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内航班死伤赔偿上限提高到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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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7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二十七日电)中国民航总局官员今天说,根据预定三月下旬生效的规定,中国航空旅客搭乘国内航班时死亡或受伤,航空公司赔偿责任限额将从现行人民币七万元提高到四十万元(新台币二十八万元至一百六十万元)。

新华社引述民航总局未具名负责人的话说,中国“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将于明天发布,三月二十八日起正式施行。

他表示,新规定适用于中国国内民用航空运输中发生的损害赔偿,除民航法另有规定外,民用航空运输承运人在下列赔偿责任限额内按照实际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一是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四十万元﹔二是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三千元﹔三是对每名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的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每公斤为人民币一百元。

此外,这名负责人说,规定还明确了承运人赔偿与旅客自行保险的关系。旅客自行向保险公司投保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保险的,该项保险金额的给付,不免除或减少承运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新颁布的规定仅适用于国内航班,而国际航班的损害赔偿另有一套标准。以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为例,对于来往美国的航班,每位旅客死亡或身体伤害的赔偿限额,包括律师费和其它费用在内依规定为七万五千美元。

至于来往美国以外地点的航班,南航对每位旅客的赔偿限额为两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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