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影像平台拟设人面识别 人权组织忧新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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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5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张瑛瑜香港综合报导)香港警务处近日向立法会申请拨款近3.6亿元,建立储存证据的中央数码影像平台。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议员提问下表示,新的平台将来会加入人面识别等功能。

在后国安法时代,港府对人脸识别系统的态度,由当初称没有使用相关技术或讳莫如深,及在当市民质疑政府的设施或程式,附有人脸识别功能时,急忙澄清;到近年已经明言不排除增设人脸识别技术,邓的言论更确定政府会寻求加入该技术。

“香港人权资讯中心”担心,港府愈来愈多去引入此等技术,但是目前没有有效机制监察执法部门如何使用,会沦为“无王管”,造成很大的人权侵害。

邓炳强在7日的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上,被议员问到,当局是否会考虑平台使用人面识别或人工智能识别动作能力,邓回应,这一刻平台未有这些功能,新的平台“已经令我们随时可以加入这些系统,我们都认同能够将人工智能的程式加到中央数码影像平台,对我们查案会有帮助,这是我们下一步会做的工作”,到时会考虑再申请拨款增加上述功能。

不排除多区装闭路电视 自动人脸识别

较早前,政务司副司长卓永兴在1月透露,政府将会在全港安装2000部闭路电视监视器,声称是为了“预防罪案”。警务处处长萧泽颐之后明言,2000部数量并不足够,相信将来会安装更多闭路电视,相关闭路电视不排除设有自动人脸识别技术,又称市民毋需忧虑私隐问题,因为政府会根据现有的法例而做,至于闭路电视纪录的保存期则暂仍未有决定,他声称将会参考海外做法云云。

当时立法会议员狄志远认为,闭路电视不应用作监察集会游行或追踪敏感人物,否则如同政治监察,并建议警方定期向监警会和立法会交代闭路电视用途。

报导:几年前港警已用人脸识别技术

但是,早在2019年10月反送中运动期间,美国彭博社引述匿名消息人士报导,香港警方最晚在3年前(即2016年),就已拥有具人脸识别技术的人工智能软件。当年澳洲科技公司iOmniscient为港警提供软件,并派工程师培训数十名香港警员。

当时的报导说,该软件可处理任何影片,包括闭路电视片段,并可自动扫描影片中的人脸,并跟警方资料库比对。

当时iOmniscient回应彭博社查询时,拒绝评论港警应用其人脸识别技术软件,并指该公司在香港的业务“只占总业务的一小部分”。

同年11月13日,时任立法会资讯科技界议员莫乃光引述相关消息提出质询,问及警务处数年前购入具人脸识别功能的系统,指有市民忧虑,政府如何确保人脸识别系统和人工智能的应用符合透明、公平和尊重人权的原则。

时任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答复时,并无否认提问中的报导讲法,并指如果执法机关行动构成《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下的秘密监察行动,便必须取得小组法官或指定授权人员的授权。

翻查资料,莫乃光在2019年6月5日已经质询政府,为保障市民私隐,会否禁止政府部门在公众地方,使用具自动化人脸识别功能的系统及仪器,以收集可辨析个人身份的资料,并与资料库进行自动比对。

聂德权当时回复,没有政府部门在闭路电视系统,使用自动化人脸识别技术。人脸识别技术所得的容貌资料,会被视为《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下的个人资料,受《私隐条例》相关的条文所规管;但同时提及条例,亦为防止或侦测罪行订明一些豁免情况。

智慧灯柱疑有人脸辨识 政府急否认

即使如此,上述说法发表不久后爆发的反送中运动期间,有市民怀疑灯柱有人脸辨识功能,会变成监控工具。当年8月24日,观塘大游行其中一个主题即是反对灯柱监控系统,至少5支“智慧灯柱”被示威者拉倒,发现当中有零件为大陆监控厂商的组件。

当时网民现场拍得的照片,发现灯柱内大量零件均产自中国,其中Industrial Ethernet Switch – IE 1000-8P2S-LM制造商Cisco(思科)虽署名美国,但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颁发进网许可,代表该设备可连接中国国内公用电讯网,有人士质疑香港的“智慧灯柱”很可能连网至中共国安系统。

另外BLE Locator的厂商“TickTack Technology”更被怀疑与“上海三思路灯”公司有关,上海三思路灯负责不少内地“智慧灯柱”及公安监控室屏幕项目。环球全域电讯(HGC)曾在2019年5月推出三大智能方案,当中包括和TickTack Technology合作参与的第一期“智慧灯柱”计划,以及人脸辨识服务。

当年政府多番声称,智慧灯柱没有人脸识别功能。时任创科局局长杨伟雄亦曾经澄清,“智慧灯柱是没有人脸识别功能,我们亦不会把拍摄得到的数据,与第三方分享作人脸识别的功能应用”。

当年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亦公布50支已安装的智慧灯柱位置、功能及设备清单,称“日后亦会继续开诚布公,发放智慧灯柱的资讯,让公众有正确客观的理解”云云。

“安心出行”被揭有人脸识别功能 政府称尽快移除

另外在2020年1月,食环署发稿称,网上谣传该署透过安装具有人脸识别功能,或无线射频辨识功能的网络摄录机,收集个人资料。该署澄清安装的网络摄录机,并没有安装人脸识别功能或无线射频辨识功能,网络摄录机主要是监察非法弃置垃圾黑点,遏止非法弃置垃圾的违法行为。一般没有涉及可疑个案的录像片段会在食环署抽查后,约一个月内被删除。

到2022年5月,“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被揭发内置人脸识别模组,具有包括识别脸部五官特征和位置的功能,当时政府称不知情,向程式开放商了解后,称是因为程式使用市场上的模组,其中有一些不需要的功能,包括人脸识别,资科办已要求开发商尽快移除。资科办并指,“安心出行”无须亦从来没有使用人脸识别的功能。

选举管理委员会在2021年12月立法会选举前,更在提醒选民投票的稿件中,特别指出投票站内不会有任何人脸识别装置。

议员曾问警务处有无使用人脸识别 回复讳莫如深

不同部门均强调不会使用人脸识别;但是另一方面,警方则在近年对被指使用人脸识别,讳莫如深。

2019年11月反送中运动期间,莫乃光质询政府,警务处有否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实时人脸识别或影像分析,并要求如有时,提供供应商名称、所涉技术及功能、启用日期、获准操作系统的警务人员职级等。另外又问到,警务处有否向大陆当局,索取或提供本港市民的容貌资料以协助执法。

但是当时署理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陈帅夫根据相关部门的回应答复时,称警方一直积极应用任何能协助执法和调查的科技,并不时检视各种调查工具及装备的成效,包括各种可协助警方进行刑事调查辨认疑犯的软件。至于问题要求的其他资料,由于涉及警方防止和侦查罪案的技术和能力,不适宜公开。

到2020年3月,莫乃光再跟进从2019年1月起,警务处有否利用人脸识别等软件,辨认闭路电视摄录片段中的人士的身份,及要求其他政府部门准许其使用它们辖下资料库,例如入境处的智能身份证资料库的个人资料,与闭路电视摄录所得容貌的特征作比对,以进行身份辨认。但是获得时任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的回复,与上述的答复一样。

香港人权资讯中心忧“无王管”

香港人权资讯中心发言人向本报表示,港府以侦查罪案为名义,陆续引入AI、人脸辨识技术,但是如何使用、储存,与私隐有关,但是忧虑政府及执法部门现时收集资料,市民已经无办法监察政府的用途。此种情况下令人容易联想,当局不止是侦查罪案,而会在敏感时刻在特定地区,收集聚集或途径的人的资料,再用AI分析,质疑此是否超出侦查罪案范围。

发言人又指,新疆的经验显示,引入人脸辨识等技术后,监控无所不包,形成全面监控,但是现时难以判断香港是否已经“新疆化”;不过见到港府愈来愈多去引入此等技术,但是没有机制监察执法部门如何使用,是可怕之处,已经令市民产生寒蝉效应。

中心发言人认为,香港立法会现时缺乏反对派,监察警方的机制亦严重缺乏,如果部分事情被定为“国家安全”范畴,便不能监察,是“无王管”,造成很大的人权侵害。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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