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3月3日讯】无业汉疑因金钱争执,勒死同居十七年女友,但其十五岁儿子撞见部分经过指证父亲行凶,高院陪审团早前裁定被告受挑舋激怒而误杀女友罪成,控方昨指出被告有偷窃前妻金饰的案底,心理专家更指被告对女友的死毫无歉意,法官最终重判他入狱十二年。
苹果日报报导, 主审法官马永新判刑时指出,没有证据显示三十七岁被告凌锦华有暴力倾向,而四十四岁女死者何慧珍遇害前只受过短时间痛苦,她的尸体也没有遭受凌辱,但考虑案情后,认为被告应判处长期监禁,刑期以十二年为合。
偷前妻金饰留案底
被告凌锦华闻判木无表情,只有年逾七旬母亲到庭听审,曾指证父亲行凶的十六岁儿子凌瑞棠则未有露面。控方资料显示被告除了与女死者同居期间,曾跟另一名菲籍女子注册结婚外,被告曾在八七年与另一姓陈女子结婚,女方其后举报被告偷走她的金饰典当,被告结果因此被判罚款及留下案底。
心理专家更在报告指出,被告对同居女友的死毫无歉意。
同居后期感情转淡
辩方大律师安华晖求情强调,被告其实有为同居女友死亡而难过,又指被告与女死者同居至后期感情已淡,只为了儿子而继续在一起。被告并非早有计划杀害女友。
案发去年二月一日,被告与女死者所生的儿子凌瑞棠,目睹父母因金钱争执口角和打架,不久看见父亲用手臂箍住母亲颈项,再目睹母亲倒地。
案件编号:HCCC17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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