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少江:上海市拍卖私家汽车牌照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胡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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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2日讯】上海从一九九四年起开始实行对私人汽车牌照进行拍卖。起初是对私车牌照进行”有底价不公开拍卖”,最初一张车牌底价只需几百元,后来逐渐上涨。最高时达到十万元。后来,上海市人大制定了《上海市机动车管理条例》,私车牌照发放从二零零零年起改为”无底价公开拍卖”。四年来共发放牌照10多万张,车牌价格也从一万多元升至四万多元。

今年五月一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使人们对上海市征收私车牌照费做法的合法性问题提出了质疑。这个法律明文规定,除了公安部门之外,任何部门都无权发放行车牌照。

国家发改委近日出台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也明确规定:”国家统一制定和公布针对汽车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汽车注册登记环节和使用过程中的政府各项收费。各地在汽车购买、登记和使用环节,不得新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和金额,如确需新增,应依据法律、法规或国务院批准的文件按程式报批。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任何单位不得对汽车消费者强制收取任何非经营服务性费用。”

很明显,上海市的私家车牌照拍卖与上述两个法规相抵触。国家商务部部长助理、全国汽车市场专项整治部际协调小组组长黄海上个月在接受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时也明确表示,上海的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条款。

其实,上海的做法不仅不合法,而且也不合理。首先不合理的是,这个做法只是专门针对私人汽车,并不适用于公车。这就凸显了上海做法对私人权力的歧视。表面上看,上海的交通十分拥挤,似乎已是车满为患。如果不对汽车牌照的发放实行一些限制而任其发展,道路交通拥挤不堪的状况将更加恶化。即使我们暂且不谈合法性的问题,如果发放汽车牌照的目的是为了改善交通状况,那也应该对公车、私车一视同仁。只对私车发展进行限制违反了一视同仁的原则,形成了对私人权力的侵害。

其次,上海的做法一开始就表现了强烈的地方保护主义的色彩。上海既是私家用车的强大的消费市场,也是中国私家车生产的一个重要基地。同时拥有几家主要生产厂家部分产权的上海市政府又拥有制定上海私家车消费市场政策的权力。这种兼裁判员和运动员双重身份于一身的有利地位,使得上海市政府在私家车销售政策上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得心应手。这种保护主义既有隐然无形的、又有明目张胆的。例如,无论汽车型号大小,牌照费一视同仁。这个制度看起来十分公允,其实不然。以一张牌照费四万元为例,如果买一辆四十万元的高档车,牌照费只占购车费用的百分之十;可是如果买一辆四、五万元的低档车,牌照费则相当于购车费用的百分之百。显然这种政策对以生产中、高档车为主的设在上海的生产厂家有利。不仅如此,上海还公开利用牌照费的差别来保护沪产汽车市场。一九九八年曾经推出专门面对上海产桑塔纳汽车的私牌,以两万元的价格起拍,而当时所有非沪产车仍须以至少十万元的价格购置车牌,仅此一项,购买沪产车可便宜八万元。在实行无底价竞购牌照后,上海又给予上海大众员工购买桑塔纳汽车获得免费牌照的照顾,后来还将这种照顾推广到上汽集团、宝钢等大型企业。

众所周知,无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政治上,上海在中国通常有着优越的特权。不知道上海市拍卖私家汽车牌照这种既不合法,又不合理的做法能不能得到迅速、彻底的纠正?

《自由亚洲电台》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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