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原公安副局长打黑涉黑 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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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日讯】沈阳市原公安局副局长张建明,曾是沈阳市公安局刑侦等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曾因
业绩突出,获评为一等功臣,被视为“打黑英雄”,中央电视台曾专门采访报导其事迹。

不料,2006年11月,张建明却被控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泄露“打黑”消息及受贿等受审,而后被逮捕。

据广州日报报导,2008年6月20日,张建明涉黑案在辽宁省盘锦市辽河看守所开庭审理。在这一案件中,沈阳警方有百余民警被抓。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张建明的被捕与本案另一被告郝万春有直接关系。 郝万春于1958年出生,是河北省阜成县人,在2006年8月被捕前是沈阳富宅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起诉书称,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郝万春在沈阳经营餐饮、娱乐场,掘得“第一桶金”。2000年,郝万春在沈阳市皇姑区、于洪区组织形成了骨干成员固定、组织成员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同时因接受其贿赂的当地官员为他们提供保护,在当地形成了非法控制局面。

张建明在1994年和郝万春认识,之后两人关系一直不错。

2004年5月,郝万春曾指使手下拆毁一处输电铁塔,4名拆塔雇工被派出所抓获。郝于是打电话给张建明,要他“想办法帮着把事儿压下去,把人整出来。”张建明随后给派出所所长打了个电话,指示说:“如果情节不严重,就从轻处理。”后来,这4个雇工获释,其他涉案人员也未被追究,此案件之后久拖未决。

2006年6月,张建明得知郝已经被沈阳市公安局列为“打黑”对象,就找到郝说:“省、市、区打黑越来越紧,你被皇姑区报上来了。”郝随后离境前往韩国。

直接导致张被审查的是“关勃案”。

起诉书显示,2002年3月25日,郝万春和关勃在当时任辽宁大学一间办公室里发生冲突,关勃将郝万春砍成轻微伤。

郝对此耿耿于怀,伺机报复。同年4月28日,在和平区一舞厅郝派其手下十余人带着砍刀,连砍20余刀经过鉴定,关勃失血性休克、两条胳膊被砍成重伤。带头行凶的两人同年10月被刑拘。

11月初郝找到张建明,公安局不追察,希望能私了此事。11月中,张建明电话告诉时任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局长张民,授意此案可由双方私了。

11月26日,郝万春以支付关勃120万元为条件,与关勃达成协议。和平分局因张建明直接授意两人取保候审,对其他涉案人员未再追捕,之后,对取保候审的涉案人员也未再作任何处理。

此外,补充起诉书还指控张建明自1996年起,收受郝万春贿赂十几万等。包括1996年春,张向郝借款 3万元,还钱时郝表示不要;1999年新年前,张到郝家做客时郝送给他4万元;2002年新年前,郝在沈阳市公安局楼下送给张两块浪琴手表;2003年春,郝得知张要到日本考察,送给张1万美元;2004年春,张在北京培训,郝在东方君悦酒店送给张建明1万元等。(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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