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财部:土增地价房屋税征收 优于债权及抵押权

人气: 21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1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湘欣台北十九日电)立法院这个会期今天结束,与一般民众财税问题比较有关的法案,只有通过修正税捐稽征法第6条的规定,也就是土地增值税、地价税、房屋税的征收,优先于一切债权及抵押权。

财政部指出,根据修正后的最新规定,土地增值税、地价税、房屋税,将优先于一切债权及抵押权,也就是说,以后不会再发生土地及房屋经法拍后,却有地价税、房屋税滞欠的情形。

经法院或行政执行署执行拍卖或交债权人承受的土地,依法核课土地增值税、地价税、房屋税后,需优先由执行法院或行政执行署代为扣缴。

官员举例指出,若有民众的土地经法院或行政执行署拍卖,除了强制执行费用、原来就列为优先的土地增值税之外,欠缴的地价税及房屋税,也需由执行法院代为扣缴,才再分配给债权人受偿。

财政部也提醒拍定人,经法院拍定土地,土地增值税、地价税及房屋税将优先从拍卖价金中扣抵,如果拍卖价金不足以扣抵时,拍定人仍需补缴差额,才能办理移转登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