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在农场小监里(4)
金干事探监(2)
邓扬光显然被逼得恼羞成怒了,在他看来,这个女人是绝对没有权力来指责政府的,他恐怕也从未受到过这种指责,便高声的喝道:“金梅,我提醒你不要在这里胡闹,这对你没有好处”语气盛气凌人。然而今天这女人显然已经发横,其实她的丈夫已经说出来了,一个没法活下去的家庭,一个被逼得走上绝路的人,没有什么可怕的,何况是这位小小狱吏的威胁。于是她提高了噪门继续回敬他:“你们做事总得按政策吧!逮捕证在那里?就是逮捕了,我们家属还有探亲权。”看来,旗逢对手针锋相对了,不见到自己的丈夫,这女人是决不会罢休的。
营房里的几十名土兵,已全部集中在门边。他们是些刚刚入伍的农民,还没见到过这种好戏。小伙子在交头接耳,对于双方的吵架,信守中立。
邓扬光此时已完全被对手激怒,命令道:“卫兵,把她弄走。”两个哨兵,迟疑地把枪交给了其它人,跨出门去拖她。
不料,她敏捷地向右边的石坎一个剑步,跃离开她摆饭盒的地方三公尺远,然后一个骑马椿招式站稳以后准备迎敌,口里却大声喝道:“老娘干革命穿黄马挂的时候,你们还在打横捶呢?谁敢动手”?两个年青小伙子立即退缩下来,邓扬光见状也开始软了下来,想了想,朝那女人问道:“你要干什么”?“我不想干什么,无非是给我丈夫送口过节的酒饭,就是我们一家人穷得没饭吃要饿死,也让我们夫妻吃顿团圆饭再去死!”
女人语气里充满了悲伤,在场的士兵们一片寂静!邓杨光无可奈何跨进了小门,走到院子里,将他们一个带中尉军衔的人拉到那放电话的房间里。不一会儿,那中尉军官一个人走了出来,打开木门放那女人提着饭盒跨进了小院。
隔壁的房门打开了,女人提着饭盒走了进去。院子里的军人们也渐渐散去,只有那军官还立在隔壁的房门口。他的身后还围着几个好奇的年青人,他们想知道这一对患难夫妇何以会落到这个地步。
隔壁传来了一股劣质酒的气味,听他俩叨叨的细语,偶尔还夹着一声啼泣,我猜出他俩正对坐而饮!对坐而哭!一直到深夜十一点已过,女人才在那中尉军官的劝说下,收拾了饭盒怏怏离去,听到那高世清用混浊的声音在独自低呤:“自送别,心难舍……凭谰袖拂扬花雪,溪又伴,山又遮,人去也……”
过了三天,高世清从隔壁放了出来,戴着那付脚镣被两名刑释人员带走。大约又过了十天,我的禁闭室,又关进来一个三十多岁姓张的就业人员。他一进来,我便询问他何以被关到这里面来?他直言不讳地告诉我:“想走。”
“上哪儿去?”
“去成都或重庆,离开这个鬼地方。”虽然我知道,在中国刑满人员的社会地位同犯人并没有多大区别。
毛泽东早在他的阶级成分论中,将一切敢于同他“作对”的势力,统统归结为地、富、反、坏、右、五大类。随着他建立的专制政权,这五大类还将继续扩大,一遇风吹草动,毛泽东心血来潮,五类份子便戴着帽子以各种莫须有的“罪名”被挨打、批斗、游街,成为吓唬百姓而被杀的“鸡”。
“就业”和“服刑”其区别仅仅在前者是可以蓄发,选穿蓝色服装以外的衣服;后者光头,蓝服。前者每月廿元钱,自己花钱吃饭,后者用“集体伙食”。算下来前者去掉伙食以后剩余的部分,与后者的零花钱也差不多。
此外前者在允许条件下可以结婚、安家、探亲,后者则什么也没有。不过前者的工资如此低微拿什么去结婚安家?同时就业毫无择业自由,他们如果想自作主张,离开指定的劳动地点,便将受“逃跑”论处,抓回来与犯人“同罪”。
故而就业人员又称为“劳改释放犯”。官方简称为“劳动力”,这叫做:“把他们打倒在地,踏上一只脚叫他们永世不得翻身”,中共就是靠树立这么一个被专政的对象,才镇住了数亿百姓。
这一次,姓张的小伙子正好与高世清“同案”,他们不仅在一个菜蔬队服役,这次又组成了“逃跑集团”而被关压起来。进小监以后,金梅还来看过他,并送来了一本《红与黑》。
于是他便向我讲述有关高世清的故事——他原是解放军成都军区战旗文工团的一名少校军乐指挥,因什么革掉官职和军衔,由成都军事法庭判处了他三年徒刑,在那个年代是说不清的。
他的妻子金梅,原属同他一个军队文工团的舞蹈演员,高世清被判刑后送劳改队服刑。深深爱着他的金梅已有了孩子,便从部队文工团复原转业到了高世清所在劳改队,成了一名干事。那门卫的小青年称她为金干事便由此而来,按中共党纪,金梅必须与高世清离婚,但遭到金梅拒绝。
高世清刑满释放后,金梅的公职也被革去,党藉被开除,成为中共的又一“叛逆”,金梅身份也从干部变为“劳改释放犯”家属。接着又生了一个孩子,从此以后,高世清便成了四口之家的户主。现在两个孩子大的才八岁,小的才四岁。单凭着他每个月仅四十元的工资,要供四张嘴吃饭其艰难可想而知。(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