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州房东半年赶走租霸 变得更加勇敢自信

人气 332

【大纪元2024年03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萍纽约报导)纽约上州中城(Middletown)一位女房东去年年底撵走了一个宏都拉斯租霸。那之前她经历了为时半年的驱赶经历,不仅承受了3万多美元的经济损失,还因为巨大的精神压力早生了白发。但是她说,她变得更加坚强、勇敢和自信了。

日前,这位张女士站在新唐人的镜头前讲述了自己的经历,希望她的故事能鼓励更多的华人房东勇敢地维护自己的私有财产和不可侵犯的人权。

2022年10月,张女士把自己二楼租给了一个带着两个孩子的30多岁南美洲妇女。转过年来2023年的4月1号那天,女房客明确告诉她,“我不再付房租了,没钱。”张女士说,“那咱们就走法律程序吧。”她一看对方一点惧意没有,就意识到,她碰到“租霸”了。

* 华人房东自己打官司攻略

张女士知道找律师打官司一上来就要给1500美元,她就决定自己帮助自己。第一步,她找到了DIY Forms(Do It Youself) 网页(https://www.nycourts.gov/courthelp/diy/index.shtml),然后在左侧的Homes&Eviction(房子和驱逐)进去,选择是NYC内还是NYC外,按照网页的指示一步一步填好自己的名字、租客的名字和地址,然后就生成了一系列文件,怎么公证,最后包括怎么寄到租客的手上;同时把这封信请另外一个人送到租客的手上,而且这个人需要去公证处公证;然后把所有文书送到法庭秘书那里立案,然后就是等待开庭日。

“我4月5号开始做这些,第一次开庭时间是5月16日。”张女士说,她非常高兴地拿到了“6月1日驱除”的判决。

磨难重重的驱逐之路

但是,6月1日她在出租房等州警Sherrif,左等不来右等也不来,一问才知道,租霸“show cause”(有陈述理由阻碍了驱逐执行),是什么理由呢?说是张女士的房子“没有出租许可”。

张女士这时才不得已雇用了律师。因为在2017年的时候她得知市政府规定,像她这种房东住下层、租客住上层的情况不需要什么许可(permit)的。但是一问市政府才知道,政策变了——租客利用了这个变化,耍赖不搬走。

张女士只好约了检查员inspector来检查房子,对房子一通整改之后,通过了检查。7月11日又开了庭,她的律师跟对方律师进行沟通,说达成了一个和解协议,让她签字,说租客8月23日就走。等到签字的时候,她一看,她要免去这几个月的房租。她就不乐意了,说如果法官判,是要租客支付她房租的。这时候律师说:“你要是对我不满意,你就请别人吧。”

这样张女士就又聘请了第二个律师。但是因为第一个律师中途停止工作,没有处理好中间很多文件的事情,导致州警察提前(7月29日)就给租客贴了驱逐令,又让对方律师抓到了把柄,导致这一次的驱逐令又失效了。

这期间租霸又搞事,又找了另一个检查员,给张女士打电话说,她的地下室“有狗”,当天必须给他打开门察看。因为张女士从来不养狗的,她那天正好在奥伯尼,立即开车回来,在市政厅刚好碰到第一个检查员,告诉她“你千万不能回家,否则你会被警察戴上手铐”,张女士因为害怕就真的没有回家。

后来她设法住在邻居家,监视自己的房子。这期间看到一次她的甬道上停了15辆车,租霸在家里开派对,吸毒。租霸看见她就用手机拍她;早前还有一次租霸还从后面追上她打了她一拳。因此张女士到法院申请了保护令。

“那段时间我真的睡不着觉,经常2、3点钟还醒着,早晨8点还要去上班,6点就得起来,你看我的头发就是那时候变白的。”张女士日前对新唐人说。“这是我来美国遇到的最大的一件事,我听人说这种事情会拖很长时间的,我也不知道前景如何,但是我就是有一个信念:我是正义的。”

经过了半年的折腾和四次上庭,10月15日,张女士终于赶走了那个无赖租霸,对方搬走了她所有的家具,她前后损失了3万多美元。

经过这6个月的磨难,张女士变的更加勇敢和自信,她说“我真的学到了很多东西。”

回顾这段经历,张女士体会到,“纽约的法律过度的保护租客,市政府官员甚至我的第一个律师都帮着租霸说话”,“因为他们妒忌我们华人有房子,但我们是因为勤劳致富,一个人打两份工,但是他们妒忌我们有钱”,“这让我感觉美国真的是向共产主义方向走,让那些没钱的人来霸占你的资产,这不就跟当年中国那些地主被共产党搜刮了一样吗?”

张女士表示,她之所以要跟媒体讲出她的经历,一是要鼓励华人勇敢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害怕,不要受威胁,因为“我们是正义的”;二是提醒大家:选举年要到了,一定要出来投票,选出那些具有传统观念的民选官员。

责任编辑:郑桦

相关新闻
租霸恶意欠租 纽约房东吁勿再延长禁止驱逐令
租霸钻法律漏洞 纽约房东抗议租金援助政策
纽约华人房东被租霸害苦 要求改掉荒唐法律
起底《侨报》(二)“爱国生意”运作揭秘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