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文回顾】罗永忠:致各位斑竹

罗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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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7日讯】洪哲胜按:

吉林省长春市的35岁中国公民仅仅在网上发表言论于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罗永永忠的《判决书》与《刑事上诉状》请参见 2003.10.18《民主通讯》。  

                    
我们接到杜导斌先生送来一本未署编者姓名的电子书,里面收集了罗永忠的百多篇网上文章。我们特地给予编排,分数期提供给读者们参考。希望大家上网给罗永忠讲几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话,同时介绍这位残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罗永忠:致各位斑竹

  我很惭愧
  我很卑微
  只是有话要说
  斑竹常提醒我
  不要把敏感的说出来
  我也知道
  什么是敏感的
  若我说了
  封网我有责

  网友使另一个网友的网站
  被封掉了,我多不情愿
  我喜欢上网
  封网我极不情愿
  不寐网站我常去
  被封若与我有责
  我很难过
  我常自责
  对不起那里的斑竹了

  如果封网有我的责任
  是不会偷着乐的
  我不珍惜,我可以不去呀
  干吗要把人家搞灭呢
  就因为我的
  非要说吗

  各位斑竹
  请理解我
  可我不说
  我会更难过
  我不骂人
  封网要说
  不封网也要说
  因为不能不说

  如果说了会封网
  那也不能不说

  象赵安的事
  都抓得了却说不得
  “6.4”是历史
  历史为什么不可以说
  孙志刚被活活打死了
  我还不可以说吗

  我能因为被封网就不说了吗
  请他们来灭我的口吧
  我期待着
  可别封网
  错若在我
  我愿担责
  可你封网
  斑竹会怨我
  我会不安

  脸皮厚吗
  这个我很在乎的
  若有罪,若有责
  我愿承担
  为什么我不能为我自己写的负责
  而不解释的就封朋友的网站
  到底犯了那一条的法律呢
  总该有个解释吧

  要不就抓进去杀了
  那也痛快
  别让我是这样的难过
  就这样,也不好过

  (2003.5.20)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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