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立院初审刑事诉讼法 保留送协商

人气: 12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24年06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针对科技侦查的相关规范是订立专法还是订在刑事诉讼法,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日前初审通过“科技侦查及保障法草案”,12日审查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等案,重点包含科技侦查,法务部表示,以特别法规定,更能反应科技侦查技术发展,并契合实务需求。

法务部书面报告指出,我国已有以刑事程序特别法对有关刑事诉讼事项另行规 定之立法模式,如通讯保障及监察法、国民法官法、羁押法等。故以特别法之方式,针对特定事项立法,实为立法政策选择,并未有体系紊乱之问题。

法务部表示,刑事诉讼法作为刑事程序基本法,其结构应稳定,其立法或修法期程较为缓慢,特别法较能快速反应特定事项之修法需求,尤以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科技侦查方法亦可能需迅速因应、修正,所以特别法更能反应科技侦查之技术面发展,并契合实务需求。

司法院书面报告指出,科技侦查有别于传统之强制处分,宜从侦查机关实际需求之角度,设计完整之法律体系,以订定专法之方式,有助针对科技侦查之特殊性建立专属之法律体系 架构。

逐条审查时,关于科技侦查部分,均保留送协商。会议主席吴宗宪于会后受访时表示,赶快通过的原因是因为将来行政院版本的科侦专法以及三党都认为应该修在刑事诉讼法,希望将来把各个版本一起拿出来讨论,到时候立法院长韩国瑜会主持,最后会挑一个版本出来表决,大家对于科技侦查的概念都差不多,所以将来就只是版本的选择。

吴宗宪也解释为何要修在刑事诉讼法,他说,因为科技侦查类似于实体上面搜索扣押的概念,这目前在我国是列在刑事诉讼法,德国也是,所以依照我国现有的体例,实在不应该另立专法,学者也有一个说法是专法肥大症,就是大家习惯遇到一个事情就设专法,但这会造成混乱,所以他们认为不宜修专法,而是应该回归刑事诉讼法。

责任编辑:吕美琪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