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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修正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 提高罚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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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慧真台北十七日电)台湾法务部今天召开研拟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修正草案会议,法务部政风司长管高岳表示,会议中决议对公职人员有故意申报财产不实等行为,仍采行政罚处分,且将罚锾额度最高上限新台币三十万元提高到两百万元,草案经整理后将呈报行政院转立法院审议。

管高岳表示,法务部研拟公职人员财产法修正草案,经立法委员反映公职人员申报财产不实应受刑罚处分,今天邀集司法院、考试院等单位就故意申报不实等行为应采行政罚或刑罚作讨论,讨论结果认为,故意申报不实公职人员所受刑罚若是简易处刑或是缓起诉处分,不若高额行政罚锾来得妥适和快速,因此,决议仍采行政罚。

他指出,对公职人员财产来源不明,如财产异常增加无法提出合理说明,会议中也决议采用行政罚处分,另外,同时决议调整罚锾额度基准,从现今罚锾最低下限六万元至最高上限三十万元,提高到最低下限十万元至最高上限两百万元,草案内容经整理后,将呈报行政院转立法院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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