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个体医院讨公道为什么也如此之难

访民:向四川达州市长罗强 血泪控诉

无端致残者的血泪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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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8日讯】一位年仅29岁风华正茂的女子,徐美珍在四川达州市骨科医院,接受更换髋关节骨头,导致终身残废,徐美珍发现院方伪造病例以及揭发后遭到院方报复。

冤民无生存之道

出现了医疗事故,医院采取涂改伪造病历的手段,本来就违犯了法律法规,更可恶的是医院老板(罗冰)种种手段行为对患者病人致于死地。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不管此事不说,还互相串通勾结,打击报复,还不让受害人上访,受害人要是一上访,有关部门就说受害人上访闹事,就把受害人抓起来拘留和坐牢,凡是打官司打到北京去过的人,从2005年后,就把打官司的人监控起来,再去上访抓回来就坐牢。这些事都是中央(罗干)出的主意,老百姓冤死就没有地方说话的余地,黑呀!黑……

徐美珍表示,作为受害人以及与八十岁双亲毫无过错,并决心用三条人命,走遍全国也要讨回公道。

以下是徐美珍写给四川市市长罗强的信件。

达州市政府罗强市长:
我叫徐美珍,现年31岁,住四川省大竹县安吉乡川堂村五组。自小家庭贫寒没钱上学读书习字,短暂婚史已让我痛不欲生,饱尝人间苦头,如今还有年迈八旬的双亲用轮椅推着我前往北京讨取公道,到处欠债累累。

2005年1月初,我因骨病四处投医,经人介绍认识了四川省达州市骨科医院院长汪华喜,汪院长认真查看了我已有的病历、病情记录,各种X照片,并仔细研究病情后,一口承诺只要花1.6—1.8万元包干医疗费,就可以通过手术,更换髋关节骨头,最多只要半个月就可以出院行走如常人。为此,我于2005年1月11日由四川省达州市骨科医院,派出专车接我到该院住院,先交了医疗费10000元。但,收钱后医院不组织医生会诊,对病情进行重新核对检查,作出新的治疗方案,就马马虎虎地决定动手术。没想到,祸从天降,手术之后,医院根本没有完成所谓的“右髋全髋节骨置换手术”,造成了我终身残废。

为此,我跟医院辩理,医院自知理亏,伪造了病历,在我签订的《手术同意书》上补上“手术中发现肿瘤(怀疑恶性)”字样。以此达到推卸责任的目的。也没有给我采取任何补救措施,院长汪华喜还说我是癌症治不好,我知道后不服,斥责医院缺乏医德。由此就激怒了医院,医院便采取各种手段制我于死地,间接拘禁我在医院,不跟我用药,也不准我与外界接触,把背我的人赶走,连照顾我的父亲也赶跑,还不管吃喝,不准离病房半步,任其床单被褥臭气熏天,更可恶的是医院的老板(罗冰)对我还拳脚相加,旧伤加新伤,一次次从死亡线上爬回来,连续长达半年之久,最后才悄悄逃出。虽然费尽周折,逃出了医院,然而却已经太迟,耽误了我的救治时机。我现在这样子个人问题也不好处了,我所受的罪,所受的精神压力,都无法给我弥补。现在我要求达州市骨科医院赔偿我各种损失费50万元一次性付清。其理由是:

一、该院明知自己不具备相应的条件,相应的技术力量,而以骗取钱财为目的对我及亲属作虚假承诺;1.6—1.8万元包干治疗,保证治愈走路,但手术后察觉自己无法弥补的过错便通过伪造手术同意书内容把矛盾转嫁给我本人,酿成难以治愈的恶果。

二、手术后明知受害人伤痛后果严重,具不积极弥补自己的过错,送受害人转院治疗,硬将受害人限制在医院又不进行有效治疗,致使受害人被该院软禁长达半年之久,使受害人丧失最佳治疗时机;

三、该院为了逃脱责任,采取涂改伪造病历的手段,骗取法医,取得了不公正的医疗事故鉴定书;

四、该院虚假承诺骗取入院费的一万元。在该院的错误治疗后,受害人确实无力另行投医求治,造成受害人长达一年之久的上访成都、广州、北京等大城市,至今更加加大了受害人的高额债务;

五、经广州医院结论该院初次诊断就犯下大错,将囊肿误诊为肿瘤,甚至是恶性肿瘤,而盲目的手术。至今经确诊目前也无肿瘤存在。

综上所述,受害人的骨病是由于达州市骨科医院,单纯疯狂的、毫无道德的追求经济利益,不惜采取骗取手段才造成受害人的骨病在能够治愈的情况下,造成无法治愈的后果。因此,这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都应当由达州市骨科医院全部承担。我作为受害人和我的八十岁双亲毫无过错,我们决心用三条人命,走遍全国也要讨回公道。
此致

敬礼
联系电话:13629069619
控诉人:徐美珍
二OO七年五月十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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