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会在沧州市公安局院内的电视塔上摔落

郭起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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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7日讯】10月26日上午11点左右,我在沧州市公安局电脑管理中心院内的电视塔上不慎摔落。

1、我的电子信箱经常地被封锁、关闭,电脑中的档经常地丢失,聊天的号码多次被盗,去年刚刚申请的个人主页也被无端地关闭──这无疑是电脑管理中心的某些不明真相的人所为。况且,10多年来,我所遭到的所有迫害,大都是公安机关所为;

2、我爱人在9月期间多次遭到不明身份者的跟踪骚扰,致使其病重的岳母大人气绝身亡;

3、9月10日沧州市新华区委为了阻止我到公安系统举行的所谓《沧州市公安系统阳光服务》现场去示威,竟然派出由区委副书记武装部长带领的数十人,对我实行非法拘禁;

4、我只因与原单位的所长马桂臣发生了几句口角和为1个被打和死牢的无辜百姓喊冤,便在12年期间遭到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的4次非法关押;

5、10月26日上午我和爱人在沧州市市委示威时,遭到了多名不明身份者抢夺传单、横幅。即使是在离开现场时,我也还受到跟踪,特别是我和爱人的人身长期受到威胁,我迫不得已爬上了公安局院内的电视塔,结果在距离地面近20米处摔落,造成右腿粉碎性骨折和身体的多处受伤。

更令人震惊和不能容忍的是,在长达10几年期间,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和有关部门不是去纠正执法犯法的犯罪行为,反而有恃无恐、变本加厉、肆无忌惮地妄图用1个个新的罪行来掩盖过去的罪行。对此,做为1个饱受凌辱迫害12年的普通百姓,除了向各级部门和整个世界揭露和控诉他们的罪行以外,也许只有用生命来承受和抗击猖獗的邪恶势力。

因此,我从塔上跌落,完全是由于新华公安分局和新华区委少数人对我长期的迫害和非法拘禁,以及我在市委门前和平示威遭到不明身份者的暴力抢夺传单、跟踪威胁所致。所以,以上有关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然而,事发后负有责任的各部门却置我生命于不顾,相互推诿。我二哥、四姐、小妹见命悬一线的亲人在医院3、4个小时得不到救治,不得不将遍体鳞伤的我抬到沧州市市委大门口。我妻子和儿子打着《郭起真蒙冤十二载,谁来主持公道?》的横幅。大批关注我的热心市民将市委大门睹的水泄不通,并强烈谴责政府草菅人命和没有最起码的人道主义。即便如此,一直到抬我的单架堵在市委门口长达3个小时、天渐渐黑得几乎伸手不见五指时,新华区委政法委阎书记才走到我的单架前,口头承诺立即送我到医院医治伤病和尽快解决我的冤案。

岂料,沧州市新华区委在支付了不足2万元医治费之后,以没有这项开资为由拒付一切费用,致使我右腿的骨折被迫中断治疗,从而面临终身残疾,于本月24日出院。

原载《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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