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行走私鱼 台海巡总局长遭弹劾

人气 15
标签:

【大纪元7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13日电)监察院调查发现,海巡署海岸巡防总局中将总局长贺湘台等3名海巡官员,在安检查察涉嫌走私鱼货渔船过程,没有善尽指挥、督导职责,而将走私鱼货放行流入市面,今天通过弹劾。

监察院下午通过监委林钜锒、沈美真提案,以9票对4票通过弹劾贺湘台;以12票对1票通过弹劾海岸巡防总局秘书蒋新光;以12票对1票通过弹劾北巡局副局长熊孝炜。

林钜锒指出,事件起因于民国97年4月间,北巡局第二一岸巡大队长江志钦休假时被殴伤,岸巡总局怀疑是先前查扣走私鱼货,造成业者新台币千余万元的损失,遭到报复;贺湘台指示该局成立“0403专案”,以严格执检方式对特定业者施压,以求短期内侦破属下遭殴伤案。

林钜锒说,海巡人员查走私,对于殴伤案等刑案,无权查缉,贺湘台涉滥用裁量权,而“0403专案”的分工权责也跟原有的机制多所冲突,未依法行政,造成紊乱;另外,他说,“0403专案”虽声称要严格执检,事实上,查缉金渔春86号等3艘渔船涉走私案,却是轻松放行。

林钜锒表示,蒋新光在专案会议、勤前会议中,指示“贺湘台要还立委人情”、“不卸货就不查缉,让它原船载出去”、“若发现高价值鱼货,要报告他们再作指示”、“出了这个门,说的就不算”等等。

林钜锒表示,蒋新光这些话“让属员有很多想像空间”,而97年4月、5月间,二一大队查获金渔春86号载13万公斤鱼货、合春168号渔船4万多公斤的鱼货与鸿海2号渔船25万公斤鱼货,都明显不是自行捕获的鱼货,有些甚至装在印有大陆简体字纸箱中,但在场指挥决策的蒋新光、熊孝炜却没有依程序处理,放行鱼货流入市面。

林钜锒说,查缉过程居然出现官员中途就离开、现场执行人员就把货放掉的情况;沈美真则认为,这恐怕不只是疏失,而是有故意放水的嫌疑。监察院弹劾3人并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

相关新闻
用公款宣传入联 谢志伟不受惩戒
检察总长任命方式 台监院声请释宪
林陵三投资高铁违失  公惩会究责
建国史话(120):约翰逊遭弹劾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