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阴洪灾搬迁补助金 地方三年未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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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3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三日电)二零零三年八月中国渭河流域爆发特大洪灾,陕西省华阴市十一个行政村被淹没,三千四百多户农民无家可归。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拨人民币近六千万元补助受灾户移民迁建,但三年来这笔应急资金仍留在在各级政府账户内。

新华网报导,三年前罕见特大洪灾席卷渭河流域,华阴市十一个行政村被淹没,三千四百七十四户共一万三千七百九十名受灾农民无家可归。洪水退后,当地政府提出对十一个重灾村进行整体搬迁,并请求国家支持。

随后,中国国家发改委以“急件”将五千九百万六千元移民迁建补助资金下拨到陕西,按照每户平均一万七千元标准专项,用于华阴市受灾农民异地迁建安置。其中,一万五千元用于补助农民建房,两千元用于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并规定农民建房的补助资金“不得滞留、侵占或挪用”。

今年二月,根据民众反映,发改委调研组赴华阴调查后发现,这笔应急资金还放在各级政府账户内。其中,四千七百一十八万元在陕西省财政专户,九百三十八万元在华阴市财政局,两百五十万元下拨给负责搬迁安置的华阴市移民局。

截至七月二十日,发到受灾农民手中的建房补助资金仅五十一万九千元,不足下拨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一。

负责搬迁安置工作的华阴市移民局说,这笔迁建资金不是救灾资金,使用原则是“不迁不补”,目前多数受灾农民不愿搬迁,所以不能发。

华阴市移民局表示,二零零三年洪灾后,受灾农民都表示愿意搬迁;但今年三月再次调查时,原来愿意搬迁的六百九十九户减少为一百三十九户。

但有受灾农民反映,为配合市里工作,二零零四年华西镇组织人员统一替受灾农民填写搬迁意愿调查表,“表示不愿意搬迁”,为上级决策提供虚假信息。

发改委调研组经实地调查后认为,华阴市制订的搬迁实施方案可行性差,安置点滩面高度低于曾被洪水淹没的现有村庄,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受淹问题。同时,华阴市在重建问卷调查中设计几个与国家政策相违背的选项,对异地搬迁造成不利影响。

洪灾过后,中国官方曾要求华阴市落实堤防整治、道路建设等灾后重建地方配套资金一千两百三十三万元,华阴市没有落实。

受灾农民反映资金紧张、搬迁困难多,希望政府协助贷款,华阴市置之不理。但市委、市人大超标准兴建办公楼,华阴市先后拨付资金一千五百五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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