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延:法轮功上访合理合法

龙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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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4日讯】2003年1月31日﹐在官方新华网“新华言论”的栏目中﹐登载了一篇题为“上访什么时候成了罪状?”的评论文章。文章对警察把上访作为罪名而抓捕上访者的行为进行置疑和批评﹐指出“公民上访(无论政府或是人大),是宪法赋予每一位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是公民自我保护的一种正当手段,是人民实现监督权利的一条重要途径,合理合法无可非议。”

文章中指出的这种警察执法犯法的现象﹐正是中国最近几年来普遍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民众上访是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力﹐可是许多地方民众上访不仅不给予接待﹐反而上访成了罪状﹐许多人还被当成犯人遭到无情打击。当然大家知道﹐其中最严重的就算是警察对待法轮功了。

1999年4月25日﹐北京的法轮功学员到国务院信访办公室﹐为天津无辜被抓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和平上访﹐法轮功的“4.25”和平上访符合国家宪法和《信访条例》﹐合理也合法﹐事情在当天也得到圆满解决。

自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无理镇压法轮功以来﹐法轮功学员向政府有关部门不断和平上访﹐诉求法轮功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就象这篇评论文章所说的﹐法轮功和平上访“合理合法无可非议”。但是江泽民以权代法﹐一手遮天﹐剥夺了法轮功学员的上访权力﹐而且对法轮功学员狂抓滥捕﹐毫无法律可言。事实上﹐通过仔细的观察和分析﹐人们不难发现江泽民违反中国宪法﹐剥夺了法轮功包括上访在内的一切合法权利。而且江泽民为了镇压和迫害法轮功﹐不惜血本﹐耗费巨资﹐严重影响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的生活。

法轮功炼功没有罪﹐法轮功和平上访一直都是合理合法的﹐所以法轮功上访没有罪。在2002年10月国庆前夕﹐外界曾经有报道说﹐中央(江泽民)内部传达文件﹐规定有三种人不准上访﹐法轮功是其中之一。这是明目张胆地破坏宪法的行为。法轮功只要上访就被抓﹑被打﹑被判刑﹑被劳教﹐而且还株连九族(有的还超过了九族)﹐甚至有的在拘留所﹑劳教所等处被公安警察用酷刑虐待和折磨而死。现在在全国有大批法轮功学员每时每刻都在洗脑班﹑监狱﹑劳教所里遭受精神和肉体上的双重折磨﹐每时每刻都有许多法轮功学员的生命受到严重的威胁﹐看看每天法轮功明慧网上报道出来的受迫害事例﹐真是触目惊心。

人们都注意到﹐胡锦涛在担任总书记之后﹐在不同的场合发表了建立宪法意识和树立宪法权威性的讲话﹐并且还在中南海内举办学习班﹐给中共高层普及宪法知识。不过光有言论是不够﹐应该还要有胆魄﹑有行动﹐尽快采取具体措施和步骤﹐把广大民众被剥夺的合法权利归还给民众﹐同时惩罚破坏宪法的罪犯﹐这将是维护宪法尊严的重要一步。

三年多的事实证明﹐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镇压和迫害完全违背了中国宪法﹐没有任何法律和事实依据﹐而且使用的手段都是非常残酷和见不得人的﹐也是邪恶的。江泽民双手蘸满了无辜善良者的鲜血。

中国现在正处于一个十字路口上﹐面对许多重大的挑战和机遇。和平解决法轮功问题﹐对中国的法治建设和经济发展都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2003年2月4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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