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问答(139)K-1入境仍受3年﹑10年不许入境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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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8日讯】编者按: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纪元网站与移民律师李维先生合作推出“移民问答”信箱专栏,回答读者有关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动向或在移民申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李维先生于1991年在佛罗里达州的斯特森大学法学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获得法律学位,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欢迎读者联系我们:usalife@epochtimes.com,P.O.Box 3481,Gaithersburg MD 20878。

问题一百三十九﹕ 我是以K-1身份在今年1月份进入美国的。K-1在I-94卡上的身份于4月5 日到期。我们按规定在90天内结了婚。但由于某种原因﹐我的丈夫一直没有把申请绿卡的表格﹐资料寄给移民局。我又不懂英文﹐到今天才发现。请问我现在再申报I-485 还可以吗﹖能申请回美纸吗﹖我在中国还有一个3岁的儿子﹐我是网上邮购新娘﹐现在婚姻关系很紧张。

解答﹕ 只要你们是在90天之内结的婚﹐就可以申请I-485﹐并不要求在90天之内申请I-485。但由于你的K-1身份失去后已经有180天以上﹐故不能申请回美纸了。你回中国以后﹐就会3年不能进入美国。有很多人有错误的认识﹐认为K-1不受这个限制。K-1有半个移民签证的说法﹐但从法律上它毕竟还是非移民签证类﹐只是K-1调整身份不用申请I-130了。当年申请K-1归类时的I-129F表就相当于I-130。

“受虐待妇女保护案”(VAWA) 能使K-1的非移法居留期豁免﹐只要造成非法居留(或非法进入)的原因是跟虐待有关的。如果你丈夫迟迟不报申请是因为他不想让你得到绿卡。或者你还有其他方面的虐待﹐那你可以考虑申请I-360。申请基于K-1的I-485的一个不好的地方是﹐如果婚姻已经有了问题﹐(在邮购新娘的婚姻中这类问题比较多一些)﹐到时候公民配偶不去面试﹐就会造成白等I-485的处理等待时间﹐但有时虐待并未严重到VAWA 申请的标准﹐所以是进退两难的境地。这方面的法律还是不能应付许多复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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