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逃避强行引产坠楼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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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1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李宝雯报导)河北省保定市一名怀孕七个月的孕妇,被当地政府送往医院强行做引产手术。丈夫协助孕妇爬楼逃走时,孕妇失足坠楼身亡。结果丈夫被关押等候判刑。死者家属认为责任应由政府负责。

河北省保定市百楼乡政府,在四月初强迫一名怀有七个月身孕的孕妇高学英,到当地医院做引产手术时,其丈夫王雁青为保妻儿,在四楼的病房外抛下绳索至一楼协助高学英逃走。高学英顺绳索向下爬时,绳索突然断裂,摔到楼下的车辆上,当场死亡。

王雁青其后被当局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关押于当地的看守所内。死者的父亲高全友接受本台记者访问时表示,女婿被关押后,乡干部送来六万多元的“生活困难及损失费”,作为政府对死者家属的一点心意。高全友说,政府原答应会给他三十万元作为补助,目的只是希望他不再向政府追究任何责任,但实际他只收到六万多元。他说﹕他说会给了经济损失三十万,没有。我只领到六万一千五。政府希望不再追究这个事情,但是我认为野蛮的事连老百姓都说不清。

高全友说,虽然他收取了这笔金钱,但仍会向政府讨一个说法。他认为政府才是导致女儿死亡的真正凶手,应该为此而负上一切的责任。而对女婿王雁青,高全友表示则从来没有怪过他﹕“付这个责任应该是乡政府,我就是这样认为。我不怀疑王雁青有多责任。”

本台致电百楼乡政府查询当地计划生育的情况时,接线员工以不清楚为由,拒绝回答记者的提问﹕“像你所说怀孕七个月这情况,我们不知道这事。”记者问︰“是不是七个月也要做引产手术?”员工说︰“那我就不知道。”

一直关注当地计划生育情况的退休教师刘飞跃认为,这一悲剧的出现,除死者丈夫难辞其咎要付上部分的责任外,政府的野蛮打压,才是赤裸裸地侵犯人权做法,也应因此而负责,而不是把所有责任推给死者的丈夫。他说﹕她的丈夫都应该付一点责任吧,但是政府全推给他一个人,我就觉得说不过去了。从这个事情我们感觉中国计划生育的制度,确实有侵犯人权的一面。一个怀孕七个多月的人,当地政府官强制地把她地做引产手术,当然就是一种对人权赤裸裸的侵犯。

据了解,死者高学英与王雁青均是再婚,双方都育有子女。这次王雁青协助高学英逃走前,曾打算设宴招待当地官员,希望官员能答应取消让妻子做引产手术。

上月广西省博白县及容县的政府,因严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强逼孕妇引产同绝育,以及过高的罚款及抄家等野蛮措施,令十多个乡镇,共数以万计的乡民不满,结果连续多日爆发大规模骚乱,抗议当局的野蛮行为,事件引起中央政府关注,已派出专责人员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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