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学者:中共党委书记称为一把手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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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0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二十日电)最新一期北京“瞭望”新闻周刊引述专家说,中共党委书记被称为“一把手”、“班长”不正常,代表其在党内的职务、身份、地位特殊,具有高于其他委员、常委的特权,这是与中共集体领导体制和党内民主相违背的个人集权现象。

中国全国党建研究会副会长蔡长水表示,中共党员在党内是平等的,书记就是“党委书记”或“党内主要负责人”,书记称为“一把手”隐含着“下级”对“上级”的示好和奉承,助长权力过分集中和不受约束。

蔡长水分析,目前某些做法例如“一把手负责制”,加剧“一把手”权力更加集中的趋势。

北京专家表示,中共中央一再反对个人说了算,也采取不少措施,但在一些党组织内领导者个人集权问题依然存在。最突出的表现是,邓小平当年提出的“以集体领导的外表掩盖个人专断的实质”痼疾依然如故,而且更加严重。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王贵秀分析上述现象包含几个方面:

一是党内权力结构和领导体制关系不顺。按照中共党章规定,党内权力结构应该是“代表大会-全委会-常委会”,但在实际运行中却变成“书记-书记办公会-常委会-全委会-代表大会”,使党内权力关系模糊,因此应修改地方党委工作条例(试行),取消书记办公会。
  
二是民主集中制未尽落实,仍然存在“先民主,后集中”与“先集中,后民主”现象。民主集中制的本义是“民主的集中制”,以与“专制的集中制”相区别。把民主集中制肢解成“民主”与“集中”两半,以致可以或先或后运行的两段,是对民主集中制的严重误解。

王贵秀说,在实践中,无论是“先民主后集中”还是“先集中后民主”,委员只有发言权,书记才有拍板权,这就破坏决定重大问题“一人一票”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使党的委员会制变成“一长制”。

三是在党的委员会内部,委员的民主权利缺乏制度保障。党委在实际运行中,往往按书记的意图作出决定,以致在部分地方常委会上,不是书记、副书记的常委几年来没有说过一句话,称为“哑吧常委”现象。

王贵秀认为,中共十七大提出“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反对和防止个人和少数人专断”,目的在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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