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虹:广东--法治的“蛮荒之地”?

李剑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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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4日讯】广东汕尾的武装员警开枪杀人了!武警们荷枪实弹甚至出动防暴装甲车对付的是一群失去土地和海湾湖泊而生活无着的沿海渔民,这些渔民因为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土地和“母亲湖”被廉价占用而表达了一些不满,去政府部门表示了一点抗议,于是乎,不知道是哪一级的上级领导认定:他们该杀!不杀不足以维护“稳定”大局,维持“和谐社会”!

得知这个消息时,我正承蒙广东公安部门的“抬举”,刚刚被迫从原在深圳打工的公司辞职(当地公安同志多次骚扰到我公司老板和经理命令公司必须辞退我,且给我的多位朋友下达“任务”要求他们“配合”公安部门做我的工作劝我离开深圳),终于如深圳公安同志所愿离开了深圳,到外地朋友处流浪,那天在北方一座海滨城市清冷的早晨,我正由当地一位朋友陪同前去一高校欲为自己另谋“饭碗”,在学校办公室走廊,朋友接了一个手机电话,接着我诧异地发现,一位七尺昂藏的汉子 居然悄悄流泪了!“男儿有泪不轻弹”,我觉得自己不便多问。片刻平静之后,他告诉我原委:刚才是一位元国外留学生打来电话,告诉他广东汕尾东洲村失地农民的上访维权活动在前一天遭到政府部门武力镇压,武警开枪射杀维权农民,甚至出动了防暴装甲车,据当地农民提供的消息称,至少已有6人死亡,多人受伤。

这个消息令我和朋友均顿感心情沉重!身为律师的朋友更因他此前曾接到过村民邀约欲委托其为代理律师,却因朋友所在地司法局的阻挠而最终未能接案不停自责!他痛心而内疚地说,如果自己当初接下这个案子,或许一定程度上能有机会阻止悲剧的发生。

我想宽慰朋友说这不是你的责任,即便当时你介入了这个案子,也未必就能阻止今天的悲剧,而自己却极有可能成为了另一个朱九虎或郭飞熊……终于我无言。

随 后的几天,我们时常议论到这个话题,也关注着网上披露的点滴新消息,由于当局全面封锁出事的汕尾东洲坑村并禁止海内外媒体的自由采访报导,我们只能听到一 些流传于坊间的“传闻”和看到“广东省汕尾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事发5天后通过“新华网广东频道”披露的“官方消息”,据“官方消息”称:“‘12.6’事件是一起由极少数人挑起的打、砸、烧严重违法事件,执法干警在执法过程中被迫鸣枪警告,由于现场非常混乱,造成误死误伤,共有3人死亡、8人受伤,其中3人重伤。”“村民手持大刀、钢叉、木棍、炸药、汽油燃烧瓶、鱼炮,围攻、袭击风力发电厂主控楼,大量投掷鱼炮和汽油燃烧瓶,导致厂内多处 起火……并向现场执法干警发动暴力袭击,不断投掷石块、鱼炮、汽油燃烧瓶等……在现场十分紧急的情况下,执法干警被迫鸣枪警告,由于当时天色已黑,现场非常混乱,造成误死误伤……”而民间“传闻”则与“官方消息”相去甚远,包括死亡人数,当地村民也认为远不止3人!12月17日,“汕尾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再次向《南方日报》等当地新闻媒体重申:“‘12.6’事件是由极少数人挑起的打、砸、烧甚至对我现场执法公安民警发动暴力袭击的严重违法事件。”“事件的起因是从今年6月份起,当地东洲坑村极少数为首滋事分子,煽动部分村民对建设中的汕尾火力发电厂征地补偿提出不合理要求,采取封堵省道厂道、阻挠 电厂施工、扣押车辆人质、攻击政府机关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等过激甚至违法行为,要胁政府满足其无理要求。政府一直对此保持高度克制,做了大量艰苦、耐心的工作,时间长达数月之久,事态逐步正在可控范围内由大化小,问题朝着有利于解决的方向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东洲坑村极少数为首滋事分子不肯善罢甘休,为继续扩大事态,把闹事范围扩展到离东洲坑村8公里开外的施公寮村,把攻击目标指向与东洲坑村并无征地关系的风力发电厂。12月6日对坐落在施公寮村的风力发电厂实施打、砸、烧严重违法行为,设置路障封堵道路,向现场执法民警大量投掷鱼炮、汽油燃烧瓶等,从而酿成严重违法事件。目前,事态已得到控制,有关善后处 置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而据海外媒体想方设法突破重重封锁对当地目击者的有限采访认为,死亡人数在十几到二十人左右,超过五十人受伤,另有数十人失踪下落不明(因警方至今仍在缉捕一些“闹事”村民,部分村民被迫逃亡外地)。海外媒体报导并称官方捏造死因强迫死者家属签字,一些家属至今未见死者遗体,有死者遗体被直接送入火葬场毁尸灭证等。

对海外媒体报导与官方口径的截然不同,有海外媒体质疑:如果当局所言属实,何不允许记者自由采访报导?让记者自由采访村民,看他们怎么说,到底补偿是否合理?“12.6”事件起因、经过如何?有多少人被打死?是怎么被打死的?为何要对事件发生地采取严密的新闻封锁?——从老式的依靠行政命令禁止国内传媒报导这一事件,到运用最先进的互联网过滤和控制资讯流通技术,设置过滤词禁止国内网站张贴有关信息,禁止搜索引擎搜索和事件相关的关键字,甚至连美国的google网站都不能例外——所有这一切,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阻止全国人民了解事实真相。

一面如窃贼掖赃般掩盖着事实,一面却摆出“真相”的脸谱要胁公议;早已从道义的底线跌落深渊,却俨然以“正义在握”的旗号威吓民众。对广东地方当局的目无法 治蛮不讲理,笔者是深有切身体会。半年来的亲身经历和耳闻目睹所见所闻,令我不禁怀疑:曾在近代史上发源了康梁“戊戌变法”和孙中山推翻帝制的“革命”而深刻影响中国历史进程的广东,在改革开放之初凭借广东人“敢为天下先”的精神不但充分利用“市场经济”优势创下经济发展奇迹,同时也在南中国开创了中国大陆相对言论自由一隅阵地(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曾经的《南方周末》和《南方都市报》)的广东,如今竟已沦为法治的“蛮荒之地”?

近半年来,深圳警方连续两次蛮横剥夺我的工作权利,却心虚地不愿给我出具任何纸面的证据手续,因为他们心知肚明:这种卑劣行径在法律上完全站不住脚!当他们当面无理指责我“你在这里影响到深圳的‘安定’,希望你最好哪来回哪去”,我要求他们给予我正式的档手续告知我依据哪一条法律法规须将我“逐”出深圳时,他们无言以对;而在他们向我深圳的朋友下达“任务”要其“配合”劝说我离开深圳时,朋友被告知我在深圳“不受欢迎”的理由有三:一是和朋友去了趟番禺看守所试图探望郭飞熊先生卷入“群体性事件”;二是接受“海外敌对势力”控制的外电采访;三是我在深圳交往的一些人都是些有问题的“不安定分子”,那位仍在“体制内”就职的朋友当即不以为然地反问:“就这些?你们这些理由也统统摆不上台面啊。”

与我个人的遭遇类似,在广东的其他朋友也“有幸”体 验过:“观点”网站站长野渡君因坚持不懈开办独立人文网站,屡败屡战,非但网站频遭封杀至今已被关闭近50次,在现实生活中自己的生存空间也一再受压,他在广州租住的居所被当地公安不断骚扰房东,致使其一年内被迫搬迁四五次,员警甚至“株连”到家属多次骚扰野渡妻子工作的公司,要求其公司辞退她或将她调离 至广州以外偏远地区的分公司;另一位网友烟波渔者则在今年五月因在网上报导深圳反日游行的有关情况而被深圳警方无理羁押审查80来天,后虽因找不到任何够得上“起诉”的“证据”而被警方无奈释放,警方却还是禁止他从事原先的媒体记者工作而使他丢掉了工作,当他在中山市另谋得一份商场打工的工作后,与我的情况相似,“闻讯”的中山警方也向其工作的商场打去电话告知此人“有问题”不得聘用,迫使其不得不辞职离开中山。不久前广州番禺太石村农民不过依法罢免选举 村委会,结果却是村民委托的法律顾问郭飞雄先生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名抓捕至今系狱;几位村民代表也遭逮捕被关押至今;另一位为村民提供法律援助的 湖北省枝江市人大代表吕邦列先生竟在陪同外国记者前往采访时被当地基层政府雇佣打手行凶殴打至昏迷,并两次被强制送返原籍;中山大学艾晓明教授陪同郭艳、唐荆陵两位律师前去太石村正常履行律师职责时,也被基层政府雇佣打手追打险遭不测。而一月前郭艳、唐荆陵两位接受太石村民委托的律师,已在合同期内被所在 律师事务所无理解聘。

上文我的那位律师朋友认为:汕尾事件中若村民果真有“暴力袭警”行为在先,地方政府也有需检讨反思之处:太石村民依 法维权的结局令人心寒!让有类似维权要求的其他地区民众几乎看不到半点希望!在自身利益得不到任何保障的前提下,民众产生激烈的对抗情绪,甚或铤而走险采 取过激行为,也是有可能的。我想起10月初在广州拜访艾晓明教授时,艾老师曾不无忧虑地表达过类似的意思,她认为太石村村民的维权行动是完全合法的,在法 律容许的范围之内,而最终却遭至这样的结局,“这让那些村民们怎么想?如何能接受?如果他们从此绝望,走上对抗的道路,无论对于他们个人,或对整个社会,都将是悲剧性的。”“郭飞雄们做的事情,其实是在帮助政府化解矛盾,解决冲突,是真正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的,却被当作‘幕后黑手’、‘扰乱社会秩序’的嫌犯抓起来……”

互联网资讯时代资讯传播技术的进步,已使得政府当局随心所欲将人民长久置于黑暗之中的蒙昧年代成为过去。面对众目睽睽 之下的太石村、东洲村和更多的民间维权抗争,不知道诸如张德江们的“父母官”和高高在上的中央政府下一步将如何应对?是如同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在答记者问时 强调的:“不管怎样,中国是依法治国,处理这些问题一定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亡羊补牢,在法治的轨道上妥善处理社会问题缓解矛盾冲突,真正“依法治 国”、“建设和谐社会”,还是继续一面封锁网路封锁媒体唯我独尊,一面持续动用高压“灭火”令十亿神州俱成“法治蛮荒之地”,直至火山喷发而不可收拾的那一天来临?这是个生死攸关的问题。

2005年12月20日于旅途中

作者为独立中文笔会会员,居中国大陆

──《观察》首发(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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