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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过关 计程车免征汽燃费、牌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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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李明贤、曾鸿儒╱台北报导〕台立法院交通委员会昨日初审通过“发展大众运输条例第二条条文修正草案”,明定计程车客运业比照大众运输事业,“免征汽车燃料费及使用牌照税”,本案若完成三读立法,未来计程车业者将享有优惠。

不过,交通部次长游芳来对此持反对意见,认为此举将导致政府每年减少约十三亿元税收,“找不到替代财源”。且若其他租车业者要求比照办理,“交通部将会很难解释”。

相较于行政机关反对立场,朝野立委态度一致。民进党立委叶宜津质疑“替交通部背黑锅”,国民党立委丁守中也说,油价持续飙涨,计程车业者生计困难,交通部杯葛此案,根本就是罔顾业者生计!

交通部官员指出,燃料费部分需修改征收管理办法,法规作业时间约两个月,如果立法院本会期通过该法案,最快明年即可适用;至于牌照税则需配合财政部修法,由于使用牌照税法上会期就已完成一读程序,应该很快即可实施。

官员指出,若通过计程车免征汽车燃料费及使用牌照税,税收合计将减少约十三亿元。

该项修正案是由民进党立委王幸男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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