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8万过路费引争议 网曝卡车时速超飞机

人气 3
标签:

【大纪元2011年01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乔琪综合报导) 河南禹州一农民为了逃避过路费,利用伪造的军车牌照营运,8个月内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据政府单位估算逃漏的过路费达368万余元,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争议已久不合理的过路费再次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逃避过路费判处无期徒刑也成为茶余的话题,民众认为改革不可再拖。

未依限上诉 判决已生效

河南禹州农民现年43岁的时建锋,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间,利用伪造的军车牌照货车运载砂石,逃避高速路的过路费。2010年10月17日,平顶山市检察院指控时某犯“诈骗罪”,向平顶山市中院提起公诉。同年11月19日,平顶山市中院公开审理此案。

2010年12月21日,法院做出判决,时某利用两个假军用车牌照,在郑尧高速公路下汤收费站、长葛西收费站、禹州南收费站、鲁山收费站获免费通行,共计人民币逃避368万余元的通行费,除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而据时某称该8个月期间其只挣了20万元。

判决书指出,时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据了解,在开庭审判中,时某并未请代理律师,在法院判决后,也未按相关的法律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网民:哪是过路费,分明是剥皮费

因偷逃避过路费被判无期徒刑,目前在全国尚属首例。这案件也引发网友的关注,有近万的跟帖与评论。同情乃至鸣不平的声音占了压倒性多数,这不是简单“同情弱者”的心态使然,而是收费之恶昭然若揭。网民表示,翻查了一下资料,全世界收费公路计14万公里,其中10万公里在中国,占全世界70%。

署名“唐伯虎瞎画画”的网民表示:以偷逃368万元通行费,仅获利20万元计,假如其一分钱不偷逃, 8个月下来,岂不是要倒亏损348万元。其次,以2台车8个月共计通行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元计,每台车平均每天通行4到5次,每次平均收费1,558元。空车过路费200元一次,除去空回的费用,可算出正常满载砂子的通行费2,917元。按现在建筑市场的沙子价格,1吨贵不过百元,一车载重25吨只值2,500元的砂子。这哪是过路费,分明是剥皮费。

柳丁小哥的网民也表示,每辆车平均每天要交近8,000元的过路费。照此计算,那正常缴费的车辆不管怎么超载,都赔得死死的。有网民同情地说:“如果不是过路费收得这么高,谁愿意做这种事”。另有人称:“如此之高的收费金额令人咋舌,这不叫雁过拔毛,叫雁过割肉;这不是在收费,是在向民生抽血。”

网民精算该车速度超过飞机

署名薛孟春的网友其博客中研究分析:根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交通厅发布的《河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每公里收费为0.45元。3, 680, 000元的通行费,以该标准计算,需跑8,177,777公里;平均每个月要跑1,022,222公里;按每月30天计算,每天需跑34,074公里;按每天24小时计算,每小时时速达 1,419.75公里,该时速已经可以与飞机相比。

中国过路费的计费方式是否合理已昭然若揭,难怪有人说:从当前公路的收费乱象来看,这收费已沦为牟取暴利的工具。有人跟帖指出,“全国的高速和一二级收费公路几乎全部存在诈骗行为,为什么没人管,本来收费10年基本就还完贷款,但是几乎每条收费公路都在延期收费,这不是诈骗吗?官骗民没人管,民偏官就要判无期。”

偷逃过路费能否构成诈骗罪

法律工作者斯伟江在网路上发表他的看法:按照《刑法》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定义非常简单,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诈骗罪都是指骗取财物的。这个财物一般不包括服务,而高速公路过路费恰恰是一种服务合同。这种利用军车欺诈高速公路服务提供方,以求免费的行为,民事上是一种逃债行为,或者说是违约行为。最高法院为何要将偷逃过路费定为诈骗罪,无疑目的之一是为了保护拥有高速公路收费权一方的利益,但是却破坏了整个刑法的体系统一。

另一派学者认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偷逃车辆通行费确实可能是犯了诈骗罪。在2010年3月5日,云南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制定《关于办理偷逃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违法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将偷逃过路费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列为刑事犯罪。

该派学者质疑的是,“逃费”判无期徒刑,但高速公路违规收费判几年,则没有规定,有学者认为高速公路违规收费所采取的手段,就是不公布何时到期,超期收费;不公布还贷进度,已经还清了还继续收费;把公办公路出让,改变产权继续多收费,这正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倒是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的。

刑罚是否适当

有人质疑判无期徒刑太重了,有位网民认为为贪官贪污千万、上亿的有的是,关键他们还伤天害理,而这个农民还不至于伤天害理。网民“唐伯虎瞎画画”更直接举例说:看到众多贪污高达500万元以上的,不过求刑十余年。如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原县委书记、文山州民政局原局长赵仕永贪污、受贿近500万(不包括上千万来历不明的房产),麻栗坡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该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前年是1,879元,他仅被判18年,时某明显求刑过重。

网民王琳评论,焦点并不在有罪还是无罪,而在罪重还是罪轻,时某获罪是咎由自取,但判无期徒刑,普通公众难以理解。对一条黄金铺就的“致富高速路”,其实公众忍受这种不当收费和不法收费久矣,愤怒和郁闷终于借助“时某诈骗案”集中宣泄出来。

收费不透明

从事税务工作的吴睿鸫认为,收费偿还公路贷款,老百姓不会不理解,但问题的关键是:当前路桥收费状况严重不透明,各种相关资讯根本不公开。这才是“收费还贷”成为谎言、闹剧的根本原因。

去年有一则关于近年来的货车超载屡禁不止的调查,71.4%的人认为与高速公路过路费太高有关;而同样是在去年的“京藏高速大堵车”中,许多运煤的大货车司机宁愿长时间堵车,也不愿绕行其他高速路,原因还是“其他高速路的收费太高”。

据统计,在中国商品的流通费用太高,有的时候甚至是高得离谱,导致很多厂家宁愿出口,也不愿内销。有人认为这个被指高得离谱的流通费用里面,高速公路过路费应该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有人曾统计过1公斤货物从上海到贵州通过公路运输需要花费6至8元人民币,而从上海通过海运运到纽约却只需花费 1.5元人民币。而从更为宏观的视角来看,在中国,全社会物流总成本占GDP比重的21.3%左右,而发达国家则是10%左右。

2010年有一则关于近年来的货车超载屡禁不止的调查,71.4%的人认为与高速公路过路费太高有关;而同样是在去年的“京藏高速大堵车”中,许多运煤的大货车司机宁愿长时间堵车,也不愿绕行其他高速路,原因还是“其他高速路的收费太高”。

网民杨鹏感慨道:当我们想想可能要在牢狱中度过一生的这位河南农民,最想说的话可能就是:高额过路费已经过于荒谬,公益化改革没有理由一再拖延。

相关新闻
改革从上层开始 库默主动减薪5%
警官被害亚城首脑呼吁司法改革
司法改革  不能光靠法官法
医保改革负效益 汉堡医院急诊不急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