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六位法轮功学员遭冤判 家属齐心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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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2月27日讯】2017年2月2日,甘肃省兰州市六位法轮功学员被兰州市城关法院冤判。随后四位家属咨询相关人员,向法院提交了当事人的诉状。

明慧网报导,这六位法轮功学员分别是周巍、杨学贵、李福斌、郑恕、方剑平、王继霖。前五位于2017年8月24日被非法庭审,法官是汪海斌。在法院宣判时,这五位均提出了口头上诉。

2月5日星期一,家属立即向律师咨询,如何能使被判刑的当事人及时在上诉期内将上诉状递交给法院。

2月6日星期二,早上9点左右,四位家人来到城关法院,去找法官汪海斌。他不在,门锁着。

隔壁的工作人员出来询问,得知情况后,问了一句:“是法轮功吗?”家属回答说是。后来,那位工作人员告诉他们说:“先等一等,汪海斌去了中院,一会儿就回来了。”

约十几分钟后,汪海斌回到办公室。

他将在楼道里等他的四位家属带到一楼大厅,问他们有什么事。

“我们想问问我们的家人什么时候收到判决书,想知道如果收到判决书,他们在看守所不会写上诉状怎么办?我们找你就是要在上诉期内将他们的上诉状交给法院。”

汪海斌回答,判决书是2月2日送达的,给律师的判决书已经寄出,估计三天就能收到。家属可以找一审委托的律师写上诉状。

家属询问二审的情况,汪海斌毫无隐讳地说:“二审不开庭,一般一两个月(书面审理)。”

事实上,近几年,兰州市城关法院每年都在冤判兰州本地的法轮功学员,被冤判的法轮功学员都要求上诉,请律师维权。每次中院都不开庭,只是书面审理,维持原判。律师没有出庭作无罪辩护的机会。“二审”只是走过场而已。

李福斌的家人询问李福斌被判的刑期,汪海斌说,他记不起来了,等会儿再告诉家属。

有家属问:“如果本人在看守所无法写书面上诉,上诉期又到期,怎么办?”

汪海斌找理由离开片刻,回来后告知家属:“如果本人到上诉期满没有书面上诉状,他们在宣判笔录上的口头上诉也算数,也会将卷宗移交中院的。”

说完,王海斌上楼去了,很快给一楼大厅打过来电话,告诉家属:李福斌被判六年,郑恕被判三年,方剑平被判四年零六个月,周巍四年,杨学贵五年,每人均被罚款两千元。

2月7日周三一早,杨学贵的母亲先到看守所,直接上楼找到所长,要杨学贵本人的判决书,因家属要找人写上诉状,所长说不行。

杨学贵的母亲告诉他,其他几位家属也在门口,想见他。所长说,他接待她,因为和她认识很长时间了,其他家属来,他不会接待。杨学贵第一次被绑架关押的地方是西果园看守所,现在这位所长,就是当时西果园看守所的所长。

后来,家属又找了中院一位工作人员咨询上诉的事,该工作人员提了建议:如果本人不会写,家属完全可以代写,找基层法院让本人签字,上诉的时间一般都很短,“要多找法院,让人能看到家属一直在找。”还说,请律师写都没什么必要,找懂法律的和学过法律专业的人帮着写就可以。

同时,家属也和一审的委托律师联系,希望律师能够通过微信将判决书拍照发给家属,最好律师能够写一份上诉状给家属。

周巍的家属找到他的一审律师。律师说他将在兰州机场待一天,如果家属愿意,他可利用这个时间会见周巍,让周巍在写好的上诉状上签字。家属当即欣然答应。

2月9日周五9点,李福斌的家属、杨学贵的母亲、周巍、方剑平的家属到城关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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