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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征文】政法学生见证团河劳教所的魔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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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9日讯】编者注:龚成喜(男),25岁,原为北京市政法大学昌平分院行政管理专业大四学生,原籍新疆乌鲁木齐市。在校期间曾担任学生会主席、班长等职务。龚成喜2000年底在北京散发法轮功真相传单,被绑架到臭名昭著的北京团河劳教所,随后的两年中他虽饱受了各种精神和肉体的变态迫害,并未屈服于2003年堂然走出团河劳教所。

近日龚成喜再度被绑架,到现在为止下落不明。希望法轮功学员和国际社会关注龚成喜的遭遇,积极揭露迫害、予以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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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有外国记者要来团河劳教所参观,全所上下开始统一行骗:每班都必须反复收看团河内部制作的录像:答外国记者60问,强令学员统一口径,欺骗媒体,其赤裸裸的瞎话令人咋舌。如问到这儿是否打骂虐待劳教人员,必须答没有;法轮功人员不准说是因炼功被抓,必须说是因“扰乱社会秩序”被劳教;问到这儿吃得怎么样,要答每月每人多少面、油、肉、菜……纯是骗外国人的鬼话。除此之外,每名未转化学员均被威胁不准“胡说”,否则“后果自负”。

警察倪振雄开会扬言:若有记者问话,不能说在看守所挨过打,更不准说有调遣处这个地方。

当天,记者到了东楼一层的三队,而三队早已将不转化人员和不理想人员几十人转至集训队北边的平房,因此采访人员看到的只能是事先安排的演戏了。每当有外界参观采访时,劳教人员的伙食就变好一天,而且当天取消例行的对法轮功修炼者的公开体罚,代之以打球。参观的刚出大门,马上又开始体罚。

顺便一提,团河劳教所欺骗外界参观采访的手段是层出不穷但又非常卑劣的。比如,投入大量资金改观劳教所的硬件设施以掩饰实质的疯狂践踏坚持信仰的法轮功修炼者的基本人权的罪恶。为了向外界粉饰其“文明”,近期有“劳教人员分级处遇”的措施出台,将劳教人员分为五个级别,最高级别甚至被许诺早餐牛奶鸡蛋、午餐一荤一素,可试工、试农、试学,周末放假。事实上,能享受这种尚未实行的、被官方媒体大肆渲染的待遇的劳教人员只是很少的一部分,而所有不转化的法轮功修炼者均被划为最低的一级,属严管,仍得被高压洗脑、熬夜体罚、送集训队、关小号、捆绑、吃窝头、不准采买食品甚至日用品等等。而这些残酷折磨却被新的措施巧妙地掩盖了。

迫害场所集训队、攻坚楼向来是不对外开放的,而所有敢说真话的法轮功修炼者从来不让参观人员采访到。因此,官方的报导纯粹是欺骗。对拒绝放弃法轮功的人员来说,团河劳教所就是“人间地狱”。

2001年5月27日,为抗议丧心病狂的洗脑和长期不准睡眠,我再度绝食,在没有得到警察任何回复的情况下,于当天下午被倪振雄、赵队长强行架到集训队进一步迫害。

集训队是一个全封闭式的独院,里面阴森恐怖,专门酷刑迫害坚定信念的法轮功修炼者。其令人发指的暴行别说外界记者、参观者绝不准入内采访,就是劳教所的警察未经允许也不能进入。这里面用铁笼子关押人。每天24小时都有十几名劳教人员值班。里面的人就像动物一样被关在笼子里。相互间都不允许说话,没有任何的自由。劫持我去的当天,一名叫李代义的嫖娼犯人当着集训队大队长、护卫队大队长兼管理科科长刘金彪和管理科科长任宝林的面猛抓我的下身,使我痛苦不堪,而刘和任不但视而不见,且命令犯人用多根带子将我全身24小时牢牢捆绑在床板上,(连续捆绑了一个月,《劳动教养试行办法》规定连续使用戒具不得超过7天)塞进闷热狭窄的禁闭小号里。小号长2米左右,宽1.5米左右,整天不见天日,不准起身洗漱、更不准洗澡,连小便都只给解开上身绳坐着进行,便完马上捆绑,时值天气炎热,除了饱受不能翻身、内脏挤压、绝食绝水、死一般的寂寞的巨大痛苦外,我的身上还长满了痱毒,后背、臀部已开始溃烂。

在这种情况下,每天还要被如死囚一般五花大绑强行拖出去用橡皮管从鼻孔插到胃里灌食,每次皮管插到鼻粘膜处,我都痛苦得泪如雨下。而犯人李代义常当着警察的面恶意将已插入我胃里的皮管来回抽,使我剧烈呕吐,几近窒息。五六天后,我的一个鼻孔内就因粘膜处被反复插管刺激而严重肿胀了。同被捆绑的法轮功修炼者武军,因抗议劳教所非法延期半年而绝食。

在警察刘金彪的唆使下,普教李代义、宋万军、李鹏等每天早上4点将武军拖出屋,用绳子绑住他的胳膊拉拽着猛跑,武军不跑,被他们毒打得浑身青紫。当武军要求上医院验身时,刘金彪公然说:“你皮肉嫩,一碰就黑”。在警察的纵容唆使下,普教经常不准武军上厕所,普教李鹏给绑在床板上的武军“拿麻”(长时间按住大脖筋,一会儿人便会休克),导致武军不省人事;他曾使猛劲将武军一个耳光抽倒在地,并以此为乐……从2001年5月至7月,武军被连续活活捆绑了三个月!仅仅因为他不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

在武军和我绝食期间,北京市劳教局管理处的某处长曾来视察并怒斥我。没两天,团河劳教所、调遣处便合伙对我们采用了灭绝人性的填鸭灌食。大概是在6月10日这天,犯人们架着我来到集训队一间阴森恐怖的小屋里,从调遣处专门来了一个姓申的警察带着一个膀粗腰圆的犯人,屋里已有包括团河的庄许洪副所长、警察刘金彪、警医肖政在内的五六名警察和好几名犯人(李代义等)在床边围了一圈。当时几名犯人将我抬到床上摁住,用绳子死死地捆在床上,由几个人分别按着我的腿、胳膊和胸部。肖政用听诊器听听我的心脏说:“没事”。然后有人捏住了我的鼻子使我不能呼吸,那个膀粗腰圆的犯人用两拳猛顶、钻我的两腮,逼我张嘴,另有人开始拿钢杓撬牙,剧痛和几近窒息中,我感到血腥味充满了口内,非常的痛苦。牙撬开一点缝,他们立即将钢杓捅进嘴里抵住上下牙开始往嘴里灌流质,并将嘴捂上。由于我挣扎着呼吸,流质马上憋进气管,鼻子又被捏住,我当时感觉已快窒息且神志不清,只看见一个个面目狰狞的脑袋凑在眼前……当天下午,刘金彪令犯人将我架到小院又用此兽行对我灌了一次,当时所教育科还来了一名警察用摄像机录下了灌食全过程。灌完食,我的两腮被顶得严重充血肿胀达一个多月。刘金彪对此解释说这种灌食方法很科学,新安劳教所灌了几个老太太都没事。

在被野蛮灌食前后,我问所长庄许洪为什么对于二大队打人的事不和我谈就灌食?为什么不让人炼功?为什么用这种残忍方式灌食?他说,没什么可谈的,这是对你的“革命的人道主义”。并强令我写保证,我不答应。两三天后的一个白天,被刘金彪派来看着我的普教宋万军、徐铮、王争、黄潆涛等突然关上门窗,对全身捆绑在床板上的我施暴:他们无故对着我辱骂法轮功,写辱骂法轮功的纸条往我的身上、臀后塞,羞辱我,刺激我。并由几个人摁住我被捆的手写“保证书”,我大声喊叫着不写,惊动了一名叫徐建华的集训队警察推门进来。我请他以警察的身份制止犯人施暴,而徐看到了施暴场面却说:我和你又不认识,你冲我嚷什么。(事实上,他一直主抓管教工作)说完扬长而去。宋万军等普教顿时变本加厉,关严门窗,用圆珠笔在我身上脚上写辱骂法轮功的脏话,并用圆珠笔尖猛杵我的脚心、虎口,将我的手指涂满只有警察办公室才有的印泥强摁在侮辱纸条上……折腾了几个小时。

当天或者是第二天晚上,一名叫张建林的普教被调过来值班,他一进门就高声骂娘、冲过来猛抽我的耳光,说我让他又值上班了(事实上,普教们十分愿意值班,因为值班可加分、提前解除。特别是干得让警察满意的),并疯了似的用重拳猛击我的下颏,拧我的脑袋。以后的几天,他们几乎天天凌辱、殴打全身捆绑在床板上的我。甚至每次必撕烂我的外裤、内裤流氓侮辱……因天气炎热又长期不准我起身洗澡,在他们撕烂内裤施暴后,身上的异味招来群群苍蝇在我的小便头上叮爬,他们却视而不管。

在身心极度痛苦的这些天中,我曾问刘金彪为什么往我身上贴污辱性纸条、写辱骂法轮功的脏话,他回答说:这种方式不是集训队发明的,别的劳教所早就有。在被连续捆绑的过程中,虽因前段绝食和整日被捆人已虚弱消瘦不堪,但每天却只许我吃窝头、咸菜,不让正常采买食品和洗漱用品、手纸等;除此之外,还经常剥夺我的睡眠时间,强迫我听诽谤法轮功的造谣材料。这些,就是团河劳教所的“为你们好”、“革命的人道主义”。

2001年9月4日,是我禁闭10天、集训三个月的记大过处分(只因绝食抗议不让法轮功修炼者正常睡眠,殴打、体罚、辱骂法轮功修炼者和要求炼功)到期的日子。当天,刘金彪要我写一份“集训总结”,我便写了:普教宋万军等人对我一再实施暴力时所使用的印泥、法轮功创始人画章等都只有在队长办公室甚至教育科才有,不知凭他们的劳教人员身份是如何拿到这些“违禁品”的?刘金彪看后恼羞成怒,立即将“总结”撕了,叫我“滚蛋”,并威胁说:“你要是不想走,延长你的集训期还不是填张表的事!”

2001年7月底至9月初,我被关押在集训室的铁笼子里,在那里,我和其他三名法轮功修炼者每天被强迫抱膝坐板(连盘腿坐着都不许),除了吃饭上厕所外,从早晨起床坐到晚上睡觉。每天吃难以下咽的窝头咸菜或没有一点油花的熬菜,喝生水,时常被拉到警察办公室强迫洗脑、观看给法轮功造谣的录像,还要写认识,经常因拒绝转化而被警察吼叫怒骂或暴力威胁。压力巨大。在这期间,家里给我邮来一封家信。按照中国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52条的规定,“劳动教养人员的通信,不检查。会见家属时,不旁听”。但是集训队警察刘金彪、徐建华、张宜军不但私拆我的家信,而且扬言要开一个全队大会,当众念信。

对于有关于法轮功的正面消息,劳教所在上级授意下,不惜践踏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封锁。如普遍开拆、检阅法轮功学员的私信,监听每位法轮功学员同家属的电话;将法轮功学员手中的法轮功材料,有关于宗教、信仰、预言等方面的书和法轮功学员之间互留的通讯录、法轮功学员的日记等一律视为“违禁品”,每隔几天便有护卫队警察“清监”,一经查出,轻则没收,重则延长劳教期、送集训队迫害。警察在搜身时,好几次都要求我当众脱下内裤。

刘金彪、张宜军等警察常把我单独找到办公室给我洗脑施压,逼我抄污蔑法轮功的造谣材料;威胁我说:“电熟了你丫的”。有一次,一名警察手拿电棍逼我们在烈日下长时间一动不动站立,我支持不住晕倒在地,他在一旁嘲笑羞辱法轮功,而普教李代义当着其面恶意将水洒了我一身。警察全然不顾我们的信仰自由和肉体承受,一味施加恐怖的压力,野蛮践踏法律和基本人权来逼迫我们放弃,以完成所谓的“转化任务”,拿到高额奖金。据悉,警察转化一名法轮功修炼者,不仅会得到千元的专项奖金(几乎相当于其一个月的薪水),还能得到升迁的政治资本。有一次,我被警察叫到办公室训斥,恰好管财务的一名年轻女警察在场,集训队的一名男警察问她:“怎么还不发奖金啊?”她露骨地说:“那你们赶紧转化(法轮功)啊!”

在团河劳教所,警察利用普教来虐待迫害法轮功修炼者是非常普遍的。如果普教做了警察想做却碍于身份不大好公开做的事,且达到了警察的目的,那一定会被许诺提前好几个月解教。反之,若哪个法轮功修炼者炼功、甚至说话,值班的普教就会遭到训斥,甚至更惨。比如普教李代义,此人因嫖娼被劳教3年。劳教期自1999年7月至2002年7月。从他入所以来,积极参与毒打迫害法轮功修炼者以邀功请赏,用不知从哪儿学来的可谓残酷至极的手段迫害了不知多少名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从法轮功班的班长到集训队值班大班长,到最后被减期半年释放,无不是踏着法轮功修炼者的巨大痛苦换来的。

据我所知,他用绳子捆绑过不知多少名学员,拿铁锁砸法轮功学员杨树强的头,打伤法轮功修炼者刘兴杜的胸部,用膝盖撞伤我的肋部,等等暴行,都是在警察的暗中支使下出台的。在劳教所里这样无法无天,按规定早该延期一年,可李代义却在充当邪恶打手中多次获“劳教所(局)嘉奖”而提前半年释放。正如一名曾对我施过毒手的普教后来告诉我的那样:没有队长(警察)发话,谁敢打啊?上次对你,队长对我们说:“干什么吃的,某某某是怎么转化的?(在残酷迫害中被迫转化的)”。所以我们才打。

2001年7月,几十名法轮功学员的交劳教所保管的贵重衣物被当时的集训队大队长刘金彪私自卖掉,有几千元的羊绒大衣等等。其中就有我的一件一百余元的休闲上衣。2001年10月,部分受害学员曾向副所长庄许洪公开提到此事,庄承诺,一周之内协调解决,结果到2002年12月19日我临走时,还没解决。

2001年9月至11月,我在七队、五队被不停地洗脑迫害。2001年11月4日,也就是临近我一年劳教期满的前一个半月,我被强行送进了团河“攻坚楼”。“攻坚楼”原为旧西楼,在2001年10月底新楼入住后变成了一座空楼,被专门用来强制转化法轮功修炼者。魏如潭、秦尉和我等6、7人于当天被强行劫持到“攻坚楼”一层(那些一直没转化并且快要到期的法轮功修炼者被关在一层迫害)。在阴森森的一层,有6、7间屋子,屋子里面只有一张放在地上的床板。我们被分别关在屋里,施以巨大压力强制洗脑。为了彻底摧毁我们的信念、不让我们互相见面和制造出彻底剥夺自由的高压恐怖环境,教育科韦科长和责任警察,将每间屋子门上的玻璃用报纸糊上,不准我们见面、朝外看,连上厕所都得分别去。

整天坐在塑料儿童椅上被强迫谎言洗脑,早晚各由一名警察在屋里监管,不准随便站立、走动,更禁止出屋,不准有任何私自行动。洗漱上厕所有“包夹”步步紧跟,厕所、水房安有监控器。晚上睡觉每屋都有一名警察和一名犯人看着。由于环境高度封闭,其他劳教人员和外界根本无从知道这里的实情,来团河劳教所参观采访的外来人员是不能进集训队和攻坚楼的。洗脑只是手段,劳教所最终的目的是逼迫我们写出放弃、污蔑法轮功的书面材料并录像,用来欺骗其他法轮功修炼者和国内、国际媒体,粉饰根本不存在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所谓政策,掩盖暴力镇压的内幕。为此,在发现洗脑对我们不起作用时,就开始不让睡觉、体罚、殴打、电击。

有一次,一名违心转化的人偷偷告诉我前几天晚上好几个警察拿多根高压电棍电了魏如潭一宿,并警告他别说出去,魏让他看了腹、背上全是电伤。当天,魏被迫在难以想像的痛苦下违心地写了转化书,并被警察强行作了念转化书的录像。同一天,教育科科长姜海权、王婷婷、二队队长刘兵(音)进了我的屋,问我感觉怎么样。我沉默,姜海权和刘兵便拧着我的胳膊,要往我身上写侮辱法轮功的脏话,我不从,刘兵便大骂“王八蛋”。

还有一次,警察岳清金无理恶意当面辱骂法轮功,我不接受,他便找借口冲上来用胳膊死死勒住我的脖子往后拖,使我喘不上气来,身上被他掐烂了好几处。

2001年12月16日是法轮功修炼者秦尉被延期半年到期的日子,此前的几天,秦尉突然毫无踪影。我心里十分明白他无法想像的艰难处境,那段时间,楼上在深夜经常传来令人惊心的拳打脚踢的声响和叫骂声。12月14日左右,一名“包夹”告诉我几个警察让秦尉在写东西,秦尉十分痛苦……在劳教所,警察们就是通过这一整套的无法无天的整人手段强奸人的精神信念,迫害人的肉体,达到逼迫法轮功修炼者写出书面转化材料、拍摄转化录像,哪怕是违心的,用以给更多的人洗脑,欺骗民众和国际社会。对待法轮功修炼者,中国的法律早已是一纸空文,没有渠道可以解决因修炼法轮功而惨遭迫害的冤案。那些至今仍在劳教所被关押的修炼者极其悲惨的处境大部分都不为人知。

为了避免留下迫害证据,愚弄民众和舆论以维持对法轮功的残酷打压,警察越来越隐蔽地实施迫害,如:他们在电击修炼者前将他牢牢捆在床板上,并用布蒙住他的眼睛,不让看到实施电击的警察;用布堵住他的嘴,不让他喊出声,以免让人知道;绝不许有任何一个劳教人员在场;专门电击隐蔽部位等。因此,我所能了解到的迫害事实只不过是很少的一点。

2001年12月19日是我被非法劳教期满的日子,12月16日左右,所里的两名警察前来问我的一些情况,我保持沉默,后来警察尹某某问我到底转不转化,我说不转。他便开始故意找碴:刚才进门为什么不喊报告?背背《劳教人员守则》。其实我知道,只要我写了材料并录像,三天后便会被释放;如果不写,那就将被非法延长劳教期,而刚才的问话只不过是在凑延期的“证据”而已。警察尹某某常以“你们信仰有神,就别吃人饭、说人话、拉人屎”的流氓说法迫害法轮功修炼者。而这种不讲人权与信仰自由的无赖言论常被团河劳教所的警察作为对修炼者施加仇恨与暴力的荒诞借口。

当天晚上,警察刘国玺组织了一次集体学习,内容为轮流念给法轮功造谣的书,并要求我参加。事实上,第一,警察知道这种机械的洗脑对我已不起作用。第二,刘国玺不是我的责任队长,没必要让我参加念书,而当时那里面念书的人都不是来给我洗脑的。第三,开始念时,并未提到法轮功,因此我并未抗议,刘便迫不及待地让念攻击性的段落,等着我说不。待我提出反对时,刘竟出奇地平静,并马上让我到别屋。第四,等我去了对面的班,再也没有听见里面继续“学习”的念书声,后来在我被延期10个月的通知书上说到此事是抗拒学习教育,反改造。可见当时那只不过是给我挖的一个“陷阱”。而后来我得知在场的念书者均被要求作出关于我不参加学习、抗拒改造的证明。

团河劳教所中所有到期但是不放弃“真、善、忍”的法轮功修炼者都被延期。延期的起因一般都是:坚持法轮功思想、绝食抗议残酷迫害、拒绝接受洗脑等。一次延期最少是半年。对于普通的劳教人员,这种延期只有在其逃跑或是犯新的大的法定的罪过时,而且要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才出现的。而对于法轮功修炼者却可以随意的施加,不受任何的法律约束。比如,在我12月19日到期前三四天,警察就明确告诉我:写保证就能回家,不写就延期。2002年5月底,团河劳教所副所长李爱民在全体劳教人员大会上公开宣称:“不转化就别想离开劳教所!”而为打上“依法”的幌子行骗,延期的理由从早期赤裸裸的“不转化”变成了“抗拒改造”,其实本质并没有丝毫的改变。

12月16日晚,刘国玺给我组织“集体学习”后的两三个小时,教育科廖科长拿着手铐和警察刘兵(音)将我又一次送进了集训队。当时集训队大队长刘金彪开铁门时问廖科长集训多长时间,廖随口说了一句:“一个月”便走了,根本没有必需的法定书面集训材料,可见当时的材料还没造完。事实上,那一次我被集训了整整三个月。

12月19日晚,我被5、6个普教架到集训队办公室。五大队姓张的副大队长和另一名警察向我宣读了延期10个月的决定,使我精神上再一次遭到沉重打击。延期的原因为:1、坚持法轮功。2、2001年5月27日绝食抗议迫害。3、2001年12月16日抗拒读造谣材料的“学习”。宣布后,警察问我是否签字,我以沉默拒绝,集训队大队长刘金彪、警察徐建华便唆使普教将我架到禁闭室小号,那里面的床板上已准备了好几根捆绑的带子。刘金彪欲将我捆绑,我质问他:“我一没有过激的言论,二没有任何危险行为,凭什么捆我?”在一旁的徐建华却无理要求说:“你写不写保证?”刘金彪说:我这是为你安全。这时,普教李代义一脚把我绊倒摁在床板上对刘金彪说:“刘大,你甭管了。”说着便当着刘金彪的面和另外几名普教把我死死地捆在床板上。就这样,我再一次被24小时连续捆绑了半个月,不准采买、每天吃窝头咸菜,每天一次去厕所时,被普教像死囚或动物一样用两条绳子拴住肩,一边一人牵着,蹲大便时,将两条绳拴在水管上,严重侮辱我的人格尊严。而这些,都是集训队的警察指使的。

2001年12月23日左右,普教李代义在给我捆绑时,为泄私愤,对着躺在床板上的我用膝盖猛跪,导致我右腿、右胸痛了近一个月。当晚,劳教所的警医诊断为“软组织挫伤”,我问警察徐建华如何处理这个恶性事件,他竟说:你先把你的问题(写保证书)解决了再说,而且李代义也不会承认是他干的。后来,我将此事反映给教育科科长姜海权等警察,一直没有人管。可见,在迫害法轮功的问题上,真是政匪一家,警察在江氏的幕后操纵下,已成为暴力镇压的工具,不惜出卖职业道德、执法原则,鼓动犯人对法轮功修炼者犯罪,以逼迫放弃信念。而对法轮功出手狠毒的犯人常常会暗地里得到警察特殊的奖励,如减期、给犯人烟抽、打电话、盒饭等。

事后,李代义流氓地对我说:“这张死人床,你还要躺两个月。”那意思是只要他2002年2月提前解除之前,是不会给我松绑的。犯人倒可以行使警察都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实施的制裁权力,可见集训队警匪串通的邪恶程度。此前,多名普教告诉我,李代义居然拿电棍电击某个劳教人员,并将其拖到小号打得喊“爷爷”。当天值班坐筒的警察却不闻不问。

另外,在集训队,按规定本应当给集训人员采买日用洗漱品,可那儿的警察却拿这个起码的生活必需品作为逼迫法轮功修炼者放弃绝食、放弃修炼的要挟。在那里,任何私有的物品、权利都可以被警察任意剥夺,原因是坚持法轮功修炼。

大概是在2002年2、3月份左右,我看见攻坚楼的警察刘国玺来集训队取电棍,那一定又去电击某个不转化的法轮功修炼者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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