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河:从肖扬传被双规到酷刑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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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8日讯】(希望之声《时事经纬》节目)洪薇:10月15日中国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在办公室被中纪委调查人员带走,随后被双规。不到一个月,11月11 日又传出今年3月刚卸任的前最高法院院长肖扬被调查人员带走并双规的消息。据说身为中央委员的肖扬,是因涉及黄松有贪污腐败案被拉下马的。横河先生,您能简单的介绍一下这件事情和它的背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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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河:我想先介绍一下肖扬,肖扬可能大家都很熟悉。他是最高人民法院的院长,而且这个院长他在这个位置上坐了将近10年,就是从1998年一直到2008年整整10年他坐在这个位置上。在中国大陆,一个人坐在这么一个位置上10年不动的情况非常少。在一个位置上坐的时间很长,往往会引起一种情况,就是说他在这里建起了他的一个独立王国。他有盘根错节的关系,这种关系就会发展到腐败集团。这次很能想像的到的就是说,并不是出人意料之外的事情。广东法院呢,因为肖扬本人是从广东出来的,他是文革期间就在广东工作了,他自己也是广东人。所以和广东的法院系统,就肯定有千丝万缕的连系。

大家知道在中共统治下面,他每个人他都有自己的一套,一套班子一套人马。这个班子和人马呢,他不是像党内派系斗争那种班子和人马,而是一套腐败的班子。这个广东法院据现在揭发出来的这种情况看的话,尽管没有得到政府的证实,而且很可能永远得不到证实。但他们所说的这个情况,举报人员说这个是一个法院的利益集团,据说是以肖扬和肖扬的女儿,还有就是刚才你说的黄松有、黄松有的亲友,然后呢广东高级法院甚至中级法院等等,形成一个司法的专业黑箱操作系统。

那么他有很多方法,这个违法执行啊、假证枉判啊、买卖证据啊、买卖文书啊,低估贱拍啊、自卖自买啊,他有一大串的种方式来强取豪夺国家、企业和个人的财产,据说总价值在1,500亿元以上。

洪薇:这个数字是非常惊人的。

横河:这个没有得到证实,但是呢如果说是一个法院系统,大家知道在中国的法院系统他是有非常多的油水,他跟别的地方是不一样的。我记得前一段时间所揭发出来的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的那个过程当中,有很多调查就牵涉到法院。

就是说,有人说如果你要器官的话,你去问法院。你想想看,要器官去问法院,可想而知法院在买卖器官方面要赚多少钱,因为他可以判别人死刑。就是说如果有人要器官了他可以去判人家死刑,就这种情况。我记得当时有一个网站,这个网站就公布出来说,在中国大陆为什么器官移植能发展的这么快,是因为受到了中国司法系统的支持,列了一大串其中包括法院。他说这种情况在全世界都是很罕见的,他以这个来表达他有这个能力说是为什么可以,但是却揭露了一个黑幕,就是说法院卷到多少黑幕里面去。这是现在所知道的这些情况,还有很多不知道的。

洪薇:那么人们都说法官是被认为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中国最高法院的首脑就是这样双双落马,这样职位的官员都会如此,最高法院也是这样子,怎么样才能保证中国社会的这个司法公正呢?

横河:我想中国司法系统,它的性质本身就不是主持正义或者主持公正,或者是来贯彻法律的执行。中国的整个司法系统是共产党的工具,在中国这个系统从表面上,人大任命国务院,下面一套是政府系统。另外它有一个直接对人大负责的就是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从表面上看,它是对人大负责,但是实际上中国的司法系统它的职能就是保证中共的统治。所以它在执法的过程当中,比如说判刑,因为法院最多就是判刑。在这个过程当中,只要是能够完成共产党的任务,就是保证中共的统治这个最基本的任务,其它的违法乱纪都不要紧。它在选拔法官,在任命这个法官系统的时候,都是贯彻同一个原则,包括肖扬个人被提拔的过程。

因为我记得当初有一个人叫梅岚冰,她讲了一个关于她母亲的故事。她的母亲叫赵志英,原来是“上海地下党”,1970年也就是文革的第二年,因为她不肯出具伪证去陷害乔石,被“专案组”人员给活活打死。大家知道在69年、70年文革期间,有很多这样的情况,就是说要打击一个人,就要把他以前的同事下级找来叫他做伪证,证明这个人曾经是叛徒或者曾经出卖过党的利益。这个人不肯做伪证,就被打死了。

打死在什么地方呢?就在广东北面的山区,在曲江县,打死以后被专案人员用铁链子拖着尸体,用马达的皮带当鞭子抽,鞭尸游行7公里,游到韶关钢铁厂大门口的时候,被当地的工人和邻近的农民拦住。这个时候就从人缝当中钻出一个人,他说在大学里学过法律,知道怎么验尸,所以当时专案人员就叫他签一个“死亡证书”, 死亡的原因是“畏罪自杀”,这样,这些活活把人打死的人就没有责任了。文革的时候,很多被打死的人,都被用这个“畏罪自杀”的名义,所以打死人的这些人就没有负责任。因为那时候就是公开打死人的话,有的地方还是要负责任的,他就用这个方式逃避惩罚。

当时这个人签的名字就是肖扬。当时并没有人抓着他去写这个证明,是他自告奋勇的去做这样的事情。据说后来,由于他做了这件事情以后,当年在韶关地区被冤死、被打死、惨死的这些“死亡证书”都是由他经手的。当时他在广东曲江县县委当宣传干事。

正是由于这个经历使他有机会出头露面,被上面看重了,选拔上去的。也就是说在当时选拔各级干部的时候,各级官员的时候,看重的并不是这个人,原则性有多强,而是看这个人在党的路线下面,有多大的本事能说瞎话,有多大的本事以党的原则为准,以当时的政治风向为准,可以做任何昧着良心的事情,撒谎的事情,坏事情,就把这种人提拔上去。

中共的整个选拔干部的系统,就是一个“奖恶、惩善”的逆筛选的机制。能够被逆筛选上去的人,肯定就是在这个“系统”里面,又以同样的方式在经营这个“系统”,也在培养这个“系统”的接班人。

我们可以看这些年来,从1998年肖扬当最高法院院长,这10年正好是中共镇压法轮功的9年,第2年就开始镇压法轮功了。在镇压法轮功的整个过程当中,中国的法院系统起了一个非常非常坏的作用,判了很多很多刑。

当时在北京我记得有一次就判了38个,就在同一天之内,各个法院同时开庭判了38名法轮功学员。这个判刑在2000年、2001年的时候,是一个高峰。后来慢慢的就不公开了,但是最近又判了很多,就是奥运前后曾经被全国各地抓了大概8,000千名法轮功学员。在最近的这几个月之内各地大批的判,最近的一次,我记得是成都武侯区法院对11名的法轮功学员判刑。我之所以知道这个学员的消息是有7个律师上庭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但是这些人仍然被判了。而且你想在这么多年当中99%的法轮功学员被判刑的时候,就用同一个罪名,就是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也就是说法院根本就没有管这个法轮功学员究竟做了什么事情,做还是没做了什么事情,就用一条法律就把这么多人全都判了。

洪薇:只要你是法轮功学员。

横河:可想而知这个法院在整个的迫害的过程当中,它是完完全全不顾法律的,没有按照任何一条法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审判。最近我已经看了大概有十几篇律师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无罪辩护,辩护词写的非常的清楚,讲的也非常的清楚,在法庭上把法官驳得体无完肤,但这个法官就是禁止律师说话,而且就是硬着头皮要判,就是没有道理他也要判。这就是中共的司法系统,它这个司法系统没有任何的依据。而在每年法院做人大报告的时候,都要提到相当一部分的内容是迫害“人权”的,其中一定有对法轮功学员迫害判刑的例子,来做为他的功劳对上报告的。

这就是中国的法律系统,他不是真正的为法律或者是为人民在这里主持公正,而是完完全全站在维护共产党的利益的立场上的。

洪薇:那在民主国家,我们知道像美国这样它是实行“三权分立”的司法系统,有绝对的这种独立性制衡着这样立法和行政机构。那在中国这样专制的国家的话,如果说法院它只是一个“党”的工具,那它从制度上又怎么来保证这个“党”的工具的存在呢?

横河:中国司法系统怎么样做一个真正“党”的工具,它是有一个系统来保证的。那么这个系统呢,就是叫“政法委员会”制度。这个在其它国家是没有的。它这个政法委员会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存在的,在最高的当局叫做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

这个“政法委员会”,一定是有一个中央政治局常委来担任这个政法委员会的书记。公安部部长在权力最大的时候,就是周永康担任公安部部长的时候,他是政法委员会的副书记。然后把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武警,还有国安部,这些部的部长都做为中央政法委的委员。所以中央政法委就把公、检、法、司和国安、武警,整个系统都包括在内。这个政法委委员会在开会的时候,把所有的司法系统的最高官员都召到一起来开会,他就确保了这些官员在贯彻党的政策的时候,是直接听命于中央政法委员会的。那么在各地区把省一级或者是市一级,他的政法委也同样的在管理当地的公检法司。

2000年1月的时候,这个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曾经出过一个文件,这个文件里面讲涉及法轮功案子的时候要注意的事项。其中有一条就是对于敏感的案子,或对法轮功的案子,对法轮功的性质,在审判的时候不允许辩护律师进行辩护,不允许当事人辩护,这是一条规定。这条规定作为内部规定来说,它已经违反中国的法律,你怎么能规定哪一条不能辩护!

然后他又说到了,如果说这些案子有疑问的话,或者会有问题的话,要在事先就把公、检、法的人召到一起来开会,事先做好判决,也就是说还有没开庭判决就先定下来了。那这个制度后来就扩展到现在,就叫做“敏感案子” 的上报制度,所有的敏感案子现在都是以这种方式,就不仅仅是法轮功案子,它做法轮功案子形成一套方法以后,就会扩展到别的地方去。

现在很多案子都是在判决之前,由政法委把公检法司搞到一起去讨论一下,就把这个案子给判了。所以很多案子为什么在没有判之前,没有公开开庭之前,媒体就已经报导出来,这个人是怎么罪大恶极,已经给他定罪了。实际上在媒体没报之前,“党”已经给他定罪了,然后才由媒体报出来。因为媒体还是“党”的喉舌,真正定性的是共产党、是政法委。这就是用这个制度来保证法院,不仅是法院也包括检察院,也包括公安局都是党的驯服工具。

洪薇:那实际上说,这个中央政法委员会它本身就是对法律的一种践踏,它的存在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可以这样理解吗?

横河:至少它的存在是违反中国的法律,当然违反中国的宪法,在中国没有一条法律,没有一条宪法可以规定有个“中央政法委”可以管公、检、法、司的。而且在全世界你也听不到任何第二个国家把公检法放在一起说的。

洪薇:那做为前最高的法院院长肖扬他的被“双规”,这是不是可以说明中国的执法系统还是能够起到一些作用,就像中央它也不能容忍这样的违法乱纪的事的存在呢?

横河:事实上如果说肖扬是被双规了,我现在并不能确定他是不是被双规了,如果他是被双规,也不能证明中国走在法治的道路上,因为“双规”的本身不是一个法律系统进行的处理,而是“党”内的处理,他是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察委员会对犯罪的或者涉嫌犯罪这个官员进行所谓的叫双规,就是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去交代问题,本身双规制度就是违反中国法律的。很多人在争议说双规制度本身对被双规的官员就是违法的,尽管说这个官员在被双规之前他做了很多违法乱纪的事情。但是双规对他的人权也是一种侵犯。它并没有一个应有的程序,就是正规的程序来公开的透明的把这个人的罪行公布给大家,然后让大家都能够监督这个过程怎么处理的,其实全都是闭着眼睛做。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官员在双规的时候自杀了,怎么自杀的?一被双规以后,他就失去人身自由了,这个时候是自杀还是被杀都不知道。这就是本身中央处理这些事情的时候也是违反了法律程序,这个应有的程序有人起诉他,说他在位的时违反了什么什么法律,然后起诉他,然后公开审理,这是最应该做的事情,这是第一。

第二就是肖扬他本人已经担任最高法院院长这么多年,而且我们刚刚说了他是归中央政法委直接领导的,他自己又是中央政法委的委员,这么多年来法官、法院的腐败系统,包括这一次揭出来广东法院系统的腐败,和肖扬有关的法院系统腐败,中央知不知道?中央如果不知道的话,那么就是中央要负渎职罪。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副书记周永康,现在的书记周永康,他们要负什么责任,你要是追究责任的话,当然要追他的领导责任。我相信这个黑幕不可能全部揭开,只可能揭开很小一部分,因为要全部揭开的话,他将揭开的是中共整个政法委员系统黑幕,又是整个司法系统黑幕,如果这个揭开,中共就完了。

洪薇:那您认为肖扬他是个人行为个人现象吗?还是说司法系统整个都是这样,甚至更大的范围。

横河:我认为这是非常大范围的中国司法系统的腐败,这个系统从上到下全部烂掉了,它不可能通过整顿的方式,因为它是共产党的工具,是共产党和人民对立的一个工具,那么这个工具要被整顿了,要是把每个人都整顿的话,共产党自己也就失去专政工具了,所以共产党只能在当中挑一两个人整。

我可以举几个例子,第一个例子是原来大家知道在“六四”以后担任公安部长时间最长的陶驷驹。陶驷驹当时就是一个很有名很有名的一个腐败官员。当时正好改革开放,很多走私嘛,所以公安系统和海关系统就查走私,查到走私以后就没收很多很多走私的东西。他就拿没收走私的东西,钱财、现金,包括外汇,他们建了很多别墅,他把这些走私的东西,包括劳力士手表都送给中央委员一级,他去把这些东西送给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据说中央委员和中央政治局委员得到他礼物的比率非常高,这些礼物有的是几栋别墅,走私进来的包括车,高级手表,都是这些东西,有很多很多。据说当时中央政治局委员里面,他们只找到几个人没有受过他的礼的,就这么大一个腐败情况,我相信你没有听过这件事情,当时揭穿了以后,人人都以为他完了,但是后来这件事情就没有了,媒体也不见报导,什么地方都没有报导了。

后来我还专门去查过这个人,这个人等到这件事情过去以后,他在退休之前长期以来担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洪薇:这说明他当年送的礼是起作用了。

横河:就是说不可能把他整下去,因为一整他下去的话,那么中央委员就倒一大片,政治局就倒一大片,大家都跟着他倒,所以不可能去整他,事情一旦揭出来以后大家发现不能再往下揭了,就封住了。

现在最高法院院长有了,公安部长有了,底下也是一样的,我记得当时北京劳教局局长叫周凯东,周凯东是当时北京市劳教局最先创造在劳教系统里面对法轮功学员洗脑的,办转化班、洗脑班,强制洗脑。

当时在社会上洗脑作用都不大,包括北京市这么多行政官员,这么多政工干部就没有能够把法轮功学员转化的,结果最后是在监狱、劳教所里面用高压暴力和酷刑的方式转化了一部分,后来北京市就要叫劳教局到外面来训练别人。那些警察不管怎么说不是研究理论的,没有什么教育水平的,结果要他去教那些政工干部,要劳教系统的这些警察去教这些外面政工干部怎么样去做洗脑工作,你说这个可笑不可笑。那么它肯定就是用酷刑,就是说怎么样用酷刑配合这些洗脑的方式。

你说法轮功学员要做好人的,是要修“真、善、忍”的,需要把他们转化成什么人呢?那么你就看看去转化他们的是什么人。这就是榜样。周凯东因为行贿受贿被抓起来了,判了无期徒刑就关在北京监狱,最后在监狱里面自杀的。你想想看就是用这样的坏人。我们现在看到了整个司法系统就是坏人整好人。

洪薇:西方有位哲人这样表示,如果社会上追求完人的话,那么法官就应该是完人。肖扬他自己也曾经说过,无智者不能当法官,无能者不能当法官,无德者同样也不能当法官。然而在他在任的10年却带来整个司法系统的烂摊子,为什么会是这样的情况?

横河:我想这个跟个人的品德还不能够完全挂上勾,就说个人当然你品德好你不可能在中国的这个系统里面爬上去,所以要爬上去你品德必需坏,就像肖扬本人一样。但是这个最根本还是由中国司法系统的性质所决定的。因为中国的司法系统的性质它在根本上是和人民对立的,它是中共镇压人民的工具。

中共这个统治集团,它和人民的利益是有根本的冲突、根本的矛盾的,一旦这种矛盾暴露出来以后发生冲突的时候,中共自己它不会出面的,现在它说它也要法治了,所以出面的时候一定是中国的司法系统。你看每次群体事件的时候,我们看到公安都在最前面进行镇压,如果公安不行了就是武警,大家知道现在武警归公安部管,所以武警也是这个系统的。

如果说当时镇压下去以后,秋后算账归谁管,秋后算账把那些曾经参加组织的人,把消息报出来的人,凡是被他们抓的人,由检察院起诉,由法院来判决,所以法院、检察院、公安在这个情况下,在中国很多情况下,它是代表着中共统治集团来解决和人民的矛盾的,而这个矛盾又是司法系统必须站在统治集团的这一面来镇压对面的,所以由它需要完成任务的性质就决定了它一定不可能公正。

因为它要公正的话,它就必须要判这个政府错,而它是属于政府的一部分,所以它不可能。它不像这个美国或其他国家是三权并立,三个权力系统是分开来的,司法是完全独立的。在中国不仅它没有和政府独立开来而且它还在党的领导下面,它要担任的任务就是和人民对立的,所以它必须由这些人来做。那么这些人的好处是什么呢?是共产党的利益,当共产党的利益有的时候,他的利益也就有了,他也分一份。

我相信现在肖扬所得到的利益,和广东法院系统所得到的利益,并不是他们个人从哪里得到的利益,而是整个中共统治集团利益的一部分。之所以它现在被挖出来,可能性很大的是在分赃的时候不匀,或者他拿的分额太大,由于这种原因被挖出来的可能性最大。你想想看这么大系统的一个贪赃枉法的行动,怎么可能不知道。一定是知道的,只不过由于某种原因没有暴露出来,也许现在需要一个替罪羊来解解民愤,也许是因为他们拿的分额过大了,影响了它们这个集团里面其他人的利益。

关键问题是,完成什么样的任务就需要什么人去,所以中国的司法系统它一定是由在人群当中相对来说比较坏的人才能做这个事情,因为它一定要站在统治集团这一边,而且它一定要心狠手辣的去帮助统治集团去镇压,还是统治集团里面心最狠的、最能打的、最能够镇压人民的。

你想想看要让一个人去把好人,把一些就是一起学习学习、研究研究中国的未来,都是些非常好的人,法轮功学员只想做好人,这个修炼,把这些人动不动就是一判十几二十年,把人家一生就毁掉了,你说说看要做到这一步的话是很不容易的,就是说它真的要一个是坏到了极点,还有一个就是说它的心要狠到了极点,才能够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去做这种把人家终生、把人家的未来、把人家一辈子毁掉的这个事情,这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出来的。

正是由于它这个系统需要这样的人,所以也只有这样的人才会在系统这个位置上去做这样的事情。这一点来说,它们所做的事情和它们所担任的职位和它们的人品道德实际上是一致的,这就是这个系统能够顺利的进行下去。

洪薇:的确是有道理。那今年1月7日的时候,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在日内瓦审议中国执行禁止酷刑公约的报告是,就说外电报导说中国政府在回答中只是高调的指出了中国禁止酷刑的法律条文,而委员会希望得到的是保证这些法律得到实施的具体有效措施,那么为什么双方各说各话呢?

横河:这个就跟我们刚才讨论的中国司法系统的问题是同一个问题。中国政府为什么要反复强调它有法律条文的,它想告诉国际上就是它已经有了法律条文了,所以它的任务完成了。而委员会是知道中国有这样的法律条文,但是它只是说你们从来没有让这些条文实施过,所以你怎么实施这个条文可以告诉我。但是中国政府拿不出任何东西来保证这些条文能够实施。其原因就是因为如果要实行禁止酷刑的条文的话,就和中国的司法系统要做的事情,就是在统治集团和人民冲突的情况下,它们起到镇压人民的作用。这个它就起不到这个作用了。

你想你把法轮功学员抓起来以后要转化他,这些人没有违反法律,没有违反法律你要转化他,那除了用酷刑你还能用什么别的办法?你说又说不过人家,实际上就是中共没有办法跟人家讲理,不管是搞民运的也好,是争取民主的也好还是维权的也好,还是那些被强占土地的农民也好,被拆迁的城市居民也好,它把他们关起来以后,它没有办法去告诉别人说我为什么关你,因为它没有理,没有理的话它只能用暴力的方法、只能用酷刑的方法,也就是说酷刑和它们系统执行的政策是一致的。

洪薇:就是说在中共的这个统治下,这一套的司法系统要想让它来禁止酷刑几乎是不可能的。

横河:是完全不可能的。因为中共就是中国司法违法、酷刑不止的根本原因,所以只要中共在,不管中共自己下多少条文,大家都知道那是假的。

(据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时事经纬》节目录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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