冯骅:网上发信息促使当选属选举广告

人气 4

【大纪元2016年05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周建鹏香港综合报导)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将于12月举行,公布建议指引咨询公众,列明任何互联网信息、促使或阻碍候选人当选同样受法例规管,咨询期至6月9日。

选管会主席冯骅表示,早前就立法会选举活动建议指引咨询公众时,收到不少意见,表示关注在互联网发布选举广告的法例规定。选管会认为需要澄清。所有为促使某候选人当选或阻碍其他候选人当选,而透过互联网公开发布的信息,均属选举广告。

冯骅解释,若市民纯粹为发表个人意见而在互联网分享或转发候选人的竞选宣传,而没有意图促使或阻碍任何候选人当选,有关分享或转发意见通常不会被视为发布选举广告。

若有人在社交网站更改头像为某候选人编号,或加标签呼吁支持某候选人,是否已属选举广告?冯骅称不评论个别情况,但重申选举有开支上限,使有人出于自己的喜好,主动为候选人拉票,但这有可能于未获得授权下,被计入候选人的选举开支。

选举事务处曾经以竞选单张字眼违反基本法,拒绝替候选人邮寄予选民。冯骅称很难列明什么字眼不能用,要视乎宣传单张的上文下理及语境,才可判断是否涉违法。被问到,若候选人以港独为政纲,会否不批准参选资格。冯骅指是由选举主任决定,选管会不评论。◇

责任编辑:李薇

相关新闻
取消委任席 港区选前哨战开打
香港下届立会选举港岛一席拨九西
团体批区议会拨款成建制派经费
冯骅:选民登记制度需公众监察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