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伟华:杜绝血腥暴力殴打下的灾难性维权

贺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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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5日讯】时至今日,陈光诚盲人维权受迫害案已经裹挟了太多的血腥与罪恶。律师、记者、良心知识分子前赴后继有如奔赴刑场的接受暴力围攻与血腥殴打再次张显出大陆公民维权者所遭遇的灾难性局面。昨天,杨律师突然来电告知:20日早上,高律师、赵昕等陈光诚救援团的志愿者在沂南县法院门口被四、五十暴徒殴打,现场“非常残忍,非常血腥,光天化日之下,完全的无法无天!”再想细问详情,电话被干扰、中断,再也无法联系上,如果不是这个电话,我还蒙在鼓里、不知真相。

由此而联想到,这些正义之士“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之义薄云天的英勇赴死的英雄壮举又有几人知道?在主流新闻与媒体万马齐喑、刻意掩盖与封杀之下,他们与血腥直接对抗的灾难性维权又如何收到应有的效果?看来构筑一个个民间无所不在、无孔不入的强大自由新闻媒体及平台来及时跟踪报道每一个公民维权个案,把消息及时传播到大多数国人的眼中、耳中更加紧迫更加重要!如何在体制性强权的监控与围剿之下,寻找到自由新闻得以传播的途径与方法,则成了公民捍卫新闻自由、追求知情权的另一种更重要的维权;成了未来公民维权取得重大战果的前提条件。

上个世纪,美国著名的黑人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所领导的民权运动,之所以获得广泛的、包括白人在内的全社会支持,产生巨大的社会反响,最后大获成功,关键就在于新闻媒体的及时跟踪与报道。它把一切的黑暗下的罪恶与龌龊及时暴露在阳光之下,引起全社会的同仇敌忾,带动全民的积极参与。没有新闻自由下的这种全社会联动效应,仅靠几个孤胆英雄的英勇赴死。这绝无取得成功的希望与可能!

那么,要在政府对新闻全面管制的今天,实现国人的实质性新闻自由,我们能做些什么?首先,FLG成员透过电子邮件及突破网络封锁传真相的探索与努力已经为我们提供了可资利用的手段与方法,这就需要所有的公民维权、民主运动同情者之间求同存异,形成广泛的联盟。既互通有无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又有分工、有合作,达到密切配合、高效运转的联动效果。

其次,需要传统主流新闻媒体从业者秉承一个新闻人的职业操守与道德责任,利用职业优势与个人所长,在干好表面工作的同时,可以张冠李戴、改名换姓、指桑骂槐的及时报道一些能够引起社会广泛质疑、猜测、追问的、有轰动性效果的“新闻”。然后,在民意的广泛追问下“情非得已的”做出解释,进行广泛的讨论与分析。据我个人的感受,中国绝大多数新闻人是具有这种在强制下压抑着的职业操守与道德责任的。他们曾经通过各种手段提示鼓励过孤立中的我等应该如何继续的工作;他们曾经不经意间成为一个孤独探索者的地图与指南针。我非常的相信人性中所潜藏的内在正义感,只要没有危险、只要不带来个人利益的过多损害,出于道义,他们中的许多人都将做出超乎我们想像的事情。在此,新闻从业者的广泛联合、一致行动、互相呼应尤为重要。官办媒体的集体性全面突破封锁,踩踏当局新闻管制的红线与禁区,则是法不责众、获得豁免、取得全面战果的有效手段。

第三,需要借鉴中国农村传统家庭、族群、宗室基于亲缘互助友爱关系,所产生的一致对外、抗拒强权的事例与经验,大家基于共同的利害关系,形成自然的联合之族群互动;或以行业、职业关系为基础,形成全国性的信息联动网络。利用现代化的通讯手段,牵一发而动全身,伤害一个同等身份者,就引起行业的抗议与骚动:一个挑夫被打,就引起几万人的抗议;一项不合理出租车收费法规的出台,就引起全城出租车司机的罢工而成功强制政府妥协。一方面体现出被压抑的全社会不满情绪;另一方面则体现出民众联动的巨大威力。

在此,我们可以看出,为什么高律师等人组成的陈光诚救援团遭遇暴力殴打没有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一方面是新闻封锁导致信息流通不畅;另一方面没有在全社会准备足够的联动资源与网络;三是事件缺乏偶然性,政府早有准备,民众已经被警告、被监控,在当地缺少因同情与义愤而沸腾起来的民间连动资源。由此而造成中共政府招招占先、维权行动步步受挫。因此,要实现维权运动的突破性进展与成功,需要民众总动员下的实质性新闻自由及联动网络的形成;需要对中共政府罪恶行为的广泛报道与揭发;需要基于同情与义愤的广泛联合与互动。请大家想想,为我们的维权壮士少流一点血;为中国的法治建设与社会正义;为了救被迫害者于苦难冤狱之中,我们该做些什么?我们能做些什么?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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