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上访问题揭开的社会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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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3日讯】每次看到媒体、网络上关于中国大陆上访问题的专题报道,都让人感到心酸、震撼。北京郊区那一个个暗无天日的“上访村”,司法、民政部门面前那些衣衫褴褛、伏地长跪的身影,那些常年上访、求告无门而不惜铤而走险、以暴抗暴的人群……有人说:上访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一个毒瘤。

此言不确。应该说:是上访问题,揭开了中国社会的毒瘤。这毒瘤就是司法不公,官官相护,法制不全,言路堵塞,造成的司法制度腐败失效,社会公正失准失衡,社会矛盾因无正常渠道疏导而急剧激化,加上上下主管部门的互相推诿责任,使得上访问题愈演愈烈,以至成为火药桶、活火山、定时炸弹一样的巨大社会隐患。

据近日中国社科院公布的调查,上访目前已成为中国大陆民众伸冤的主要途径。但五成五的上访民众曾被抄家,五成四的访民曾被干部打击报复。而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在对六百多位访民的调查中证实:访民绝大多数的申诉均合情合法,决不是无事生非、无理取闹。而许多事实、是非简单清晰的事件,就是由于这样的司法不公而无限拖延、解决无望,最后才激化成恶性的社会事件的。

首先应该指出:上访,是宪法赋予人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公民的申诉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北京有包括国务院信访局在内的中央信访常设机构;当局日前通过的《信访条例》,也再一次肯定了这种权利,具体列明:凡任何组织或个人向访民采取打击报复行动,重则须负刑责,轻则也要受行政或党纪处分。

但是,纸面上的条文,如果没有制度性的保障,常常就成为一纸空文。只要想想,堂而皇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的公民权利──言论、出版自由,结社、集会自由等等,什么时候,在共和国公民的真实生活中,具体兑现过呢?

因此,不但各地地方官员,为怕自身问题曝光,对上访民众千方百计加以阻挠,而且对访民本人及其家庭,采取各种无所不用其极的打击报复措施,就是近在天子眼皮底下的北京,从行政主管部门到警方安全部门,对上访民众的态度,都是极其冷漠、排拒、恶劣以至残酷的。在公共场合对上访民众恶性恶相,拳打脚踢,动辄上铐拉人,逢年过节都要对上访村一类的地方加以恶性清洗、铲除,这些恶劣的形象,中国安全警察和执法部门留在国际新闻媒体里的固定形象。

试问,在这样一种“稳定压倒一切”的法西斯逻辑中(注意:“稳定压倒一切”一类的口号,恰恰是历史上的纳粹法西斯和专制独裁者的固定口号),访民的公民权利,申诉和上诉的权利,又怎么可能得到基本保障呢?上行下效,各地方那些祈求专权、“稳定”的土皇帝们,又怎么会把上访民众的基本权利和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认真当作一回事儿呢?

同时,人们更应该看到,上访问题的愈演愈烈,本身就透显出,中国大陆法治发展的严重滞后,包括信访制度在内的相关法律制度的许多重大漏洞。

比方,今天从地方到中央的信访机构,在中国大陆的行政、司法系统里就长期定位不清,职责不明。他们可以接受民众的投诉,却没有得到任何行政、司法部门的授权,所以,在许多案子里,明明知道民众投诉的真实问题所在,却无权真正过问,只能推给其他有关部门处理,更多的时候,则是转回到地方相关部门解决。如此,上访民众往往倾家荡产、历尽千辛万苦才能到达北京申诉的问题,一下子又回到了原点,重新落入地方官吏掌控的权力黑暗之中。这显然是一种由制度漏洞造成的官官相护现象,而这种极不合理的现象,在中国大陆民众的上访历史中,实际上已经持续了几十年!

事实上,滚雪球式的上访,变成一种越滚越大的社会顽疾,本身就是中共这个一党独大的极权、专权体制,派生出来的独特怪胎。你在今天那些法制健全的民主国家,是看不到这种“上访现象”的。法律不公的问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各种刑事法庭、民事法庭都有严格的、有章可循的起诉、诉讼、上诉程序,更有开放的媒体可以释放社会的不同见解、各种代议制的民意代表还可以直接介入和反映各方民众的意见与不平。基层社会发生的矛盾,基本上是在哪里发生,就在哪里解决与消化了。所以,北京上访村的访民说得好:“如果法院公正审判,而且不滥收老百姓的钱,按时处理问题,哪还用什么上访啊?”

──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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