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忠:我的照片!

罗永忠

标签:

【大纪元3月3日讯】洪哲胜按:

吉林省长春市的35岁中国公民仅仅在网上发表言论于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罗永永忠的《判决书》与《刑事上诉状》请参见 2003.10.18《民主通讯》。  

                    
我们接到杜导斌先生送来一本未署编者姓名的电子书,里面收集了罗永忠的百多篇网上文章。我们特地给予编排,分数期提供给读者们参考。希望大家上网给罗永忠讲几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话,同时介绍这位残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罗永忠:我的照片!

看过我照片了吗?留个小辫,一年不理发,留成个马尾辫,呵呵!

别急呀,这个小辫也快绞掉了,到了民国,不绞也得绞,是留头不留发!我也知道,这大清朝就快完蛋了,就跟我这小辫似的,像个兔子尾巴,长不了……

老佛爷还在,咱就得留辫子,混个顶戴花翎呀,梳小辫带顶戴,就是舒服正好,别的发型,都不适合带“顶戴花翎”

带上顶戴,就得说咱大清朝好!万万年!

老佛爷吉祥!

留个小辫子,赶明个,圣上一高兴,赏我个“二品顶戴”。

我好打着大清朝的大旗,听老佛爷的话呀。

太上皇吉祥!和大人吉祥!

看我辫子就知道,谁说大清朝完蛋了?这不还在对付着呢?我大清朝千秋万代!

什么改朝换代?换不好,还不如大清朝呢?还不是换汤不换药。

咋改皇上还是皇上吧?

你可要知道,凡是听话的奴才都有“顶戴”!

“奴才”我听话!

这带“顶戴”都拥护皇上!小百姓有什么?民主这事呀,你得这么办,你让带“顶戴”的做代表呀!

带“顶戴”的人也能代表着不戴“顶戴”的人吗?

不听话的,革去顶戴花翎!

听话的,悠着腐败吧!

我得留着小辫,准备混个“顶戴”

“坚决拥护老佛爷,老佛爷圣明!”

看我照片,留个小辫子,

多精神呀,回光返照,靠!

看准了,这是清朝!

(谁有“花翎”赞助一个,不要野鸡毛糊弄我!)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罗永忠:“肉食”恐惧症了!
罗永忠:“影响不好”是理由吗?这个理由合法吗?
罗永忠:“党纪处理”在法律地位中的之探讨
罗永忠:《中央电视台》──这个焦点能爆光吗?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