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研院法律顾问无牌 立委监院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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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4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湾台北报导)立委陈宜民29日赴监察院,针对中研院法律顾问郑哲民不具台湾律师资格,却标得中研院2件法律咨询服务采购案,递交检举函,并质疑中研院设限制性招标图利特定人士。监院由值日监委王美玉受理陈情。

陈宜民表示,郑哲民不具有台湾律师资格,中研院却在2010年、2011年分别有2次用“限制性招标”委托郑哲民处理案件,其中还有1个案件是从2010年至2020年长达10年的委托案。

陈宜民指出,郑哲民虽然有美国律师资格,但在台湾不具律师资格,不管是从法务部的资料、台北市律师公会,都查不到郑哲民的登记,还在台北市成立律师事务所。虽然中研院特聘研究员梁启铭承认招标时未检查郑哲民是否有台湾律师文件,但其中恐有弊端。

陈宜民质疑,郑哲民曾在中研院欧美所任职,后来才到中研院公共事务组协助做生技方面规定的研拟,台湾有这么多律师事务所,中研院却不去找有执照的律师事务所,而要便宜行事?怀疑其中涉有利益输送、浪费公帑弊端。◇

责任编辑:昱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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