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律师专栏】曹祖芳律师答疑录(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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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1月06日讯】序:联邦刑事犯罪法和当地刑事犯罪法相差甚远,完全不能混为一谈。我以前的一位客户被联邦起诉。与我谈完后,在一气之下,终止我作为他的律师,因为我坦白的告诉他,他的犯罪是由联邦法院起诉,所以,如果他不听从我的建议,他一定会进监狱,虽然这是他第一次与刑事犯罪有关系。我告诉他这个过程大约需要两年,而且他需要从现在开始从银行提钱来支付我的律师费和其它相关费用。在这未来的两年,如果我们开始做最坏的打算,但与联邦系统的工作人员合作,我有可能可以避免让他进监狱。但他完全不相信我。他情愿听信他的家人和朋友,决定要找一位可以保证他无事的律师。结果,他确实找到了一位愿意告诉他他想听到的话的律师。两年后,他发现他的律师错误的处理他的案子,他又重新花钱再换了第三个律师,结果,他还是被判了很长的牢狱之灾。到现在,我还是怪我自己为什么那么“直”?为什么不能说一些好听的话哄哄他?但是,我除了直接和诚实,还真不知道如何撒谎或婉转的告诉我的客人他们想要听到的话,来赚他们辛苦存来的钱。也许,如果我确实能变得更加商业化,我可以赚更多的钱。但是,如果这样,我是否能像现在这样晚上睡得那么安稳和无忧?

问:是否有什么样的程序可以让一个人提早从联邦监狱释放?我知道缓刑在联邦制度上已被废除了,可是如果联邦还是可以在百分之八十的监狱执行后可能释放,那么,是否还有类似这样的政策能够允许犯人提早出狱?

答:你说的没错,通常联邦案的罪犯有可能坐完将近百分之八十到八十五的刑期,提早释放。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犯人有一个药物或酗酒戒除计划(通常这计划是由缓刑官在判决前建议,并由法官认可),且犯人已被监狱管理员审查和获准加入此计划,并且有超过24个月左右的剩余刑期时,联邦监狱管理局可以减少犯人的监狱时间高达一年左右。此外,如果罪行涉及毒品,现在有可能可以提出请求要求法院减刑,因为新的判刑法于2014年11月1日生效,把所有毒品罪行案都减了一年到两年的刑期。

问:我是不是该认罪?联邦检察官提出让我承认犯有电信欺诈罪名,如果我认罪,检察官提供一个没有坐牢的判决。我的老板恶意控告我冒用电信犯了欺诈罪。该案件起诉在联邦法院。指控的起诉书全是假的,完全是捏造出来报复我换工作。但是,即使我是无辜的,我也无法等到审判,因为由于资金的问题,我无法生存。请问如果我认罪协商,接受无监牢的认罪,然后返回我的国家,这会是一个正确的决定吗?还是我应该留下来战斗到底?问题是,即使我得到无罪释放,我仍然要被遣送回家,因为我的签证已被取消。我应该怎么办?

答:在联邦法院,所有与检察官的认罪协议,对于联邦法官在法庭上是没有任何约束力的。联邦法官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任何认罪协议,法官也可以接受或拒绝任何判刑的协议。这就是为什么你需要与你的律师讨论你的案情。你是否该认罪取决于证据的力度,审判的胜诉机会,认罪可能面对的判刑,如果败诉后可能被判的刑期,还有现在和将来的移民后果等等。律师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不会给你有价值的建议。这就好比问人:“我正在考虑买车。我应该买红色的还是灰色的呢?灰色的更贵。”除了他的律师,没有人能建议刑事被告他应该怎么做才是正确的,因为律师了解所有有关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说到这,以一个律师的立场来说,任何被告不应该因为容易或简单而承认犯罪,除非他是真的犯罪了,特别是在联邦法院。当你宣誓认罪时,你必须发誓你没有作伪证及你的认罪是真实的。在联邦法院,没有所谓的“不抗议”认罪形式。

问:我怎样才能查到是什么原因导致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在调查我?我到现在都还没有被起诉,而且现在调查已结束。这件事发生在几年前,联邦调查局开始对我进行调查。他们不告诉我是什么原因造成他们对我进行调查,可是我有一种感觉,这是由于一个过分热心的侦探警察,因我在网路上登了一篇文章,他就开始打电话和骚扰我。我把他的行为报到他们的中尉那里,并已提交投诉。我的电脑已被他们扣留,而且他们按照搜查令拿走了其他的东西,所以我知道他们在寻找罪证,但是我一直都不知道为什么。经过八个月的调查,陪审团并没有起诉我,但是我不在听证会上,所以我没有任何质询,也没有被告知任何事情。所以我一直很纳闷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和原因。如果我申请联邦调查局公共记录报告,这些报告会提供我需要的答案吗?还是有别的方法可以得到困扰我的答案?感谢您的帮助。

答:虽然我理解你的好奇心,但我很诚挚地警告你,不要以为这一切都结束了。首先,不要轻信任何刑事起诉时效已过期。诉讼时效是个有趣的事情,它可以因人而异,只要有一个富有想像力的检察官。如果你真的想了解,你可以申请自由信息的法律程序,请联邦调查局提供你的案件的文件,但它可能不会有太多的信息。你也应该知道,即使这个时候你没有被指控,这并不意味着案子已经结束。如果联邦调查局获得更多的证据,你仍然可能被指控。联邦跨越很长一段时间展开调查并非是罕见的事。现在,我建议你不要理它,反正在这事上你也做不了什么。祝好运。

【曹祖芳律师是德州及华盛顿州执照律师、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会员、北德州及东德州联邦法庭起诉律师,前柯林郡刑事检察官(迄今唯一曾受聘的华裔律师);具有25年丰富经验,八年内受理数千件刑事和民事案件,其中出庭辩护数百件由陪审团及法官审判的诉讼案件;曹律师能说、读、写流利和无口音的英语和汉语。曹律师将为您提供有关法律常识。联系信息:​​电话:972-964-8366,电邮:mariatuattorney@yahoo.com,网址:www.mariatulawoffices.com,地址:2800 W. Parker Rd., #110, Plano, TX 75075。】

责任编辑: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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