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投稿

看待台湾政府有关讨债措施资讯面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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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2日讯】  (编按)本报读者来信,说到对新泽西中文报刊严沁女士有关看法有不同点。现在转载如下,希望读者有机会从读者的另外一个角度,了解台湾政府有关讨债措施资讯。欢迎互动交流。

Dear 严沁女士:

  我们有缘同住New Jersey,而且一住都已有十几年‧多年来断断续续拜读了您在新泽西中文报刊中的“严沁专栏”。您的文章细腻亲切,不时流露出对家人、朋友、社会以及对国家的关怀与爱心,令人十分敬佩,也挑动了许多华人读者的喜乐与哀怒。但遗憾的是:有些时候,由于对事情的了解不够深入,角度不够广阔,或是思维不够客观,以致曲解事实,难免会误导读者的感情。

  您在2月24日“严沁专栏”中以〈卡奴〉为题,描述台湾很多人拥有多张信用卡,购物刷卡,以卡养卡,债台高筑,无力偿还,成为〈卡奴〉,造成许多社会问题。但是,某种程度上说,您对台湾政府善意措施有够不了解、查证不够深入、或是您的主观,而做了极片面的批评。您在文中说,“听说台湾这种还不了钱的卡奴有四十万人…最最最可恶的,政府任那些发卡公司、银行雇讨债公司的人追债,那些人几乎全是黑道及坏分子…,政府还说有意让那些黑道追债公司合法化… 这这这…政府不帮助人民,竟是如此颠倒?”

  如果您细读过有关措施资讯,应该明白台湾政府是为了帮助人民,为免可怜负债的人民沦为穷凶极恶以及毫无管制下讨债的牺牲品,才要将“追债公司合法化”,立法予以登记立案,纳入管理,有如美国的 Collecting Agency,虽然可帮债主索债,但是超越法律程序的手段与骚扰,即可依法惩处。政府除了规定讨债之前,债主应先与债务人协商还债事宜,而且还进一步做出规定,如追债公司有违法追债情况,债主也要一起负起法律责任。而非您文中所述要将〈那些黑道追债公司合法化〉。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啊!台湾政府裨益人民的措施,竟然被您论断为与黑道同流合污,进而批判政府“贱视生命”,“扭曲人性”…。这样的颠倒以及片面,教人看了不禁要掷报而长叹!

  看着新泽西中文报刊的成长,我们期待着一份公正、公平、客观,对社会有正面影响的报刊,也期待大家秉持普世认知的价值观,多为民主与公义伸张,造福社会。
祝编安

读者 王加辣 ( Clara Lin)
2006 年3月5日 写于纽泽西州◇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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