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岳散人:政府为啥出钱让人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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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5日讯】成都出了件奇事。当地政府强制拆迁以后,与被强制者协商不成,大方的掏出十万元请被拆迁者到法院告自己,还免收了诉讼受理的费用。这种匪夷所思的新闻居然能够出现,让人觉得自己确实生活在一个神奇的地方。
  
  而细读新闻就会发现,这也不能怪成都有关部门浪费公帑或者夸奖他们为了进行公民普法教育而鼓励“民告官”。盖因拆迁协商不成,那兄弟实在是有点一根筋,认准了自己没钱打官司,就是有钱也打不赢这个理儿,然后准备炸了有关部门。甚至拿出拆迁给的钱买了车,准备制造一下交通事故。据说这兄弟已经掐算好了各种因素,有关部门也知道他打算这么干,但就是拿他没办法——在这里倒是应该夸奖一下现在的法制观念确实是有进步的,至少不会因为他有这个念头就直接抓他进去。不过我倒是怀疑确实这兄弟是把对方给吓坏了,怕将来他出来以后做出更可怕的事情。
  
  您看,要是政府给钱找人告自己是出于这么个原因的话,我是不敢把其意义归结到亲民与法制建设教育之类的科目里面去,这完全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嘛。传说中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现在悬在了头上,花点钱走正常途径恐怕也是保命的不二法门。
  
  问题有两个。其一,这钱恐怕是公款吧。转了一圈以后,政府不但担心害怕不说,还要借钱给人家来告自己。我们知道,诉讼这事儿耗时费力不说,政府输了赔钱也不说,万一政府赢了,这位仁兄不知道对于法官的公正度是否有个正面的判断。如果答案是否定的,估计还是个炸药包,如果是肯定的——这事儿我不信,不然他早就去告了,也不会说出“民告官”没有信心这种话。前期的处理不好,最后付出更多代价已经成为某种常态,倒霉的是那些纳税人的血汗钱。
  
  其二,为什么总是要出到这种手段才能解决问题?我们知道,一直以来告御状就有滚钉板一说,那是说民间想要申冤的话,其代价是颇为高昂的。但就是这种高昂的代价,才是很多部门能够放心大胆的侵害百姓利益的原因,而且可能是最重要的原因。问题是您不能总指望碰到打掉牙齿吞落肚的良民吧?这个从概率上也是说不通的嘛。结果碰上这种硬茬子,只能出公款请他来告自己了。
  
  而老百姓谁不想好好的生活呢?弄出个“吾与汝携亡”不是什么好事儿。可是,往往不到这个地步,就是有人能够不把老百姓的利益与诉求放在心上。这个倒也不能全怪他们,毕竟他们在其漫长的职业生涯里很难碰到这样的人。当然,这次碰上算他们倒霉,傻眼了吧。
  
  这个倒不是我在幸灾乐祸,其实作为一个同样普通的老百姓,即使写着这些看上去调侃的文字,心里感到的也是一丝一丝的寒意与悲凉。当一个社会中,普通人必须要走到这一步才能为自己讨到一个可能的公正之时,每个人都应该扪心自问:我们为了平静的生活,到底应该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才是足够的?
  
  这个代价是我们支付不起的,也是我们不应该支付的。匹夫之怒、流血五步,这种景象或者这种威胁,不该出现在现代社会里。我想,这件事最该深思的是某些掌握政柄者,那把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是用细若游丝的民意之发吊住的。@(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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