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法轮功学员和人权勇士章翠英(7)

武汉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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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8日讯】2.7 “四进宫”

1、《“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回到悉尼后,我在3月2日得知江某某一伙发出通告,如果谁在‘人大’两会(——指每年一次的全国人大代表会议和全国政协代表会议)期间去上访就将严惩。尽管这时我们从北京被遣送回来没多少天,本来想歇一下,二个多月了都没能照顾女儿。但我一听到江某某这么猖狂,我就想趁3月5日中国召开‘人大’两会的机会,让所有的‘人大’、‘政协’代表都知道法轮大法的真相,为大法说句公道话。于是我把银行卡、医疗卡和所有的东西都交给丈夫,请他好好照顾年少的女儿,我可能回不来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战国策燕策三》)我含着泪对女儿说:‘对不起,妈妈又得离开你了!’2000年3月5日,当天就买了机票,我从澳洲飞到香港。到了香港后,听说大陆公安内部已经来了电话告知,这次去大陆上访要坐一年牢。我一听一年,我的心里‘格登’颤了一下,第一次坐了一天牢就受不了了;第二次坐了三天牢,我冒着生命危险,从三楼跳下跑掉了;第三次好不容易熬过了七天的牢。这中国的监狱就像地狱一样,一年怎么过呢?想到恩师的诗:‘恒心举足万斤腿,忍苦精进去执著;……’(《洪吟登泰山》)又想到恩师为我们所承受的一切,于是我咬咬牙,抬着万斤重的腿再次踏上回国护法之路。”

2、《深圳兵营洪法》

“寄信是寄不到的,我只好亲自去送信。我打算在中国‘人大’二会期间去北京给中共中央、国务院呈交一封信。可是在深圳刚一踏上中国的国土,边防士兵就搜查我的包,当看到包里有给江泽民、朱镕基的信及法轮功的书籍就对我大打出手,一记耳光掴(guo)得我头晕眼花,以后好几天耳朵都嗡嗡的听不清声音。他们把我押解到部队,近百个士兵都传看了我带去的录像带,有法轮功的真实故事和悉尼大法学员游行等内容,还传看了我们澳大利亚学员办的报纸等材料。他们还让我举着我做的横幅拍了很多录像和照片。能有机会在部队这样洪法和讲清真相,我心里真有说不出的高兴。虽然万里迢迢,花了很多钱,我还是庆幸自己没有白来。尽管他们折磨我二十多个小时,我也不感觉困倦。”

3、《绝食和戴脚镣》

“3月6日他们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就把我关押在深圳市上梅林第一拘留所,时间长达四个多月,8月才转入深圳市第三看守所。在拘捕五个月后才发出拘捕通知。(——这就是中国的法律!)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七至三十天内必须发出逮捕证,要么就放人。可是他们是在五个月后才让我签逮捕证,我拒绝签字,因为我没有任何犯罪行为。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所关押不得超过三个月的期限,而我却已经被关押了四个多月!这一系列的事实说明,是中国政府自己违反了中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原定关五个月,江某某说要加三个月(——口含天宪,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结果害得澳大利亚驻广州的艾瑞德领事白跑了一趟。”

“他们对我们进行了各种惨无人道的折磨,中国对付法轮功学员的刑具多达上百种,集古今中外之大成,远远超过国民党的‘渣滓洞’,远远超过古代的‘酷吏’。我对警察说:‘你们把我们真、善、忍的好人都关起来,这是什么世道?’他们说没有办法,这是江某某的命令,杀人放火都顾不上抓,就抓法轮功。在狱中我为了争取看《转法轮》的权利,曾经绝食五十多天进行抗议。当时我整天处于昏迷状态,发高烧,抽筋等。我进来时是一个体重60公斤的小胖子,这时瘦得皮包骨,体重只剩30多公斤了。警察不仅毫不同情,还用很多脏话骂我,说我死了不如一条狗。以前我都是半夜起来偷偷摸摸地炼功,有一天悟到这么伟大的法为什么不能给他一个正确的位置?于是我就堂堂正正地在白天炼功,在摄像机的监视下炼功,为此遭到警察和被唆(suo)使的犯人的毒打。我一炼功他们就打我、骂我、揪我的头发、用水泼我、用饭盒扔我,打得我身上青一块,紫一块,晚上疼得不能入睡。所长恶狠狠地对我说:‘再炼就给你戴上手铐、脚镣挂在窗户上,让你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然后写份材料把你往死里整。’”

“为了进一步控制我炼功,就给我铐上了十几斤重的脚镣。这种脚镣本来是给死刑犯才戴的。戴上脚镣之后,两脚间距仅一尺多,走路很不方便,完全不能洗澡,只能擦擦身。因为铐过又脏又锈的铁镣,造成脚颈局部腐烂,直到现在,一年多过去了,戴过脚镣的地方还有溃疡。我说:‘我本来是一个瘫在床上的类风湿病人,是法轮功使我恢复了健康,是法轮功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炼功又不影响别人,为什么不能炼?’管教听罢疯狂大叫:‘我叫所长去,看在所长面前你还敢不敢炼?’我斩钉截铁地回答她:‘炼!别说一个所长,就是江某某站在这里我也敢炼!’这一下,把管教气得发疯,她歇斯底里地喊道:‘就这一句话,要判你三年!’我从容地回答她:‘那我就在这里炼三年功!’大法学员‘生无所求,死不惜留;’(《洪吟无存》),任何威胁恐吓在我们面前都显得那样苍白无力。无论他们怎么折磨我,我还是坚持炼功来证实大法。”

4、《男楼牢房》

“为了让我放弃炼功,拘留所强行把我关入男楼牢房长达二个月左右,让我睡在冰凉潮湿的水泥地上,那里空气很不好,气温高达摄氏40度。我们洗澡换衣服男警察和男犯人都能看到。我的头发开始一把一把地掉,身上长满了斑状红肿疹块,奇痒难熬,皮肤开始溃烂流脓。我们澳大利亚领事来看我时,我向领事诉说我受到的折磨,警察从旁阻止我,不准我讲,否则将停止我与领事的谈话。翻译怕警察责难,不敢翻译,领事鼓励翻译讲下去,不要怕。在那又暗又潮湿的房间里终日不见阳光,也不让出去散步,我关在那里七个多月没放过一次风,完全不见天日。最后由于领事的抗议,我才得到放风的机会。领事还责问警察为什么不让我睡在床上。”

“八个月生不如死的监狱生活不堪回首,不能给亲人写信、不能打电话、几个月不见阳光,被残忍地关押在牢房里,没有任何活动。我是澳洲公民,我要求见我们澳洲的领事,可他们却无理地拖了一个月后,才让我见澳洲领事。我说我是个女人,有权住在女楼牢房。[——男女犯人分别关押,这本来是常识,在世界各国都是天经地义的事,可在“中国人权最好的时期”,法轮功女学员却要去“争取”!]后来因为澳洲领事的干涉,警察只得把我换入女楼牢房,同时警告我不能再炼功。可是我更加努力地炼功,还在衣服上写字洪法。警察又一次强行把我押入男楼牢房去。”[——中国监狱竟把对女犯人进行性虐待作为“改造”她们的好方法!]

“有一天半夜,约十二点多钟,大伙都睡熟了。一个男警察用手电筒来照我的脸,一名公安干警竟然如此下流!我头上忽然发出一道道强光,一下把他击退两米多远,他惊呆了。当他再一次想靠近我时,怎么也拢不来,最后只好灰溜溜地走了。

“无论他们怎样二十四小时轮流看管我,在没有笔和纸的情况下,我照样洪法。我用牙膏在深红色的衣服上写道:‘今天镇压法轮功,明天将成为千古罪人’正好要找我去审问,上百位的犯人都看到了我用牙膏在衣服上写的这些字,一个个眉飞色舞,窃窃暗喜。所长气得要命,管教更生气,还有区里、市里来的人也都看到了。当时是区里、市里有人来提审我们。提审结束后,管教气得眼睛都瞪出来,骂我是‘王八蛋’,粗暴地把我推入牢房,对着男警察监视的闭路电视,粗暴地剥下我仅有的一件上衣,这时我只能用双手护着胸部,尽力护住自己赤裸裸的身体,他们的这种流氓行为简直令人发指。尽管我人格、身心都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可是我还是善意地和他们评理。我说:‘你们无理关押我八个月,又不让我说话写字写信打电话,剥夺了我所有的基本人权,我只能用牙膏在衣服上写字来表达我的心声。’管教气得大骂:‘你简直不是人!’是啊,我不是人!我要做一个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真正的神!从此以后他们更加严厉地看管我,但是人怎么能看得住神呢?”

5、《“铁窗望明月”》

“惨无人道的长时间的迫害和折磨,使我倍加思念我的亲人。狱中所有犯人都可以写信,都可以打电话,我们几个法轮功学员连写信,打电话的权利也被剥夺了。警察残酷地搜走我丈夫写给我的信,强行夺走我的笔,连写信也写不成。‘长夜漫漫何时旦?’我思念我的女儿。由于我被关押得太久,原先性格活泼的女儿心灵受到极大的创伤,爸爸每天工作忙,她只好自己上学,自己做饭吃。妈妈音讯全无,生死未卜,她变得闷闷不乐,沉默寡言,多少次叫着妈妈从梦中哭醒。她写信请我们澳洲的领事给予帮助,能让妈妈早点回家给她做饭吃,接送她上学。她人这幺小心灵就受到这样大的伤害,而我既不能打电话,也不能写一个字安慰她!‘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唐王维七绝《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中秋的夜晚我爬在铁窗边,流着泪望着明月写下了一首诗《中秋之夜》:‘铁窗望明月,滴滴断心肠,时时思亲人,何时返故乡?’我到底犯了什么法?难道信仰真善忍就要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只到转入深圳第三看守所我才写了两封信。女儿知道了我的音讯,几个月来第一次有了笑容。我在信中写道:‘告诉Bella(——女儿的英文名字),让她快点再看一遍《转法轮》,看完我就回来,每天接送她去学校。’结果Bella真听话,她又看了一遍《转法轮》之后,她决心像爸爸和妈妈那样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也走上了修炼的路。很快她的身心变化很大,面色变得白里透红。这给当时里里外外忙得焦头烂额的爸爸带来一丝安慰。”

章翠英在2000年5月13日给丈夫的信中写到:“我在狱中绝食已50多天了,一层一层去了很多的执着心,真是难得的机会。在牢里没有事,每天打坐十来个小时。现在整个牢里就我一个炼法轮功的,我勇敢地把整个牢里的警察从所长至管教,一个个都摆平了。开始我们在狱中偷偷炼,警察一来就不炼了,后来她们都走了(——出狱了),就剩我一个人,我想这么一部伟大的法还偷偷炼,实在对不起师父,我就开始了堂堂正正地炼功,这一下他们上下都来整我,打我,骂我,拿饭盒扔我,拿水泼我,揪我头发等等,所长还说再炼就给我铐手铐和脚镣,然后做一份材料往死里整,我都不动心,他们越是整我,越使我更加坚定堂堂正正地维护大法,弘扬大法。经过一个月的争取,现在他们看到我炼功再也不说话,都退却了。”

“只要谁反对大法,谁反对我炼功,我就要摆平他们。有的管教说我最反动,要判我终身监禁。我既然站出来证实大法,就得时时处处为大法着想。为了证实大法,我根本没有考虑自己。我早就做好了准备,就是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

章翠英在2000年5月26日给丈夫的信中说:“我也有可能回不来了,希望你自己多保重,照顾好Bella(——我们的女儿周煜(yu))。监狱的生活是修炼的熔炉,我应该珍惜这难得的环境,用我亲身的经历向公安人员和犯人洪法讲真相。”

“管教说,‘监狱是改造人的,如不改变就永远坐下去。’我就在警察面前打坐。我感到功在身体周围螺旋式地往上长,身体变得很大很大,好像象到天上去了,感到在天上打坐。这就是奥妙之一。你不要以为我喜欢坐牢,我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把监狱作为‘修炼的熔炉’,在警察面前打坐,去除我们的许多执着心,使修炼大大前进一步。我们走出来的目的是证实大法,讲清真相。万不得已进了监狱,我们就只好向所长、管教、犯人洪法,讲清真相。‘作为一名大法弟子,为什么在承受迫害时怕邪恶之徒呢?关键是有执着心,否则就不要消极承受,时刻用正念正视恶人。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家都这样做,环境就不是这样了。’(《法轮佛法精进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但如你不‘珍惜’这个环境,没有‘时刻用正念正视恶人’,消极被动地坐牢有什么用?”

6、《犯人生产出口商品》

“拘留所还逼着我们做工,一天要做十几个小时,每周七天,连休息日都没有。犯人为他们无偿劳动,没有任何报酬,完全是奴隶般的剥削。因为我没有罪,所以我拒绝做工。我花那么多钱,冒着生命危险,万里迢迢来中国,是来证实大法的,不是来给你们做工的。管教非常恼火,叫来了所长。我跟所长说:‘我要控告你们这种非法劳工,剥削犯人的罪恶行为。’所长自知理亏,就灰溜溜地走了。犯人做出口产品,如在羊毛衫上绣花、穿珍珠项练、安圣诞树上的小灯泡、做牙签等。在法律上规定看守所、拘留所不允许犯人劳动。这是非法劳工,又是出口产品,有人来参观,就把产品藏在床底下。”[——全世界都应该积极抵制中国监狱生产的廉价出口商品,这种商品沾染着中国犯人的血汗,是非法的产品,这种对犯人虐待和剥削的纵容是人类的耻辱!]

7、《犯人中的犯人》

“他们还卑鄙地唆(suo)使犯人打我,只要谁阻止我炼功,就给谁减刑。有些犯人有恃无恐,就对我肆意打骂。有个姓张的贪污犯看到我炼功打坐,就把我推倒,她把我的头按到地上打,用脚跟在我手臂上用力蹍(zhan)踩,使我感到像骨头碎了似的痛。这个贪污犯因为她狠打我的流氓行为获得了减刑,没多久就被拘留所释放出狱了。其他犯人(——也都是贪污犯)愤愤不平地说:‘我们五、六个人弄的钱加起来还没有她一个人多,她贪污挪用公款一千多万元,按刑法要判五年到十五年,现在还不到一年就释放了。中国的法律在哪里?你有机会出去一定要把此丑闻向全世界曝光。’江某某最害怕真善忍的大法学员,最喜欢贪狠毒的坏人,于此可见一斑。世界上最黑暗的地方是中国,中国最黑暗的地方是监狱、劳教所、洗脑班、精神病院等处。

“在狱中历经艰难,最后终于秘密地得到了师父的最新经文《心自明》(1999年10月12日)和《走向圆满》(2000年6月16日)(皆见《法轮佛法精进要旨(二)》)。这对于身陷囹(ling)圄(yu)的我就象久旱早逢甘雨,迷童见爷娘,我百感交集,泪流满面,人间的语言却无法形容。”

“在监狱里警察让我睡在潮湿、冰凉的水泥地上,一头紧挨着厕所,一头紧挨着别人的脚。吃饭要从其它犯人的碗里拨一点点给我。喝水的水桶都不让我碰,有时渴了我只好喝自来水。——因为我坚持炼法轮功,所以我成了‘犯人中的犯人’!我的二千多元钱都被搜走了,上厕所连卫生纸都没有。澳大利亚驻广州领事琴思岸女士知道后,大热天驱车往返十几小时,从广州到深圳为我送卫生纸。澳大利亚领事曾十次到深圳监狱来探望我(——监狱都有探视记录文件),并为改善我的处境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他们没有标榜为人民服务,但随时随地在为人民服务。他们认为,为本国人民服务是政府官员的天职,是天经地义的事。你们(——中国的贪官污吏)呢,你们只为人民币服务!你们只为倒行逆施的江某某小集团服务!”

“有一位十三岁的越南小女孩,是个痴呆的精神病人,她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也不知道自己的家在哪儿,所以没法把她送回去。据说她被卖给广东的一个老头子,把她强奸后就把她抛弃了。这位可怜的小女孩受到很大刺激,精神失常,大小便失禁,又臭又疯,有时打人骂人,有时脱了衣服走来走去。其他犯人都欺负她、打她。就故意把她和我关在一起。”

8、《紧急救援》

“一位狱友,‘一个有良心的中国人’,对于他们这种非人道的迫害实在看不下去,就秘密地给澳洲驻广州领事写匿(ni)名信,也给我丈夫写匿名信,揭露他们对我的非人折磨、毒打迫害的真相。给我丈夫的这封信全文如下:

‘周先生:

您好!我是章翠英女士在牢中的狱友,在牢中我亲眼目赌了章女士被公安残酷毒打,并戴上沉重的铁链,遭受非人折磨的情景。我看见她的惨境真是心如刀绞,只要每一个有良知、有同情心、有正义感的中国人都会为之义愤泪下,肝肠寸断,但在某某党统治下中国大陆是没有民主、自由、人权、法治可讲的,我们这些弱人、平凡的人,只能敢怒而不敢言,只能用这种方式替章女士求救。周先生,请您收到这封信后,一定尽快通过各种途径将您的妻子救出火坑,我担心迟了章女士会被折磨死的,十万火急!!!我已将章女士在狱中情况告诉了澳洲领事艾瑞德先生,并让他赶快救她。

因法轮功在大陆已定为反革命组织,很多人被杀害,幸好您妻子已加入澳大利亚国籍,否则,也难逃厄运。

顺致

近安!

一个有良心的中国人

2000年7月6日’”

“我丈夫周忠明接到这‘十万火急’的求救信之后,心急如焚,他和澳大利亚的功友们展开了紧急救援活动。因为当时中国已有三十几位功友被折磨至死,他们耽心我随时都会成为下一位。在英文报纸上载文,以期引起社会重视;向澳大利亚政府请愿;地区市政府提出谴责中国政府的动议案,市议员说‘她在狱中多呆一天都是不应该的!’;最后澳大利亚外交部向中国提出要求……”

9、《画个天安门炼功》

“拘留所的人知道我会画画,就要我画墙报。画就画吧,我就画了一座天安门城楼,城楼前面的天安门广场上全是盛开的牡丹花。所长、管教看了都很喜欢,他们说这幅画画得很好,要永远保存下去。还让所有的犯人都来参观这幅画。其实我的意思是天安门广场终有大法鲜花盛开的春天,也就是师父对《梅花诗》‘一院奇花春终有主’的诗解:‘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前,在中国大陆到处是法轮大法弟子,遍及全国,都配戴法轮功徽章,到处可看到大法法轮图,形如奇花。‘春有主’是指某年的春天,遭到迫害的大法弟子会堂堂正正地与师父相见。’(《解梅花诗后三段》)当时我并不知道师父的诗解,知道这首诗解那是快一年以后的事了,也就是说这幅画暗合师父的诗解。犯人们看画,我就趁机在画旁炼功。犯人们笑我:‘你关在这里,去不了天安门了,就画个天安门,在画的天安门旁边炼功!’”

10、《弥勒笑佛》

“监狱里每月评比先进,要求之一是要背监规。我又不是犯人,背什么监规,要背就背《论语》。同号的犯人因为我不背监规折磨我,我始终就是不背。可一个月下来,号房照样评上先进。我对其他犯人说:‘你们看,我没有背监规,你们就评上先进了;我要是背了监规,你们就评不上了。’她们不知奥秘何在,只是再也不强迫我一起背监规了。”

“对付大法学员用硬的办法不行,管教就换了一套软和手段,给我们大法学员送些糖果、砂糖、奶粉、肥皂、牙膏之类,我给扔了出去。管教说我和共产党作对。我说,我没犯罪,为什么把我关在这里?如果你们真对我好,为什么不把我放出去?”

“在劳教所,有个警察骂大法,读诬蔑大法的材料,还要犯人也这样做。我说,‘你们这样做要下地狱的。’犯人们听了很生气,觉得我在骂他们。后来我和他们讲清了善恶有报的道理,他们都知道这是为他们好,犯人和警察就再也不骂大法了。”

“我们在狱中,绰号就叫‘法轮功’。你无论做出什么事情,都代表着法轮大法的形象。所以在狱中,我时时刻刻用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事事处处为他人着想。犯人们都不愿意打扫厕所,我就每天把厕所打扫干净。在狱中,她们遇到什么磨难,比如被判重刑哪、思念亲人哪,在她们痛哭流涕时,我总是尽力开导她们,直到她们露出笑容为止。每逢节日,我们什么也没有,我就说些笑话,搞得大家哈哈大笑,造成节日的欢乐气氛,使她们暂时忘记了烦恼,忘记了痛苦。连管教也说我总是笑哈哈的,讨人喜欢。空调机的冷气来临时,一位新犯人没有被子盖,被冻得晕了过去。我就把我仅有的一床毛毯给她盖,结果我自己在旁边冻得发抖,怎么也睡不着。最后犯人们个个都被感动了,大家终于明白了,原来‘法轮功’这么好,都是江老太(中国老百姓对江某某起的雅号)在造谣。她们都说我很特殊,是‘人上之人’,竟然没有痛苦,没有烦恼。我快出狱了,犯人们和管教都有点舍不得我走。她们都说我是修佛的,长得也像个佛似的。临别前我就给她们每人画一座弥勒笑佛,以作永久的纪念。以后谁有了痛苦,看一看就会高兴起来。”

11、《写诗的汗衫》

“无论怎么折磨、恐吓和诱惑,我都坚持炼功证实大法。并写信给联合国和澳大利亚政府讲大法真相,用炼功的方式向所有的管教和警察证实大法。警察知道后,就停止买纸和笔给我,还把我所有的笔都收走。他们哪里知道大法的威力和神奇?!每当我需要用笔时,不知怎么手上就有一支笔,有从天上掉下来的,也有从垃圾桶里冒出来的。当我得到笔后就用各种方式来洪法,手臂上、衣服上都写满了字,以此来告诉公安人员和犯人大法的真相。可是他们不放过我,一次次搜走我的笔,还让犯人二十四小时轮流看管我,不让我炼功、写字。管教说:‘你比一百个犯人都难管,每天都想些鬼花样,我赚这么点钱,管你一个人都划不来!’这时我想到师父曾经说过:‘……其实人从来都没有真正说了算过。因为神在操纵着世界。’(《法轮佛法在瑞士法会上讲法》第14页)。对啊,这个宇宙都是我师父的,谁也动不了我,手段再多再恶劣再卑鄙,也休想动摇我对大法的这颗坚定的心!”

“我很快就要自由了,可是成千上万的大陆功友还在受苦受难。我要用我的遭遇为大法鸣冤,为其他功友鸣冤。在公共场合呐喊是不可能的,想写出来又没有笔。这时不知是谁从外边扔进了一支园珠笔,虽然在24小时监视下,我还是在内衣上写下如下诗句,我在T恤衫上写到:

‘为了一句公道话,法轮大法是正法。
为此坐牢八个月,历经艰险讨公道。
头可断、血可流,浩气丹心留狱中。
中国镇压法轮功,将成为千古罪人!’

为了变得更醒目,我反复地涂描加粗着每一个字。”

“2000年11月4日那天,十几个警察把我递解出境。在深圳机场候机室里,我故意脱去外衣,就穿着写了诗的T恤衫,警察们顿时惊讶得目瞪口呆。在我被押出牢房时,几个警察曾经让我光着身子,严格而仔细地进行了搜查(以前还没收过两件写了字的衣服),最后干净得连一片纸屑一个字迹也没有,这才放心地把我押出监狱。我居然穿着他们最怕暴光的衣服!在众目睽(kui)睽之下他们不敢像象在号子里那样扒掉我的内衣,想勒令我穿上外衣盖住我又不干,这时警察十分尴(gan)尬(ga)。过往的旅客都看到了,正义的人发出佩服的微笑,善念犹存的人投来同情的目光,无可奈何的警察在旁边拍照。就连有的警察也有恻隐之心,他不解地问我:‘你就为了这几句话而坐牢?’我说:‘是啊!坐了四个监狱,被无辜关押二百五十多天。’他带着敬佩的眼光茫然地看着我。”

“大法弟子为了洪法护法,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用慈悲善念对待打骂自己的人,把光明带进世界上最最黑暗的地方,把佛法带进世界上最最邪恶的地方。在深圳兵营我曾向上百的士兵洪法。在四个监狱里,我曾向一、二百个所长、管教、警察和几百个犯人洪法。他们之中有的人再也不骂大法了;有的人知道真相后,改变了以前的错误观念,说我以后也要学大法;有的人很后悔,说我要早点知道这些道理,根本就不会被关进来;也有的人说你们师父真伟大,有这么多的弟子不顾自己的一切,敢为大法、为师父讨公道,受尽各种酷刑和折磨,甚至献出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

“离境前,公安人员在机场宣布我终生不得进入中国大陆。我说:‘我的父母兄弟都在国内,难道连探望父母兄弟的权力都没有了?你们没有人道主义。人权何在?天理何在?’他说,那我不管,这是上面的命令。我说:‘等法轮功平反时,你们要敲锣打鼓请我回来!’世界人民将宣判我无罪,历史将宣判我无罪!江某某祸国殃民,将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那些助纣为虐者,也决无好下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元代无名氏杂剧《来生债》)时辰一到,一切全报。不久的将来我肯定要回到中国,我会看到江某某及其帮凶的末日。”

“10月30日澳洲领事专程来狱中探望我,问我有什么话要和丈夫说。我请澳洲领事千万转告我丈夫我所乘坐的飞机航班。澳洲领事当场叮嘱中国公安人员尽快把航班告诉他。然而毕竟是做贼心虚,江某某的帮凶们害怕他们的邪恶行为被媒体曝光,使用了小人伎(ji)俩,就故意报一个错的航班给澳洲领事。我的一切物品都被中国公安人员没收了,我的二千多元钱也早被他们抢走了,里面还有港币、澳币等,我向他们要了几次都未能要回。到了悉尼机场我身无分文,只能向人借了40仙令打电话,这样才能告诉我丈夫,我回来了!我丈夫从机场的另一角走过来说:功友们无目标地在机场守候多时,他们从凌晨3时一直等到现在。我们全家含着泪终于于团聚在一起了。‘相对无言,唯有泪千行。’(宋苏轼词《江城子》)我捧着功友们送给我的鲜花,感谢大家的支持和关心。不少功友热泪盈眶,恍如隔世,大家都想这该不是梦吧?老朋友杨若蔚都认为再也见不着我了,所以她庆幸地说:‘一个好像真理化身的人,她能够出现人间没有的奇迹!’”

“在大陆历尽八个月狱炼归来的澳洲大法弟子章翠英,微笑着从登机口向我们走来,没有一件行李,没有一分钱,唯有身上那件白T恤上描粗了的诗句道出了她金子一般的心:……”(诗句见前,此处略)(见2000年11月24日明慧网《师父的好弟子》)

12、《虎口余生》

“在被无理关押八个月之后,我给广东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牛南征的信中写到:

‘一句公道话,法轮大法好,
坐牢八个月,有冤向谁诉?
请您告诉我,真理哪去了?
中国啊中国,正邪都不分,
究竟怎么了?何时才醒悟?’”

“他们判处我八个月徒刑,我不服这一无理判决,上诉到高等法院。我在上诉书上写道:我没有罪。修炼真、善、忍哪有罪呢?是江某某有罪,他镇压、迫害无辜的大法学员,将成为千古罪人。一个月后,高等法院维持原判,在上诉法庭上,审判长宣布维持原判,让我在裁定书上签字,我说我没有罪,拒绝签字。最后审判长只好在我的裁定书上写道,章翠英无罪,这样我才签了字。师父说:‘……不要消极承受,时刻用正念正视恶人。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家都这样做,环境就不是这样了。’(《法轮佛法精进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师父在2001年4月10日发表此文,而从1999年‘7.20’以来,我一直就是这样在想,也一直就是这样在做的。”

“如果不是亲身经历,我也无法想象在21世纪的今天,在中国这样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大国,会是这样没有人权、没有人道、没有公理、没有法制。成千上万的法轮功修炼者被无理关押入狱,多少万人被逼得流离失所、家破人亡,女学员被扒光衣服投入男牢,孕妇被迫堕胎流产,正常人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催残,把大法学员用摩托车拖死,用火烧死,或从高楼上、火车里打死了扔下,这样的邪恶行径仍在中国蔓延着。‘精神上搞垮,经济上截断,精神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对待法轮功学员的内部政策一直在“610”办公室的操纵下在全国范围内执行着。我们澳大利亚悉尼女学员戴志珍的丈夫,最近得知就因为法轮功问题已在大陆监狱中被折磨死了。我能活着回来完全是‘虎口余生’。我们全家再次对澳大利亚政府、外交部及澳大利亚驻广州领事馆的官员表示最真挚的感谢,因为他们一次次的努力,才使我有了自由的今天。”

“回到澳大利亚后,我给澳大利亚驻广州的艾瑞德领事和琴思岸领事写信致谢:

‘你们一次次的探望,使我忘却寂寞的痛苦;
你们一次次的安慰,使我消除了牢狱之苦;
你们一次次的关怀,使我振奋起来;
你们一次次的努力,使我有了自由的一天。

我真挚地感谢你们!’”

“回澳大利亚后,我在澳大利亚外交部讲叙了我在中国八个月的悲惨经历,外交部的官员们听了我的遭遇后都落泪了。”

“经过这一场魔难,使我更加珍惜大法,更加珍惜师父给予我的一切,并深深体会到修炼是极其严肃的,师父说:‘……修炼中加上任何人的东西都是极其危险的。’(《法轮佛法精进要旨‥挖根》)在修炼的路上我一定尽快去掉所有的执著,勇猛精进。目前我将以我亲身的经历,到全世界去讲中国镇压法轮功的真相,办个人巡回画展,义展义卖我的画作,所得之款全部用于营救中国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这也是先出监狱的我,虎口余生的我,为还在大陆监狱、劳改营、洗脑班、精神病院中饱受折磨和催残的大法功友所应该做的。”

“现在我的父母都已经70多岁了,两老都是法轮大法学员。因为我的事,半夜把他们抓去审了一个月,抄家三、四次。目前还在监视和控制之中。我不能打电话和写信,父亲想看看我的近照,结果无法收到,有人拆信,这就是所谓‘中国人权最好的时期’!父亲在2001年5月19日来信中写到:‘对我们二老更是没有政策,想抓就抓,想关就关,想抄家就抄家,把东西都拿去,家电全拿光。我们夜里睡觉,10点钟突然公安猛力地敲门,然后就强行抓去审一个月,审不到什么就把我们放回来,再叫里弄干部管制,每天进行监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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