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祖芳律师:真诚为华人伸张正义

乐原
font print 人气: 417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014年02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乐原报导)曹祖芳(Maria Tu)女士出生于台湾,10岁时随家庭移民来美,1988年获西雅图大学(Seattle University)法学士(Juris Dr.)学位,1990年获西雅图华盛顿大学(University of Washington)法学院硕士学位。自1989年起拥有华盛顿州律师执照,自2004年起拥有德州律师执照,从事刑法、家庭法及移民法等法律服务。曹祖芳为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会员、北德州及东德州联办法庭起诉律师。

1990至1993年间,曹祖芳在西雅图的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来往于亚洲的香港、中国大陆及台湾等地和美国之间从事跨文化和国际贸易的法律服务。还曾在华盛顿特区担任过华盛顿州美国国会参议员丹·埃文斯的助理。2004至2005年,在达拉斯地区科林郡检察院担任助理检察官。2005年起在布兰诺市独立开业,创办“曹祖芳律师事务所”。

*从成功到放弃

在西雅图一家国际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的三年半期间,曹祖芳经常穿梭于美国和中、港、台地区,业务繁忙,薪水也节节高涨,达到业内的前10%水平,可谓“前途无量、事业有成”。然而,她却渐渐发现,她所从事的商业合约谈判等“赚大钱”的工作却不是她当初想要做律师的初衷。

她说:“这不是我当初想要做律师的原因。当初我想要伸张正义,想要帮助人,要能够服务人民,想要帮助中国人。”

曹祖芳表示,那时她觉得自己很无奈,在做了三年半商业律师后,她觉的整个人都要垮掉了。她终于决定,把她的职业生涯全部放弃掉。

她说:“我也不知道到底要什么,先放弃再说吧。”

在离开华盛顿州后,她先到了加州,然后到了德州,在达拉斯地区的布兰诺安顿下来,因为她的妹妹在当地经营一家餐馆。曹祖芳于是参与经营有关的批发业务并获得成功,这项工作一直延续到2003年,那时距她的律师生涯已过了10年。

*重新出山“为人民伸张正义”

2003年,曹祖芳了解到达拉斯地区的许多华裔人士急迫需要法律方面的服务,于是萌发了重新出山的想法。

她表示,华人比较淳朴,很多人英文不是很好,要依赖别人,怕打官司,怕进法院,怕犯法,可是又不懂法律,很容易受骗上当。

“我觉的,如果要回去做律师的话,一定要做些对华人有利的事,真的要能帮得上华人,而不是自己只赚大钱。”她表示,自己10岁来美,在中英文读、说、听、写上极具优势,一定能帮得上华人。

曹祖芳经过调查发现,华人律师中几乎没有做刑法的,这表明一定会有许多华人需要这方面的律师服务。于是她在2004年考取德州的律师执照,并到科林郡检察院做了一年检察官。她也是科林郡检察院迄今唯一曾受聘的华裔律师。

她说:“检察官天天打官司。我发现自己满喜欢打官司的,因为永远都在面对不同状况。可我渐渐发现我并不喜欢代表警察,不喜欢代表政府。我喜欢代表人民,为人民伸张正义,保护人民。”

2005年6月,曹祖芳决定离开科林郡检察院,自己创办了律师事务所,主打刑法,也兼顾家庭法、民事法、和移民法等。她说:“每人来到地球上都有一个主要原因。”她把自己定位为一个“寻常百姓家”的律师。

她笑着说,当碰到疑难杂症,别人不想办的案子,人们就都说去找曹律师。例如诉讼最赚不到钱,花时间又多。“所有法院指定的华人案子我都接,不惜让出其它更能赚钱的案子给他人。因为指定案子的当事人最需要我,因为他们往往请不到律师。”

近十年来,曹祖芳律师受理了数千件刑事和民事案件,其中出庭辩护数百件由陪审团及法官审判的诉讼案件。基于客户的反馈,对她的“服务质量、整体价值、回应速度、沟通能力”的杰出表现的赞扬,曹律师因此于2013年荣获“Client Distinction Award”(客户杰出荣誉奖)。

曹律师一直坚持把自己的手机号码印在名片上,以便24小时随时接听求助电话。另外,她还聘用了两位华人助理,回答各种来电咨询,提供法律常识和法律知识。

曹律师表示,自从她在“大纪元时报”刊登系列答疑文章以来,读者来电暴增,电话被打爆。虽然她和助理尽量在电话上回答问题,但由于来电众多,应接不暇,她特意设置了电子邮件账户AskMariaTu@yahoo.com专门收集各类问题,并以书面的方式及时回答。

她表示,虽然很累,但她的生活很充实,因为她不是只为了赚钱,而是把他人的利益摆在自己之前,去帮助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们,实现“正直、诚实、真心,陪伴曹祖芳每一天”的愿望。

亲爱的读者,您如有任何刑事法律及相关法律的问题,请电邮:AskMariaTu@yahoo.com,或电:972-964-8366(办公室),469-879-2777(手机)。曹律师事务所的地址是:2800 W. Parker Rd., Suite 100, Plano, TX 75075。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related article
  • 问:我的丈夫被逮捕并被控与家人殴打。我不想指控他。我是不是需要联系DA要求他们消除对他的指控?如果我请求的话,他们会放弃起诉吗? 他们会问那一天他被逮捕时的具体信息吗?
  • 问:最近,我被迫在法官听证会中决定父子关系。法官拒绝帮我指定法律顾问。所以,我到目前为止是自己代表我本身。我要求法官给我一个新的听证会,并且要求转庭到地区法官那里。我是不是也可以提交反驳请愿(counter petition)有关决定父子关系的文件?
  • 问:如果移民局逮捕了外籍非法人士,他们会不会按照8 USC§1324起诉与外籍非法人士一起生活的人?此外,如果移民局不进行起诉,那其他人可以用这法进行起诉吗?
  • 问:法院感化规则“允许您的监督人员访问你家,工作地点或其他地方。”但是,这意味着只要他们想要,他们就可以走进我的房子吗?还是他们可以敲门,而我可以到外面去与他们交谈?我必须让他们在场吗?
  • 问:如果我决定在没有与检察官有认罪协定的状况下去恳求法官判刑,这样安全吗?我的丈夫因为一场车祸去年被起诉刑事疏忽谋杀,第三级重案罪。检察官不愿提供认罪协定的合约。我们的律师认为我们应该认罪,然后公开向法官求情要求“不定罪的裁决”。车祸当时我丈夫没有喝酒,也没有嗑任何药物。他的刑事记录在事故发生前是干净的。没有任何犯罪情况。请问法官将会考虑他的刑事历史,并且因为在事故中没有任何药物或酒精,而判他不需要入监狱吗?
  • 问:我的酒醉驾车罪名被降到阻塞公路的另罪条款。我的判罪条件是必须在我的车上装测酒器。但是,我的法庭文件没有表明我必须要装多久。我的缓刑期是一年。有人告诉我,我可以要求法院让我撤销我的测酒器,只要我在装的一半时间里没有发现任何违规问题。六个月后,我想试图修改我的缓刑条件,也要求撤销我的测酒器。但我的律师告诉我不可能。这是真的吗?
  • 问:我已提交申请职业驾照所需的所有文件。这包括法院颁令的核证副本,SR22和费用。我收到了实际的职业驾驶员执照的邮件,但公共安全部网站指出,我没有驾驶资格。公共安全部如果还没有收到他们要求的一切资料,它们会发职业驾驶执照给我吗?现在,如果我开车与法院裁决的条件相一致,我可以合法驾驶吗?
  • 问:我想要知道我的权利。我丈夫和我已经分居了,我们没有小孩托管协议,但他不肯放弃我的女儿也不肯把孩子还给我,我能做些什么呢?
  • 侨居法国的台湾人对台、法两地的生活有什么样的体会?在全球经济与政治局势紧张的境况下,他们对未来又有什么样的打算?为此,笔者采访了三位生活在法国的台湾年轻人,他们分享了在异乡生活、求学和工作的经历。他们置身不同的社会环境中,在不断吸收法国文化与精神价值的同时,始终保留着对台湾的热爱。其中一位受访者说:“法国和台湾都非常自由,但自由的方式不一样。”透露出民主制度在不同的国家,因民族思想与传统习惯的不同,而有着其差异。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