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政院修法 汽车责任险10工作日内理赔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28日电)行政院院会今天通过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缩短给付保险金或补偿金的期限,从现行15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草案一并缩短保险人将承保资料传输到主管机关及中央主管机关指定的机关(构)期限,从现行5日缩短为4个工作日。

草案增订,投保义务人若未依法订定保险契约,或保险届满前未再订定保险契约者,遭处罚锾时可分期缴纳。申请条件、分期期数、不依期限缴纳的处理事项办法,由中央交通主管机关会同主管机关订定。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