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天太圣: 如此捐献当休矣

齐天太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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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9日讯】面对印度洋凶猛的海啸,全世界都伸出了援助之手,中国政府也几次数以亿计地捐了不少钱和物。我对此还是基本赞同的:这样花钱总比拿着纳税人的钱支持某个反政府游击队、去到联合国某个委员会买个什么选票、为了让人家承认“一个中国”而许以好处等等败家子行为要好的多。本文要说的是:中国大陆“民间募捐”行为的待商榷的地方。

10年前我在大学期间,上级主管单位号召大学生献血,一个长我一年级的师兄以“家长不同意”为由没有去献血,而被系书记拿下了即将入党的资格。那个书记给各班上政治课的时候总爱举这个例子,说:“党和国家对你有这么点要求你都办不到,妈说不让献就不献了,解放前那么多人把生命都献出来了,200cc血你都献不了?就凭这一点他就没有经受得住党组织的考验,那还入什么党啊?”那时大学毕业国家分配,一个班级40个人40个指标,将学习成勣、德育评分等诸多因素综合起来排名,然后按排名顺序挑选毕业去向,各项考核排名以及最后的去向都由系党组织决定(其实就是书记一个人决定)。一个党票能起到相当大的作用,献血与否党组织会拿诸如党票、农村学生留城指标、国家分配指标等等多个“公权利”与学生做“交易”。做为相对弱势的大学生只能拿自己的鲜血就范。5年前,工作单位也献血,那时已经是义务献血了。直到现在,中国靠义务献血都很难满足医疗用血的需要。一旦用血紧缺时,党组织就起了作用。通常的做法是上级主管部门下指标,然后下级单位号召员工献血,再由员工所在的单位补助一笔钱或者还有可能有其它显性和隐性的好处。各单位都有标准不同的土政策。我的那个单位是献200cc给1,000元钱(非义务献血时血站给的补助才72元/200cc。那时员工1个月工资也不过5、600元)。那一年单位财政稍微有点困难,领导居然决定每个不献血的员工每人从工资中扣50元钱。用这笔钱给每个献血的人补助1,000元。尽管当时怨声载道,但也没办法。领导手中的每一点权利都决定着普通员工的许多切身利益。而这次印度洋海啸,领导又事先没打招呼在每个员工的工资中扣了50元钱,捐给了灾区。

包括目前中国轰轰烈烈的为印度洋海啸灾难,大大小小所有的“民间募捐”,通常都是以中央电视台和《人民日报》为首的大大小小的媒体喉舌们一起动员宣传名曰导向性。每一次的捐款都是重要的“政治任务”。既然是“政治任务”,那就会与基层单位的德勤考核挂钩。在这个党领导一切的国家,党掌握着所有的权利,哪个领导愿意在上级的面子工程面前退缩呢?他只有压他的下属们来完成任务。而领导们手中都拿着似是而非、伸缩性很大的权利。公权利关系到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绝大多数人只有就范,“心甘情愿”地献出了爱心。这恐怕是每个身在中国大陆的人都经历过的。学生要捐,因为老师的话就是“圣旨”;工人要捐,否则就有优先下岗的可能;国家干部要捐,因为那也是上爬的一个阶梯;就是个体户私营业主也要捐,因为他们惹不起权利部门的号召。而捐献的东西既有钱、还有物,甚至是某些无型的东西(如:义务劳动)或稀缺资源(如血)。

民间募捐最重要的原则是一定要坚持自愿的原则。如果是在城市繁华的大街上放上几个募捐箱号召市民捐款,或是明星们举办一些活动募集善款,这都无可厚非。因为,这里面就没人强迫路人去捐款。只要你愿意,你可以随意地捐献。面对灾难,每个人都应该献出一点爱心,这也是必要的。但是,拿着公权力强迫捐款则显然是不合适的:不管是捐或不捐、捐多捐少,都有可能产生权利与义务上面的不平等。本人不知道国外此方面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中国的《捐献法》中就应该有:“捐献一定要以自愿为原则,禁止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以公权利强迫或变相强迫有关联的组织、单位和个人实施募捐”。目前中国的这种“民间捐款”真的当休矣。

—–转载<民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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