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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杀很大谈起 卓新论坛明探讨媒体他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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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5日报导】(中央社台北15日电)NCC要对“杀很大”广告采取动作,却动辄得咎,若是公民团体的决议,状况是否不同?卓新论坛明探讨“以公民审议监督媒体内容–建立常设性组织作为媒体他律机制”,专家学者将提出看法。

卓越新闻奖基金会和中央通讯社举办的卓新论坛“第四权的自律与他律”系列,明天上午9时在中央社8楼举行,聚焦“以公民审议监督媒体内容–建立常设性组织作为媒体他律机制”议题,由中央社常务监事罗智成主持。

与谈人包括儿童福利联盟文教基金会执行长王育敏、残障联盟代表王荣璋、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 (NCC)传播内容处处长何吉森、全国教师会理事长吴忠泰、妇女新知基金会秘书长曾昭媛、全国家长团体联盟理事长谢国清等人。

卓新奖基金会表示,广电媒体不当内容长期为各界诟病,媒改团体持续呼吁应建立公民团体监督机制。“杀很大”事件暴露官方虽有心呼应社会舆论、维护社会善良风俗,却因其官方立场而动辄得咎。

卓新奖基金会指出,NCC设有观众 (听众)投诉机制,传播内容处也设有咨询委员会等公民意见导入机制,但相关裁罚、处分的主动权仍在官方,未来是否应考虑将此类机制从官方独立出来,借助公民团体对媒体内容的关切与施压,成为媒体从业人员提升内容品质的他律动力?

成立此类常态性的媒体内容公民审议机制,需有一定组织资源,卓新奖基金会表示,是否应由政府捐助成立财团法人,并由NCC修法建立法源?或考虑由未来征收的广电产业相关基金固定提拨经费?

此外,媒体内容的公民审议机制应包括哪些团体代表?这些代表应如何产生?对于这些问题,卓新论坛专家学者明天将提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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