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安胎假
【大纪元3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筱恬台北11日电)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吴育仁接获数件怀孕职业妇女陈情,女公务人员无法比照劳工请安胎假,或妇女请安胎假遭雇主调职,他希望研拟发放女性小额安胎津贴,并修相关劳工法令。
吴育仁接获陈情,一名女性警员接受人工受孕后怀三胞胎,医生判定须居家安胎,但公务人员请假规则中未有安胎假,导致警员无法请假安胎。
他说,性别工作平等法修正通过后,妇女劳工怀孕期间可请安胎假,但是公务人员请假规则中却没相关规定,将提案修法,保护女公务员权益。
另外,吴育仁也接到陈情,一名女业务员怀双胞胎,须请安胎假休养以避免出血,但雇主却聘请新员工递补她原有的职务,导致她安胎完后被迫调离原单位。吴育仁将提案要求,妇女请安胎假,雇主除不得任意解雇,回任时也不应有差别待遇。
吴育仁表示,总统马英九喊出鼓励生育口号,但现今社会妇女工时过长、体质状况不佳,或妇女采取人工受孕须有“安胎假”放心生小孩,他呼吁政府鼓励生产,但应有足够配套措施。
他以德国为例说,妇女可在产前请休6周全薪假;美国家庭与医疗休假法案,怀孕妇女可请假12周,妇女在怀孕间感到不适时,可依法上半天班,请领半薪,这些国际政策都可参考。
由于安胎假属无薪假,无法比照育婴留职停薪享薪资补贴,吴育仁表示,应从育婴留职停薪津贴中提拨款项,给予安胎补助,让妇女安心请假,他将提案要求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与内政部研拟,发女性小额安胎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