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电视置入行销泛滥 台立院:新闻儿童节目应禁

人气: 4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2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台北19日电)电视置入性行销问题备受争议,台立院法制局报告今天指出,近 3年无线及卫星电视因节目广告化遭核处高达 273次,业者宁受罚不愿改善,要求修法禁止新闻及儿童节目商业置入。

法制局在“电视商业性置入行销管制之研究”报告中指出,对于置入性行销行为,现行法规并未有明确规范,主管机关虽采禁止态度,但无法发挥禁绝效果。业者基于更高商业利益,宁愿受罚仍不停止置入行销行为。

报告指出,根据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资料显示,从民国95年10月至98年底止,无线电视因节目广告化遭核处共有41次,核处金额为新台币1117万5000元;卫星电视频道部分,节目广告化遭核处共有232次,核处金额为1亿2325万元。

在改善电视置入行销部分,法制局建议修改广播电视法及有线广播电视法,明文禁止在电视新闻及儿童节目中有商业置入行为。对于在非新闻性及儿童节目的商业讯息置入,法制局建议,节目涉及广告讯息者,应于节目前、后明显标示置入者讯息。

此外,对于电视频道中经常出现的资讯性节目,法制局指出,这类节目是为促销特定商品的广告、而以节目包装的型态呈现。因此,为让阅听人知道广告内涵并避免误导情形发生,相关单位应将资讯型节目纳入管理,并要求播出媒体应于节目画面标示广告字样;且为保障收视者权益,应限制不得在主要时段播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