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报告:中国应全面改革法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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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2日讯】(美国之音记者:杨明2006年3月21日华盛顿报导)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发表一份有关中国酷刑问题的报告指出,中国应全面改革警察和法院系统,减少普遍存在的酷刑现象。不过,中国表示,这份报告没有全面、客观地反映中国在这方面所做的努力。

*报告指中国普遍存在酷刑现象*

在新近公布的这份报告中,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诺瓦克教授指出,中国的警察和法院系统普遍存在酷刑现象,应进行全面的变革。

诺瓦克还敦促北京当局停止因为经济原因和非暴力犯罪而处决罪犯的做法,废除针对异议人士的含糊不清的国家安全法律条文,并释放因为和平行使言论和宗教自由权利而被关押的人。

诺瓦克的报告指出,由于中国的司法制度严重依赖口供,犯罪嫌疑人普遍受到酷刑。诺瓦克建议,中国警方在审讯犯罪嫌疑人时应全程录像,而且法官在庭审时应讯问嫌疑人是否曾受到虐待。

*秦刚:报告许多内容基于错误事实*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星期二指出,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对中国酷刑问题所做的调查报告,许多内容都是基于错误的事实,没有经过核实,并且超出了诺瓦克的权限范围。中国对此表示不满和遗憾。

秦刚说,中国已经建立了监察制度,防止酷刑现象的发生,并惩罚违法的官员。他说,中国在这方面已经做出积极的努力,但是诺瓦克的报告却没有对中国方面所做的努力做出全面和客观的反映。

*诺瓦克分析酷刑存在的原因*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诺瓦克去年11月22号到12月2号对中国普遍存在酷刑现象的指称进行了12天的调查。诺瓦克说,中国政府愿意承认在刑事司法系统中普遍存在酷刑问题,近年来还展开同酷刑和虐待现象的斗争,导致酷刑现象稳定下降,尤其是在城市地区。对此,他表示欢迎。但是他说,他在调查中发现,酷刑现象在中国仍然普遍存在。

诺瓦克说,导致酷刑现象持续存在的原因包括:向通过酷刑得到口供的审讯人员提供奖励;警方在没有司法管制的情况下超期关押犯罪嫌疑人;缺乏无罪推定的法律文化;以及辩护律师的权利和权限受到限制等。

*刑讯逼供导致冤假错案*

中国的一些刑事辩护律师和人权活动人士表示,在法庭审判前,犯罪嫌疑人在被关押期间和在劳改营中仍普遍遭受酷刑和虐待。中国湖北农民佘祥林就是在警方刑讯逼供下被迫承认杀死妻子张在玉的。11年后,当并没有遇害的张在玉重新现身之后,佘祥林才得以洗刷自己的罪名。

*诺瓦克称访华时行动受到限制*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10年前开始向中国政府提出调查据称中国存在的酷刑现象,其间两位报告员离任,直到诺瓦克特别报告员继任后,他们的要求才得到中国政府的批准。在中国调查期间,诺瓦克走访了北京、新疆和西藏的10多个看守所、监狱、劳改营,会见了一些在押人员。诺瓦克还同中国司法界人士、维权律师、人权活动人士和政府官员进行了座谈和交流。

诺瓦克在报告中说,他不得不指出,中国安全和情报官员在他访问期间试图阻挠和限制他的调查工作,并对他及随行人员进行跟踪。此外,一些律师、维权人士和自称为受害人或其家属的人士在同特别报告员接触时受到安全人员的恐吓和监视,并被告之不许与特别调查员接触。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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