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选择权不容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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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6日讯】(2005年3月15日)昨天上午,尽管国际社会和台湾民意一再地呼吁,中国政府仍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我们都只是普通的台湾人民;虽然我们的认同有所差异,对台湾的未来应独立或统一也有不同的见解,可是我们仍然觉得有必要集合起来向中国政府、中国人民、和国际社会表达我们共同的意见。我们一致认为:中国政府这项举措不但无益于地区的和平稳定,更是侵犯了文明社会所崇尚的基本价值,同时也让台湾和中国问题的解决更为艰难。

最近十多年来,台湾社会中确实出现了追求独立的声音。一方面这是台湾历史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是政治民主化的结果。因为自由结社,不论是家庭、社团、或国家,本就是民主的内涵之一;追求自主的选择权本就是民主公民的基本心志之一。这样的追求和期待或许令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不安,可是中国人民在追求民族的独立和尊严的时候,为什么不能也用同理心来理解台湾人民?

事实上,台湾社会内部对于未来不但没有普遍的共识,有时候甚至互相冲突。可是虽然我们的认同有所冲突,我们仍然在台湾社会中共同和平生活,我们仍然成为好同事、好朋友、甚至好夫妻。因为我们知道,个人自主是文明社会的核心价值,自由选择是文明社会的基本原则。因此,虽然认同有所差异,我们仍然互相尊重、互相理解,而且也在这样的理解和尊重中共同生活。如果认同有所冲突的人都可以在同一个社会中共存共荣,为什么中国政府必须使用武力强迫不同社会的人民信奉一致的认同?

台湾和中国未来的关系仍然未定。台湾社会内部对统一或独立有不同的见解,可是却共同珍视自主选择的权利。也只有当自主选择权受到尊重,台湾人民将来才可能放心地、合理地选择他们和中国的关系。由于台湾和中国在文化上和历史上的渊源,两边的人民其实可以发展出比其他国家更为紧密的关系,共存共荣、互相滋养。可是“反分裂国家法”的通过却使这样的关系愈来愈为遥不可及。当一方试图用武力来剥夺另一方自由选择权的时候,它事实上也减低、甚至排除了对方选择和他结合的可能。

二十世纪是人类史上最为生灵涂炭的世纪。许多悲剧其实都可以避免,只要我们不迷信武力,不论是军事的、或政治的。武力的威胁不能解决问题,只会让台湾内部对中国有所期待的人失望,台湾民众愤怒,更多尚未选择的人心寒和疏离。

台湾和中国未来的关系仍然未定。我们共同的未来,部分决定于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智慧。这不只是台湾人民的期待,也是全世界文明社会的期待。

以自由与和平之名,我们坚决反对,用任何非和平的胁迫方式来剥夺我们自主的选择权利。

发起人:
郭芝苑(音乐家)、蔡瑞月(舞蹈家)、钟肇政(作家)、叶石涛(作家)、马水龙(音乐家)、林怀民(编舞家)、侯孝贤(电影导演)、吴乃德(学者)、朱天心(作家)、陈树熙(指挥家)、蔡明亮(电影导演)、李敏勇(诗人)、夏曼.蓝波安(原住民作家)、利格拉乐.阿乌(原住民作家)、
陈明章(流行音乐创作者)

共同发起人:

文化界:唐诺(作家)、简伟斯(导演)、庄益增(纪录片导演)、颜兰权(纪录片导演)、廖锦桂(纪录片导演)、陈冠宇(好客乐队主唱、前交工乐队)、陈明秀(女性影像学会理事长)

NGO:高俊明(前台湾长老教会总干事)、黄武雄(台大数学系退休教授)、 黄文雄(前台湾人权促进会会长)、洪裕宏(澄社社长)、顾忠华(社区大学全国促进会理事长)、许章贤(台湾医界联盟基金会董事)、叶博文(核四公投促进会召集人)、颜美娟(主妇联盟环境保护基金会董事长)、简锡堦(台湾促进和平基金会执行长)、黄长玲(妇女新知基金会董事长)、郭建中(台湾智库执行长)、钟孔炤(全国产业总工会理事长)、吴明敏(台湾农业产学联盟理事长)、陈曼丽(主妇联盟环境保护基金会常务董事)、翁仕杰(台湾西藏交流基金会副秘书长)、吴豪人(台湾人权促进会会长)、王蘋(性别人权协会秘书长)、何宗勋(台湾环境保护联盟秘书长)、赖伟杰(绿色公民行动联盟秘书长)、王时思(替代死刑推动联盟执行长)、孙友联(台湾劳工阵线协会副秘书长)、周圣心(非战家园行动联盟召集人)、陈德瑜(外省台湾人协会理事长)。

学术界:陈东升(台大社会系教授)、吴介民(清华大学社会所教授)、吴叡人 (中研院台史所助研究员)、陈文贤(政治大学台史所教授)、黄玉霖(交通大学土木系副教授)

学生:王威中(台湾大学学生会会长)、周呈桦(台湾艺术大学学生会会长)、高闵琳(台湾大学学生议会前议长)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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