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扫描图书 考验当代著作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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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陈常鹏编译报导)于8月间告暂停的Google图书馆书籍扫描计划,预订于今秋复行。数位时代透过网路传播有版权的书籍内容之作法,又令美国的著作权法面临考验。

据《美联社》之报导,Google之印刷图书馆计划(Print Library Project)的成果将展现于人们利用互联网来取得图书知识的便利度,这些知识目前大多是锁在图书馆染尘已久的书籍中,而且有些是绝版书。

互联网档案馆(Internet Archive)创始人之一卡尔(Brewster Kahle)说:“越来越多人期待网路查询,而且他们也可将就网路上垂手可得的资料。”“让我们来作点事,让大众能找到很好的著作,而不是网路上有什么就用什么。”该公司从事规模较小的书籍扫描计划,但大多针对无版权著作。

为了防止发生肆虐影音产业的档案分享行为,Google针对图书计划设定了一些限制:使网路用户无法便利地列印资料;有版权的著作一次只能读到5页,重复搜寻累计亦不得超过20%篇幅。但属公用性之图书,则无篇幅限制。

Google宣称他们的计划将更能吸引读者直接到书店或图书馆。但出版界对此多保持戒慎态度。

设立于英国的学术及专业学会出版商协会(Association of Learned and Professional Society Publishers)之执行长莫里斯(Sally Morris)表示,帮Google背书该计划就如同说:“你可以闯入我的家,帮我打扫除房。”他解释:“并不能因为你的作为属无害或有益,便是合法的事。”

莫里斯与其它出版商认为,Google必须遵照它自已所制订“印刷出版商计划(Print Publisher Program)”中所承诺,在扫描前须取得出版商之同意。

在此出版商计划下,Google已与美、英大部分的主要出版商达成交易。由出版商提出书名及拣选的页面供Google扫描,随页广告所得的收入出版商亦可分红。

但Google文案合伙事务主任格伯(Jim Gerber)表示,如果仅靠出版商提供,他们顶多搜罗不超过15%的已出版物,也因此Google才找上图书馆合作。合作单位包括密西根大学、哈佛大学、史丹佛大学、纽约公立图书馆和牛津大学等。扫描范围涵盖有版权及绝版之著作。

该计划启动后Google频遭出版商和反对人士的批评。上个月,Google宣布中止书籍内文扫描作业至11月1日,并表示要让出版业者有充份的时间汇编书名册。

教科书与学术作者协会执行主任赫尔(Richard Hul)则批评Google此一作法是宣宾夺主。他认为,出版商无须负保管所有出版记录之义务。

据本报9月22日之报导,Google已被美国作家协会(Authors Guild)三名作家代表以集体诉愿的名义一状告进联邦法院,要求Google承担违反智慧财产权的损害赔偿,并促请法院下达禁制令。理由是,未经著作权所有人的授权,擅自将特定作品纳入网路之做法,明显违反创作者的智慧财产权。

Google方面表示,他们相信其发起的图书扫描计划应受著作权法中“正当使用”条件之保护。

图书馆与户联网公司之法律顾问班德(Jonathan Band)律师说:“我不认为仅提供著作中的只字片语供网路用户利用,会对市场造成什么负面的冲击。”他认为,Google对于内容作限制性显示,应使它站得住脚。

并非所有的出版商都反对该计划。O’Reilly Media的执行长欧雷利(Tim O’Reilly)便说:“对一般的作者来说,籍籍无名之忧更甚于被盗版。”

密西根大学教务长希尔顿(James Hilton)亦表示,其校将在6年内贡献700万册给该计划,因为:未来某日,网路上找不到的资料就根本不会被读到、发现到。

Wisdom Publications电子媒体协调人霍尔斯坦(Hal Hallstein)说:“在我的经验中,书卡目录所能传达的资讯是相当有限的。”他表示,透过网路取得的整合性图书资源,对于特殊著作的搜寻颇有助益。@(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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