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友成植物人 江苏男子要求堕胎才给钱

【大纪元3月19日报导】(中央社台北十九日电)二十四岁的江苏省镇江市女子陈慧去年因车祸变成植物人;三个月后,男友小孙(化名)要求陈慧堕胎,否则不归还理赔金。事件曝光后,在当地引起关注与网友论战。

江苏“现代快报”报导,陈慧去年六月陪同小孙去考驾照时,遭厢型车撞倒;经送医急救,由于脑部损伤严重,不久后被医院诊断为植物人。

事发后,小孙陆续为陈慧支付人民币八万六千元(约新台币三十四万七千元)的医药费,并在医院附近为陈慧的父母租了房子。当时一名护士回忆说,“小孙那时候对陈慧很好,每天都会赶到医院来探望。夜里,他常常含着泪祈祷女朋友能苏醒过来。”

两个月后,陈慧的母亲发现小孙逐渐减少探望次数,“很多亲属提醒我,小孙莫不是变心了吧?我告诉小孙要负责任,因为陈慧是跟小孙一起学车才受伤的,更重要的是,我的女儿怀上了他的孩子。”

陈慧的母亲说,到了九月,陈慧的账户里还剩下一千六百八十元,她向小孙要保险公司理赔的九万五千元,小孙却在电话里发火说:“你跟我要什么钱?军区医院垫的两万不是钱吗?人民医院垫的六万六千元不是钱?还要再加上这些天的开销。”

保险公司交付第二笔理赔金七万元后,小孙仍然没有交出这笔钱。为了要回保险理赔金,陈慧的父母和小孙的家人进行协商,但对方提出要求:“不把陈慧肚子里的小孩子做掉,钱是不会给的。”双方僵持不下,多次发生冲突。

陈慧的母亲坦承,陈慧虽与小孙发生关系、怀了身孕,但两人在法律上还不是夫妻,到时候胎儿打掉了,“治病的钱哪来?对方不认账怎么办?”这是他们不希望陈慧堕胎的主因。

不过,到了十一月下旬,陈家由于经济困难,不得不答应小孙开出的条件:堕胎后,小孙家将交出陈慧的七万元保险理赔金,同时给予陈慧五万元营养费。院方当天为陈慧进行剖腹产,取出六个月大的胎儿。

进行手术的妇产科主任医师包申华说,剖腹产后胎儿还活着,但由于太虚弱,呼吸几下就夭折了,小孙的家人将孩子带走后,如何处置他也不得而知。

对于自己的作法,小孙表示,自己当初很爱陈慧,“如果不是陈慧的妈妈迟迟不同意将胎儿打掉,以此要挟我,我也许会补偿得更多。既然他们以小人之心度我,我们就通过正常法律程序结算。”

镇江律师王学剑指出,小孙与陈慧并非夫妻关系,对陈慧没有夫妻之间应有的扶助义务。小孙在处理陈慧赔偿事务时,只是充当代理人身份,有权从垫付的费用中,扣除自己的合理开支。

不过,王学剑说,小孙私自扣留保险理赔金,逼迫陈慧堕胎的方式,不仅侵犯陈慧的财产权,也是违反中国法律和道德标准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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