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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人权会:社宅供不应求 应检讨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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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12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于国际人权日(12月10日)首度发布“两公约第三次国家报告独立评估意见”,对涉及《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共42项人权议题提出相对应的独立评估意见。其中,针对居住正义的议题,人权会也给出建议。

报告中引言指出,“两公约”将《世界人权宣言》条约化,是最具纲领性与核心地位的2个国际人权公约,而我国《两公约施行法》也有优先适用效力,虽然台湾无法参与联合国相关委员会国家报告审查,但为提升我国人权保障水准、与国际人权标准接轨,仍自行设计相仿的审查制度,并自2013年起定期邀请国际人权专家来台审查并发表建议。

监察院长、人权会主委陈菊在序中表示,时逢我国进行两公约第三次国家报告国际审查期程,为协助国际专家了解台湾人权现况,以提出最适合台湾的审查意见与建议,第一届人权委员决议分类综整上届监察委员涉及两公约各项人权议题之调查案所提出调查意见,并提出具相对应的独立评估意见。

其中,在《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关于居住权部分,报告指出,我国由于都会区居住成本过高,高房价成为十大民怨之首,出现越来越多年轻人或经济、社会弱势者买不起、租不起或住不好的情形,更衍生不敢结婚、不愿生子等问题,影响社会发展与国家安全,成为政府施政重点与挑战,而兴建“社会住宅”就被视为解决问题的一帖良方。

针对政府规划8年兴办20万户社会住宅,包含直接兴建12万户,人权会指出,截至2019年止,全国已完工的社会住宅共有8,496户,兴建中或规划中的社会住宅有3万3,907户,但目前社会住宅仍供不应求,因此建议政府应检讨申请者资格、优惠当地里民的政治承诺、睦邻户比例与合理性问题,以维护分配公平与居住正义。

另外8万户则规划“包租代管”民间空余屋,但6都自2018年1月试办以来,截至2020年4月止仅累计媒合7,315户。经监察院通案调查研究发现,最大的问题在于现行促使空余屋释出做为社会住宅的租税相关优惠实施期限太短,影响房东参与意愿。

不过,政府为扭转社会住宅的负面印象,持续精进建筑水准及所在地区公共服务品质,并采取混居模式避免标签化,已初步提升大众的接受度;政府开始规划社宅的社会福利设施及服务,积极发挥社宅在社会性、社会福利方面的“社会联系”示范效果,并努力营造社会住宅的多样化、整合公共资源使社宅结合社会服务等,也获得人权会肯定。◇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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