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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住宅管制禁建 建商及购屋者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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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8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宋顺澈台湾台北报导〉新北市政府借此次升格的契机,订定“都市计划法新北市施行细则”草案,在今天8月15日下午于新北市政府内宣布,将工业区申请办公空间的比例由原本50%降为30%,并规范各项商业使用总面积不得超过单一建筑基地总面积10%,再加上厕所集中设置的规定,可以大大避免违规“工业住宅”的产生,对民众住的品质和安全更有保障。


业别限制以保障住宅区安全。(摄影:宋顺澈/大纪元)

经发局说,工业住宅有噪音、高温、及空气污染、不易转手、贷款成数偏低,如果民众住在这种“工业住宅”被检举,可能会被拆掉隔间。建蔽率和容积率都较高,所以盖出来的户数通常也比较多,因此形成栋距较近、社区内的公设及绿地较少、居住的隐私性较低,环境品质不佳,其他如,消费者常因法令不熟悉造成之后消费上的纠纷以及权益上的损失,也因违规使用而触法。

建商业者推出“工业住宅”误导消费者的情形,新北市政府都市计划科科长许仁成说,民间所谓的“工业住宅”,起因是业者根据《都市计划法台湾省施行细则》第18条有关乙种工业区的使用规定,以其中“一般商业设施”的“一般事务所及自由职业事务所”、“一般零售业、一般服务业及餐饮业”等用途推出建案,盖了以后却当一般住宅来贩售。

这次订定也考量住宅区为保护居住环境而划定,为降低部分业别对居住安宁的影响,对于撞球场及汽机车修理业等均增加申请面积以及需面临12公尺以上道路的限制,并考量饮酒店业营业样态繁多,且饮酒店业的经营时间常常都在晚间休息时段,将饮酒店业明定为住宅区内不得设置的项目,以保障新北市市民居住的安全。

另外,草案也调降建蔽率、提高建筑基地透水率,以增进都市环境品质,对取得绿建筑之基地,给予6%到10%的容积奖励,并订定建筑基地应留设雨水贮留及滞洪设施等规定,以促进都市土地作有秩序发展,让多数民众拥有更优质的生活环境品质,并引导都市永续的发展。


建筑分区强度变更。(摄影:宋顺澈/大纪元)


工业区住宅新北市内,没有领得使用执照的建案还有108件,将造成纠纷与困扰。(摄影:宋顺澈/大纪元)


工业住宅会产生纠纷。(摄影:宋顺澈/大纪元)


农业区建筑面积法规已修改。(摄影:宋顺澈/大纪元)


禁止使用项目增列殡仪馆。(摄影:宋顺澈/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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