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静芝:别把加国政府当“好捏的柿子”

赵静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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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2日讯】民主国家的政府看上去总有点可怜兮兮,尽管大多老老实实做事,但总是被反对党和老百姓“看管”得严严实实,冷不防还要被“外国人”踹上一脚。

我说的“外国人”是赵巍的父母。上月初,卑诗省新民主党在加拿大国会选举正酣的时候,请出了6年前赵巍案中遇害者的父母,让他们不远万里来加拿大向加拿大政府“讨说法”。

省议员关慧贞等人显然忘记了,当年联邦自由党政府的法务部长打算将凶嫌李昂的犯罪证据转交给中方得时候,正是新民主党的一些民意代表以“出卖了主权”为由进行了阻梗。如今,把赵家二老请来,其中为新民主党诸位候选人博“出镜”的意味浓郁,虽然嘴上讲得光鲜,但敏感时间做敏感的事情,要让别人看不出其中隐含的“选举语言”似乎也很难。

好在加拿大政府耐得住性子,警察总长、多元文化国务部长、外交部长等几乎都出来和当事人见了面,表示了诚意,也给足了面子。但事关中加两国司法授权等一系列棘手问题,单靠加拿大一方也解决不了啥问题,赵家父母显然不会满意结果。对于其失女之痛,本人感同身受,但对他们对加拿大情绪化的诋毁非常不屑。

赵巍父母曾面对20多家中英文传媒有如下评述:“加拿大政府以人权为幌子保护嫌疑犯,却连我女儿的生存权都保护不了,还谈什么人权?!”

第二天,当地一些华人媒体立即幸灾乐祸,温哥华某报以《遇害留学生赵巍双亲抵温为女申冤直指加国枉谈人权》等为标题,似乎找到了加拿大漠视人权的佐证。

先简单回放一下案件的经过:赵巍被杀案发生于2002年10月,其时作为赵巍男友的李昂向警方报案,称其同居女友赵巍由住处步行前往本拿比市一家超级市场购物后失踪。10月20日,赵巍的尸体在米臣市史塔夫湖畔被发现。

李昂在赵巍尸体被寻获的3天后搭机返回中国大陆,警方当时称并无证据可阻止李昂出境。在李昂回中国半年后,加拿大皇家骑警于当年5月指控李昂犯二级谋杀罪。李昂后被中国当局逮捕,不久被释放。皇家骑警其实早于2003年已经查毕赵巍案,但由于疑凶李昂逃返中国,而两国没有引渡协议,再加上李昂和赵巍都是中国公民,中国警方因此向加国要求获得赵案的资料以作调查和把疑凶绳之以法,但当此件案交到司法和外交部之后,当时的自由党政府便没有再跟进处理,赵巍案就这样一年一年地拖下去了。

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案子怎么会扯到“加拿大政府以人权为幌子保护嫌疑犯”?

加拿大政府什么时候保护过“嫌疑犯”?切切不要拿老赖、高山的案子说事,法律要走的程序政府当然无能为力。现在的问题是,不要因为加拿大政府身段比较软,就当是“好捏的柿子”,就可以信口雌黄,随随便便扣上“保护坏人”的大帽子。涉及两个主权国家之间的引渡问题,不像赵家二老看的那么简单。

其次,“连我女儿的生存权都保护不了,还谈什么人权?”完全是扯淡。自己女儿遭到不幸大家都同情,但这和加拿大政府有什么大不了的干系?你女儿把损友当男友,把凶手当帮手,出了状况难道还要加拿大政府来埋单?一味把责任推给加国政府,甚至嘲弄加国的人权立国精神,如果不是出于恶意,至少也是无知。这只会降低加国人对赵家的同情度。
  
说白了,赵家父母对加国的辱骂式批判完全是找错了对象,究竟是谁当年把嫌疑人释放的?究竟是谁把此案和老赖的案子凑一块对待的?省议员关慧贞以及赵家二老想必是清清楚楚,但听见他们对中国政府说过一句“不”字吗?是不是因为有的政府对“上访”的人下手比较狠就三缄其口?有的政府素来“视民如伤”就可以恶言相向?我倒是奉劝赵家二老有时间先去北京有关部门做同样的一番行为,看看那些大盖帽们是如何“以礼相待”的,然后再回过头来对自己的失言表示些许的悔意。
  
赵家二老的做派在海外华人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须知,当你把政府当成“好捏的柿子”的时候,别人或许也会把你当成是一筐“烂苹果”。◇(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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