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被车撞死遭开罚单 弟替姐讨冤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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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9日讯】(大纪元记者顾晓华采访报导)吉林省辽源市夏元丰为在交通事故中身亡的姐姐夏连群伸冤,进行了旷日持久的长达11年的上访维权,时至今日冤案不仅没有得到昭雪,他在十一年的上访路上历经3次拘留,2次劳动教养,为上访倾家荡产,考上大学的儿子因无钱上学被迫放弃学业,待业在家。他亦成为辽源市重点监控对象,刚刚从劳教所出来的他目前仍然处在当局的监控之中。

历经11年上访维权的夏元丰不无感慨地表示,上访渠道只是为了误导我们访民,为的是拖垮我们,妄想让我们的一生都葬送在永无结果的上访生涯。

离奇交通案:酒后超速驾驶者未获处罚 被撞死者遭开罚单

1998年11月13日下午4点40分,夏连群推着自行车行至矿电大街银都浴池门前的30米处,被酒后驾车、超速逆向驾驶摩托车的徐绍起撞飞致伤,肇事者徐绍起并未及时将夏连群送往只有200米远的辽源市矿务局总医院,而是去到公用电话亭给他人打电话。

经过40多分钟后,在围观群众的勒令协助下,伤者才被送往医院,终因未得到及时抢救而死亡。

当时徐绍起想逃离,被围观群众扭送到了矿务局总医院保卫科。报案后,肇事者被3名122 事故处理大队的人带走。

该大队对徐绍起做了笔录之后将其释放,却对夏连群的弟弟夏元丰谎称肇事者在大队里逃跑,没有抓到。

最后,公安部门对该事故的责任认定中将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的徐绍起认定为负次要责任,认定夏连群因在横过机动车道时没有注意避让过往的车辆负主要责任,并向死者开具了100元的罚单。


推自行车过马路的夏连群被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的徐绍起撞死,交通事故处理大队居然向死者开罚单

据悉,徐绍起与辽源市交警支队长杨海军是同乡,正是凭着这层关系使他在这次事故中被认定为负次要责任,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亦未被追究。

此结论遭到家属夏元丰的强烈不满,家属拒绝交纳罚款,要求公安部门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这样,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变为终无定论的冤案。

据悉,至今夏连群的遗体未火化,放置在辽源市殡仪馆。

夏元丰说:“我姐的尸体至今不能入土为安,停尸费每小时10元,费用现已累计达90多万元,殡仪馆曾通知我不要打这官司,如果我打输了官司,我必须负担这笔巨额费用。”

11年上访遭遇拘留、劳动教养

自1998年起,夏元丰被迫走上上访维权之路,由当地各部门到北京各级部门逐级上访,为冤死的姐姐讨回公道。他历经了3次拘留、2次劳动教养(共2年)。

2008 年奥运会前夕,7 月 14 日 下午四点多钟,一直在北京边打工边上访的他在回住处寿宝庄村对面的老三余村途中的村入口处时,突然遭到一伙身份不明的人围追堵截,他被强行带到了大兴区大白楼村派出所。

随后,亦有20多名访民到了这里,警察称:“从 15 号,北京的信访部门关门,不再接待上访。”晚上,他与其他访民被强行送往马家楼。

晚上9点多,吉林省公安厅4人和辽源市驻京办事处邓主任来到马家楼对他说:“我们找你好长时间了,这回可找到你了,送你回辽源市政府信访局给你解决问题。”

第二天,他被带回辽源,但是并未给他解决问题,将他送到市公安局防暴处,随后对他进行了9天的拘留,然后又转为劳动教养1年。

由于他和另一位访民王连英长年进京上访,成为辽源市重点监控对象,该市长曾宣称:“只要他们进京就抓,辽源市有的是钱,赔得起 。”

2004年5月他亦因进京上访被劳动教养1年。

由于夏元丰的长年上访,当局虽然将肇事者徐绍起的责任多次进行了变更,变为事故主要责任者,并支付赔偿费14.5万元,但由公安局先行垫付。经过6年后,2004年才将肇事者判刑入狱2年。
夏元丰一直要求公安部门出据责任变更书面答复未果,并且去市公安局索取赔偿款,但是局长先称一笔一笔的结算。但当他去结算时,又变为只能付给3万元判决赔付,遭到他的拒绝,至今家属未获得任何赔偿,他亦因常年专职上访,无任何收入,导致孩子亦无法读大学。

11年上访经历看清中共邪恶本质

夏元丰表示:“中共确实太黑暗,现在我也看明白了,它是既想当婊子还要立牌坊,申张正义的可能性不太大,特别是上访渠道这方面,上访纯粹是给上访人所设的陷阱,一旦走进去之后,最终成为镇压我们的手段而且利用劳教制度对我们进行残酷镇压,非法剥夺我们的人身自由。”


夏元丰被辽源市列入重点上访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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