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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初审 验车报废不需先缴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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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5日电)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未来民众验车、报废车辆,不需要先缴清所积欠的罚锾。不过,车子过户、停驶、复驶、缴销牌照、换发牌照或驾照,仍需先缴清罚锾。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上午审查“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草案”,计有4案并陈,但所牵涉的内容都不一样。

这些提案中,仅有由国民党籍立委李鸿钧所提出的第9条之1修正草案初审通过。李鸿钧表示,过去驾驶人罚锾未缴,车子就没有办法检验,未检验的车子却仍在马路上行驶,将造成公共危险,因此他提案修法。

根据委员会初审修正的条文,现行汽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在验车或报废车辆时,需先缴清罚锾的规定被删除;换句话说,未来验车和报废车辆,不再需要先缴清罚锾。不过,车辆过户、停驶、复驶、缴销牌照、注销牌照,以及换发牌照或驾照前,仍须先缴清罚锾。

此外,民进党籍立委叶宜津提案,驾驶人行驶国道时,经过收费站没有依规定缴款或是误闯ETC罚锾,由现行罚锾新台币3000至6000元,降为600至1200元。这项提案因交通部反对而遭保留,待党团协商。

由于今天讨论的法案仅通过1案,会议主席国民党籍立委杨仁福最后宣布,4个提案不论通过与否,提交院会讨论前,都还需要经由党团协商。

交通委员会也通过民进党籍立委潘孟安、赖坤成等人的提案,谴责交通部对双园大桥罹难者家属申请国赔径行认定与国家赔偿法规定不符,驳回家属申请;要求交通部依监察院指陈的缺失,尽速与罹难者家属进行国家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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