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未來科學與文化」講座徵文

滿身是洞的進化論(1)

鄧正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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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爾文(Charles Darwin)的「天擇」理論已被現代人普遍知道:物種會出現變異,經由環境篩選,適合該環境的族群會生存下來,再把其優勢傳給下一代。1858年7月1 日,達爾文與自然學家華萊士(Alfred Russel Wallace)在倫敦Linnen Society共同發表一篇講稿:《討論物種形成多樣性的趨勢;以及討論自然選擇下永久保留的多樣性和物種》(On the Tendency of Species to Form Varieties; and on the Perpetuation of Varieties and Species by Natural Means of Selection),他於1859年11月22日出版《物種起源》(On the Origin of Species by Means of Natural Selection, or the Preservation of Favoured Races in the Struggle for Life),達爾文寫了20多萬字,簡介他兩次探勘的結果,總歸就是「適者生存」一句話。

進化論與《聖經》對立

在達爾文所處的年代,《聖經》的「創世論」:上帝創造萬物,各種形態生物自古以來不曾改變的說法,才是主宰當時社會的說法。當時有「達爾文是從猴子演變的」漫畫出現,但是這漫畫不只是諷刺達爾文,而是諷刺你我每一個人,因為在物競天擇的架構下,人就是猴子演變的。

在演化論的發展中,達爾文不是第一位提出演化相關理論的人,學者拉馬克就曾提出「用進廢退說」,認為生物功能常被使用的會進化,不常用的會退化,而且會遺傳到下一代,但這種「獲得性遺傳」理論已被推翻,例如說,我一直鍛練我手臂的肌肉,想要我這強壯的肌肉遺傳到我的子子孫孫。不可能!現在科學研究證明,基因才是主宰生物表現的決定因素,你再怎麼鍛練,基因沒有變,肌肉強度不因你的意志而改變,強壯肌肉是不會傳到下一代的。

達爾文的學習歷程

其實達爾文提出進化論的時候心裡也是膽膽突突的。首先他的物競天擇理論早在他年輕的時候就有了,但是礙於當時環境,不敢提出來。直到有一天他的朋友華萊士在寫給他一封信中,透露了類似的思想,這時他的膽子才壯了起來,才有想要把他的想法公諸於世的念頭,但是物競天擇理論是當時宗教信仰環境所不容許的,基督教認為萬物都是神所造,他提出這一理論首先就必需與教會決裂。

達爾文的父親是一位醫師,家庭還算富裕,從小就讓達爾文接受英國新教派信仰。長大後在醫學院讀書,他發現不論白人或黑人的器官都是一樣的,因此想著:歐洲人與黑人之間雖然外表差異很大,但實際上卻非常親近。在大學期間,他還成為拉馬克(用進廢退說的創始者)的學生葛蘭特的學生,這個理論對他日後天演論的思想衝擊是非常大的。

後來達爾文在醫學院的課業學習成績不佳,因此他的父親又將他轉至劍橋大學基督學院就讀,並期望他成為一位擁有不錯收入的聖公會牧師;在此期間,達爾文神學上的表現優異,而古典學、數學、物理學也能應付,在178個過關名單中排名第10,成績可說是非常好。(待續)

--轉載自正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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